飛越唐朝 第二章史思明

作者 ︰ 新空

唐朝輕騎而來,頭上戴著一頂範陽竹笠,寬大的陰影里,他的眼神異常的鄭重。

剛答應楊玉環的時候,他並不覺得安祿山有多麼難對付,可一路行來,越接近範陽,守備越來越是森嚴,就連騎馬都變得困難。

他這才知道安祿山的軍力,果然是厲害,和唐朝內地那些只知道虛報錢糧領取俸祿的官兵簡直有天壤之別,一旦接戰,可以想象會敗成什麼樣子。

要不是唐朝沿路竊听到安祿山近衛兵的一些暗號,殺了一個哨兵,奪取了他的馬匹,他才不能順利的到達這心月復之地。

他必須保持自己的體力,所以他不用輕功。

他現在的輕功,已達極高的境界,但是用來長途跋涉,顯然不是明智之舉,他比誰都明白養精蓄銳的道理,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膽子不輕。

歷史上安祿山就是一個大大有名的人物,絕不能掉以輕心,以他掌握的在西北近百萬的兵力,在這範陽老巢里殺他,實在也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唐朝沿途看到一隊隊的士兵在加緊操練,老百姓則被征用來擔土修牆,供給軍隊日用,越靠近範陽,氣憤越是緊張,檢查也越是嚴格。

唐朝手上有傳信士兵的手令以及令牌,倒也沒有遇到阻攔,順利的來到了範陽。

好一座大城,映著日光,

範陽古城在唐朝的眼里有無限的滄桑感,就連那燒得黑灰色的城牆,也仿佛在訴說著自己的不堪重負。

歷史太沉重了,尤其是來殺這歷史上著名的凶人。

唐朝就這樣進了城。城中倒不如唐朝想象中的那樣森嚴,市肆依舊繁華,各種小販沿街叫賣,兩邊商鋪林立,陣陣酒肉的香氣傳來。

唐朝信步走進了一家附近的酒樓——留白居。

李白其時雖然健在,但已經大名滿天下,傳說此樓曾經將李白留住了三日不去,因此得名。

唐朝一進去,店小二見了他氣度不凡,趕緊有人牽馬,有人將他引到二樓靠窗的一個雅座上,打恭作揖的問道︰「客官,要什麼酒菜?」

唐朝就從懷中取一出錠金元寶,大約有十兩,當啷一聲扔在桌上,說道︰「拿去存在櫃上,但有好酒好菜,都給我端上來,不用問了。東方|小說網|」

店小二的眼楮頓時直了,平常再闊的人物,也不過拋出十兩銀子,但這人隨手取出的竟是十兩黃金,而且還是一個人吃,他這一輩子,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財大氣粗的人物,楞了半晌之後,趕緊一迭連聲的去催促上菜去了。

這區區之物,對唐朝而言,自不算什麼,但對這酒樓的伙計,還是有種巨大的震懾力的。

他這個時候已經坐下,卻不將頭上的斗笠取下,為的,也不過是不要暴露身份。

他這個時候的相貌,臉色白皙如處子,英俊瀟灑賽屈原,隨便哪里一站,都是鶴立雞群的人物,所以他不想驚世駭俗。

他這是來刺殺的,不是來顯擺的。

有錢能通神,果然不錯,立即的,酒菜就是流水一樣的給搬了上來,都是範陽的名菜。

唐朝長途趕路,早已經肚餓,拿起筷子,風一樣的吃了起來,只覺得油滑可口,甚是滿意,心想,這里雖不如長安的鴻賓樓,但能有這樣的口味,已經是不錯了。

酒到半酣,突听街上馬匹聲響,無數的戰馬奔馳在青石的街道上,聲勢很大,頓時吸引住了他的眼光,向樓下望去,只見長街盡頭駛過來十余騎駿馬。

這些馬不似一般的戰馬,而是鐵甲馬,每匹馬神俊無比不說,就看那馬蹄上的銀蹄,也是不凡之物。這十余匹馬的速度極快,發出得得得得繁密的聲音,幾乎一匹馬踏出的聲音等于平常兩馬的聲音。

當先一騎上一名高大的漢子,手長腳長,臉色卻出奇的白皙,只有他下頜幾縷稀疏的胡子才顯示,這人的年紀已經不算小,大約在四十歲左右。{東方小說網}

令人想不到的是,這一群人也是上這酒樓吃飯的。

不旋踵之間,店小二已經領著這批人上來了,那首領模樣的中年人走在最前面!

他一上樓的時候就看了唐朝一眼。

就一眼,使唐朝心中產生了驚訝!

