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小說以前,我還是個留戀書海中的小小讀者﹝這不是廢話嗎?﹞,依照當時的心情優劣租閱的小說性質也大不相同,心情好就擇女主角是調皮調性的,最好把男主角磨練到聖人的境界,心情不好就找可憐得要死的女主角,讓男主角逞流氓逞到梨花帶雨。
因此,每次的閱讀都是帶著輕松愉悅或是想要被虐的心情翻開書籍,所以……這就有不同的地方啦!
沒寫小說時,看小說的負擔就沒這麼大,自由的享受作者字里行間的視角與觀念,然後學習到「喔!原來說這句話給人的感覺是這樣啊!」或是「咦?這麼做就可以讓喜歡的人注意到?」等等之類。
這里穿插小屁孩時期的小事︰話說那是初小七的純戀,情萌在國中時期的某年。那個男生的人緣很好,但不是老師心目中的好學生,不折不扣是個叛逆少年。有日,初小七心血來潮,學習小說情節片段,對著坐在我前面位子的他,大膽的輕拍他的肩膀……要干嘛?
還能干嘛?借橡皮擦啦!
我那時還是純情小妞嘛!哪敢再做更大膽的事,借東西是極限了!
總之,他的反應也很出乎意料,冷冷的轉頭對我說︰「認識這麼久,你認為我會有那種東西嗎?」
大驚!
是,是,大哥,失敬失敬!小妹我思慮不周,打擾您了!
那時候的我,口挫啊!錯愕得連話都說不清楚,倒是他轉頭回去,我以為他不再理我,結果,他轉向隔壁座位的女生,借了一塊橡皮擦給我使用,還叮囑「用完記得還給人家,亂七八糟一堆……」
他念,但我心頭還是暖暖的,因為他總是如此,話從不饒人,心卻是比誰都暖和。
也是惆悵啊!因為他隔壁的那個女生,美麗聰明,反觀自己……
唉,這不是給人比較的空間,還不用說,自己是穩輸的那個。
一段因為小說開啟的純愛不歸路,就這樣草草收場,現在想起來,留下的回憶也不是那麼不堪回首,畢竟還有其他事情值得被懷念嘛!
回正題,寫了小說以後,開始會從小說中看出和以往不同的面向,倒不是說看書的眼光改變,還是開始挑三揀四的難滿足,而是更容易看見別人的優點來滿足自己或缺的地方,例如「哇!這旁白有確切剖析主角的內心,一針見血,利落果決!」或是「嗯!這對白回得妙!很有個人特性,想法獨到!」等等之類。
所以每當寫完一本書,再看一本別位作者的作品,我就會陷入無盡的深淵
我還要加強功力!我還缺少什麼?哇!這本怎麼寫得這麼好!不看了!不看了!我好自卑……然後直至發瘋狀態。
就算如此,還是沒有打消我對言小的熱情,看書還是我的興趣,只是我明白,泣……我再也回不去了……
後記完成。謝謝可愛的讀者翻閱此書,不嫌棄的話,請接受我的獻吻,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