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狂龍鬧美洲 第三十二章 維斯那之行

作者 ︰ 逆旅夜雪

別墅的大門已經被砸開了,因為防止反抗軍警並沒有繼續沖擊別墅,只是把整棟別墅團團包圍住了,警用直升機也在空中進行著嚴密的警戒防止有人從空中逃跑。

別墅里的人也同樣大驚失色,因為無論如何澳方就可以找到這里來。

「一定是有內奸。」說著話馬里和他的手下舉槍指著在做的幾位本地大亨,「否則不可能這麼快就被人查到這里來。」

「馬里放下槍。」明邵吼道,「這個時候不是起內訌的時候,是要趕緊月兌身,廚房有密道,我們先跑出去再說。」……

七個小時後,明邵一行出現在大堡礁以東的公海上的一艘渡輪上面,在渡輪的一間密室中,明邵臉色鐵青的看著逃出來的一行人沉默不語。

「咳咳,老板,我覺得這次一定是有內奸出賣了我們。」馬里站起來再次提出自己的看法。

「哦,你認為誰是內奸?」明邵低沉的說。

「這個我不好確定,詹妮亞和我一樣都是你從美國帶過來的,她肯定不會,另外馬蒂先生(那個老黑人)是聖會的九大長老之一,肯定不會是他,海爾是唯一一個在行動中沒有出現的人,他的嫌疑最大,但是他已經被老板執行家法了,那麼……」他沒有再說下去,只是目光有意無意的掃過包括羅爾斯在內的澳洲本地的幾位大亨。

羅爾斯幾人算把馬里恨到了骨頭里了,心里直接把馬里全家的女性給問候了一個遍,如果目光可以殺人,估計馬里已經在羅爾斯幾人的目光下化為齏粉了,但是他們也明白,這個時候絕對不是自己自我表白的時候,否則就會越描越黑,而且在這個可怕的年輕老板面前最好還是少說話,否則就算自己在這件事情上清白,一個沒留神言多必失在帶出其他的事情來就畫虎不成反類犬了。

明邵對馬里的話並沒有說什麼,只是平靜的說︰「我自己也是剛剛這個團體不久,如果說嫌疑,每個人都有嫌疑,但是現在都不是找內奸的時候,也沒有這個時間和精力,只是稍微修改一下計劃就可以了,如果真的有內奸相信他一定會再次冒頭。何況還有個已經死了的海爾,另外也不要低估了澳洲的情報系統,你以為堂堂一個大國還不如我們這些烏合之眾麼?我們現在沒有內奸,不要疑神疑鬼的,否則必敗無疑。」

不得不說明邵此時采取的方式是最為正確的,此時抓內奸不但于事無補反而會讓事情更加不可收拾,短短幾句話,雖然不能讓內部嫌隙消失,但是至少不會出現大的變動。現在對于他們來說就是以快打慢,只要以最快的方式達到目的,就算再多的後遺癥也都不足為慮了,這也是明邵提出的最新戰法--斬首。他沒想到,自己因為中國古代戰爭而隨意想到的這個名詞後來成為很多勢力競相模仿的戰略方式。

看到眾人之間彼此敵對的目光消失以後,明邵重新的制定了一下計劃,然後分派完各自的任務後道︰「及早不及晚,我馬上要去歐洲,馬蒂先生坐鎮這里。希望我們這次的計劃可以順利執行。大家都去準備一下吧。」

眾人退去後明邵合上眼楮,似乎有些疲憊的說︰「你怎麼看?」

他身後的白衣年輕人說到︰「老板,如你所言,現在判斷誰是內奸並不重要,現在最重要的是歐洲之行的結果如何。」

明邵扭頭滿意的看了看他︰「這麼多人,我只有你一個可以信得過的兄弟,我們兄弟兩個的日子不好過啊。我先睡覺一會兒,等到了再叫醒我。」

小伙子的眼中閃過一絲感動,彼得,明邵剛剛接受高洛斯的合作後第一個要求就是把彼得從他的小兒子詹姆士(明邵本就是詹姆士推薦給他父親的)那里要過來,彼得對明邵的這個條件也是驚訝不已,要知道,在高洛斯和詹姆士手下比自己資歷能力各個方面都要優越的人不是沒有,但是明邵卻單單只要了他一個,包括馬里和詹妮亞明邵也只是提出暫用,這更讓彼得有一種知遇之恩的感覺。♀