我本倒世間除了李南靖鐵慕容之外,再沒有杰出的高手,想不到這里還能踫到一位。

他看唐朝這一眼的時候,使唐朝覺得斗笠根本起不到遮蔽的作用,他覺得自己全身都在對方的視線中。

「好英俊的年輕人!」

這人也似乎忽然對唐朝動了興趣,忽然長身而起,向唐朝走來。

唐朝吃驚,卻不知道這人比他還吃驚十倍,只因為在他的注視下,唐朝居然若無其事的飲酒,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一樣。

這可以說是一種恥辱,因為他向來知道自己眼神的凌厲。

為了練成眼刀,他是花了大苦功的,他的武功即使沒有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但他確信,當今天下,若要比眼楮的實力,他可以當之無愧的稱為第一。

他從來不小看自己,他當然就是後世歷史書上濃墨重彩書寫的一個人物——史思明。

就是他,和安祿山一起發動了著名的安史之亂,將中國社會帶進戰亂的深淵,生靈涂炭,社會一時之間倒退數十年。

唐朝忽然揭下了頭上的斗笠,輕輕的一揮,斗笠就像流星一樣飛了出去,消失在眾人的視線中。

這一揮的力量,使史思明感覺到恐怖。

他本已十分的凝重,但見了唐朝的這一擲,還是打從心底里生起一股寒意,他如刀的眼神寸步不離的看著唐朝,眼神中充滿驚訝。

他絕想不到,斗笠之下的這個人,年齡竟是如此的輕,年輕得有點離譜,甚至像是剛剛出生的嬰孩,全身透露出一種潔淨,一塵不染的氣質。

唐朝一笑︰「先生過獎啦,在下只不過是生了副臭皮囊,美丑倒也不放在心上!」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種瑩然不動的光芒,看似木訥,但懂得武功的人都知道,這才是最厲害的,反撲歸真,和平常人沒有兩樣。

武功和寫文一樣,最難的不是天馬行空,恣意橫行,而是自然。

孔子曾經說自己年七十的時候,可以隨心所欲而不逾矩,就是達到了自然,一言一行,皆成規矩,皆成典範,達到別人一個無法企及的高峰。

在史思明的感覺中,他就覺得唐朝是是這樣的人。

一旦明白這一點之後,他的心中就充滿了懷疑,這人的年齡瞞不了人,可,可他實在是難以索解,這樣一個年僅弱冠的年輕人,竟能有驚天動地的武功?

這不可能,這實在是非常奇怪之事。

「朋友,在下史思名,有幸相見,幸會!」

史思明說話倒是很客氣,他顯然已經看了出來,唐朝用斗笠遮臉就是不欲人知道他的真實面目,竟是問也不問名姓。

唐朝心中暗叫厲害,這就要稱量我的武功。

握手。

這是江湖上最流行的禮節,一般情況下,都會因此而掂量一下對方的武功,找到對手武功的深淺。

史思明雖然是軍隊上的人,他身後的這十多人也是在軍隊上的親兵,但是他現在是以江湖上的禮節和唐朝相會。

有意思,這人倒是個難纏的人物,唐朝隨即在心中定下了應對之法。

史思明的眼刀,他算是領教了,果然厲害,就這樣一直的盯著自己,就有一種極不舒服的感覺。

此人的武功,顯然已經到了化境,還真想不到,安祿山的手下,竟然還有這樣厲害的人物,放到江湖上,隨便也是一方宗主。

但唐朝絲毫也不怕,因為他可以憑借直覺感覺出來,這人的武功還沒有到化境的高深處,不過功力顯然很深,要是和自己交手,勝率還是很高的。

也因為這一點,使唐朝心中產生了極大的危機感,想不到,範陽還真是一個藏龍臥虎之地,別說其他的將領一擁而上,就是這十多個人一起前來圍攻我,我就必敗無疑。

像他這樣的高手,眼觀六路,耳听八方,早已將史思明身後十余人的武功評價了一下,除了史思明已入化境之外,余人都沒有進入,但有七八人卻已經到達了明勁的顛峰,另外幾人稍微弱些,但相差也不大,一望而知是久經戰陣的高手,一旦包圍自己,後果堪慮。

唐朝伸出了手,大方的伸了出去。

兩人的手一接觸,忽然彈開。

準確的說,是史思明忽然放開了唐朝的手——因為他模到了一塊火炭。

不,是火炭一樣的手!

不知不覺之間,唐朝已經將內力運到手上,剎那之間,手上的溫度升高,好似洪爐!

「好功夫,大伙兒一起吃如何?」

史思明雖然吃驚,但是隨即臉色如常,邀請唐朝吃飯。

唐朝一笑︰「大將軍既然邀請,消民豈有推辭之禮,我這桌子上酒菜足備,不如史大將軍過來我這里喝如何?」

史思明吃了這個大虧,極想知道唐朝究竟是什麼人,欣然道︰「好,那就有勞啦!」

說著大馬金刀的坐下,卻轉頭吩咐身後的十余人︰「兒郎們,你們盡管吃吧!」

這一喝,這十余人才敢坐下,先前一直都必恭必敬的跟在他的身後。

唐朝暗暗吃驚,但也不懼,心想,我輕功不錯,即使動起手來,要走總還是走得了的,坦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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