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讓是一個高手,真正的高手,不過可惜的是,卻是一個沒有殺過人的高手,和他動手最多的,就是他那彪悍的老爸,除此之外,和其他人動手的機會屈指可數。
從小到大,他爸都告訴他,為什麼給他取名「讓」字,就是希望他凡事都讓讓別人,退一步海闊天空,更告誡他,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顯露武功。而蕭讓,是個不折不扣的乖孩子,雖然他不知道為什麼,但看著老爸那帶著隱憂的眼神,他一一謹記在心。
事實上,蕭讓是個平和的人,不喜歡使用武力,武功,在他的印象中,那僅僅是拿來防身而已。從七歲進學校,一直到現在,蕭讓都和別的同齡人一樣,完全沒有任何不同,他就只想老老實實的過日子,平淡而自然,那卻讓他感覺異常真實,生命,不正是應該如此嗎?他的這種人生觀,與他老爸對他的期待不謀而合,經過太多浮沉的蕭爸早已看透了這塵世的一切,所以才隱居在蜀山腳下,過著那「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悠閑日子。
然而正是因為這種無所欲、無所求的心態,卻讓蕭讓的武功突飛猛進,去年,更是進入了傳說中的先天境界。剛听到這個消息,讓他的老爸差點把含在口中的飯噴了出來,二十多歲進入先天境界,這數百年來,從沒听說過,就連當年被譽為一代天驕的他,邁入先天境界也是四十多歲的事情。
只是蕭讓和他老爸不同的是,他既是一個先天高手,更是一個沒有經過錘煉的普通人,除了練功,他自七歲時起,就過著和正常人完全一樣的生活,經歷決定心境,所以,盡管他武功了得,然而卻是普通少年郎的心態,以至他完全沒一點高手應有的風範和覺悟。
高手,不應該都是心如止水,笑看人生嗎?
蕭讓至少知道上百種方法,可以讓人在不知不覺中死去,只是在他二十四年的生命中,卻並沒有真正讓人死去。
知道和做,那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今天是蕭讓第一次殺人,當時被憤怒沖昏了頭腦的他,還沒什麼感覺,但事後,他的心卻在顫抖,不管怎樣,他親手剝奪了近十條生命,那不是豬牛,而是活生生的人。
雲師姐?他們只能偷偷模模,見不了天日;林靜嫻?他們,雖然情同姐弟,但有些話能說,有些話卻不能說。
看著一個個行色匆匆的路人,看著一張張冷淡陌生的臉龐,心靈最深處的那種無力感越來越強烈,心中竟不由升起了一股淡淡的寒意。
突然之間,他很懷念美麗的成都,很懷念蜀山腳下的父母。
想到成都,想到家鄉,蕭讓那空蕩蕩的心不由被一股灼熱的暖流漸漸融化,變得暖洋洋的,就如成都的春天,那麼安寧,那麼祥和。
無憂無慮的童年,純潔似水的朋友,成都街頭的美眉,那些不知不覺中早已習慣了東西,漸漸地離他越來越遠,留下的只是一串串淡淡而清晰的回憶。
蕭讓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個多愁善感的人,可不知從何時起,他不得不承認自己越來越懷舊,懷念那些逝去的日子,懷念那些走過的人兒。
金陵是座美麗的城市,也是他認為最有文化韻味的城市,所以,他大學才來到了這里,只是今天,卻怎麼也找不到那種讓他安心的感覺。
當火車開入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從來就沒有見過的霓虹.
我打開離別時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無比的思念。
看不見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我听見有人歡呼有人在哭泣.
早習慣穿梭黑夜,
但卻無法忘記你的臉。
有沒有人曾告訴你我很愛你,
有沒有曾在你日記里哭泣.
有沒有人曾告訴你我很在意,
在意這座城市的距離。
……
听著耳邊傳來的歌聲,蕭讓不由緊了緊身子。
說實話,他不喜歡超女,更不喜歡快男,但這首歌卻讓此時的他生出了共鳴。金陵夫子廟外,小吃一條街。
陳倩一邊悠閑的走著,一邊意興勃勃的品嘗著手中的小吃,偶爾出來在這路邊攤打打秋風,對她來說,是一件極為愜意的事情。她此時沒帶那副長備的太陽鏡,只是那長長的頭發卻刻意遮住了半張臉蛋。
突然之間,她那散漫的腳步停了下來,看著那道佇立的身影,她的心不由痛了一下。
仔細觀察了一會兒,陳倩才發現他在听歌。她也很喜歡這首歌,她也常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獨自品位,因而她很明白,一個人在這個時候听這首歌,那是什麼樣的感覺,她也明白,一個人只有在什麼樣的心情下,才會去听這樣的歌。
陳倩站在那里,半天沒有反應,只是不知怎的,眼角卻有些濕潤。
也不知過了多久,蕭讓才回過神來,輕輕的搖了搖頭,嘲笑自己的多愁善感。
他轉過身,卻不經意間看到了那道靚麗的身影,腳下再也邁不出分毫。
女人上身穿著件白色的針絲體恤,一件深色牛仔短裙,再下則是一雙到了膝蓋的長統鞋。
她的穿著很簡單,卻處處洋溢著一種都市的氣息,顯得很是時尚亮麗。
那一頭烏黑的長發直達胸前,和潔白的衣裳相映成輝,左右分開的劉海下,現出一張精致的臉龐,她瓜子臉上的五官搭配得非常完美,整一個典型的東方式美人兒。
在她身上,讓人幾乎找不到什麼缺點,再加上那高挑的身段,如果在t形台上,她一定是個完美的模特兒。
她的眼楮很大、很亮,也很冷,但嘴角浮現出的那一絲笑容卻讓蕭讓感到異常親近。
此時此刻看到陳倩,蕭讓心中不由涌起一種「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