似乎是累了,明邵說完這句話便再次閉上眼楮……

有多瑙河的女神之稱的音樂之都維斯那是多瑙河流經的第一個城市,環境優美,景色迷人,冬溫夏涼。東阿爾卑斯山支脈維也納林山伸展于西郊,綠林成片。山之西是華麗住宅區,有花園及葡萄園圍繞。多瑙河流貫市內,水碧山秀,風景如畫。登上城西的阿爾卑斯山山麓,波浪起伏的森林盡收眼底;城東面對多瑙河盆地,可遠眺喀爾巴阡山閃耀的綠色峰尖。北面寬闊的草地宛如一塊特大綠色絨氈,碧波粼粼的多瑙河蜿蜒穿流其間。房屋順山勢而建,重樓連宇,層次分明。登高遠望,各種風格的教堂建築給這青山碧水的城市蒙上一層古老莊重的色彩。

明邵一行現在正在多瑙河的一艘小船上面談話,馬里問道︰「老板,我們為什麼不去西西里或者是羅馬,要知道,我們在那里的力量要遠遠的超過這里,在這里我們的力量非常單薄。「

明邵笑著說︰「我們的力量到底有多大?可以對抗一個政權麼?」

馬里說不出話了。

明邵繼續道︰「這里我們的力量雖然不強,但是對方的力量會更削弱,在這里做事反而更加方便。」

馬里說道︰「但是我們到底在這里有什麼意義呢?」

明邵道︰「我們等一個人,具體的說應該是等一個消息,要知道我和高洛斯先生是分頭行動的,現在應該差不多了。」

說道這里,明邵沒有再繼續說下去,也沒有人再問什麼,因為他們都知道,有些事情還是知道的越少越好。

「這里的負責人是誰?」明邵問的是詹妮亞。

詹妮亞連忙回答︰「這里主要都是歐洲各方面勢力的範圍,我們在這里只有一個不大的據點,負責人叫亞當斯。」

明邵點點頭說道︰「如果有必要的話你再和他聯系。今天和明天沒有什麼事情,最近大家都很緊張,這兩天大家都放松一下,後天在皇家大酒店踫面。」

既然分頭行事,而彼此之間已經有了些許的芥蒂,大家自然不願意在一起放松,有個可能懷疑自己是內奸的人陪在自己身邊自然越放松就越緊張。

此時本地的地頭蛇亞當斯正坐在自己客廳的沙發看著天邊的雲彩發呆。他本來想休息一下就去讓自己身心完全放松一下,卻不知不覺看出了神。

他已經很久沒有這麼平靜的觀察過自然了。

他還記得上一次這樣平靜的坐在河邊看著天空,是在最後一次走出監獄看守所的時候,當時他也是這樣,坐在多瑙河邊看著河水,那里有一座古老的教堂,建築古雅,不很規整,是有山牆的那種房子。柔和的燈光透過淡紫色花玻璃窗子映射出來,風琴師在鍵盤上按過來按過去。動人的樂音飄進自己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膠著在螺旋形碟欄桿上。當時月色懸在天邊,光輝、靜穆;檐下的凍雀睡夢中啁啾了幾聲--這境界一時之間使人想起鄉村教堂邊上的墓地。風琴師奏出的樂曲使剛剛出獄的他坐在長凳上的自己入定了,因為當人在生活中有母愛、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潔白無瑕的思想與衣領時,美麗的樂曲對他來說是很熟悉的。

當時他靈魂里突然起了奇妙的變化,猛然對自己所落入的泥坑感到憎厭。那墮落的時光,低俗的,心灰意懶,才能衰退,動機不良--這一切當時都構成了他的生活內容。

一剎那間,新的意境醍醐灌頂似地激蕩著他。一股強烈迅速的沖動激勵著他去向坎坷的命運奮斗。他要把自己拉出泥坑,他要重新做一個好樣兒的人。《》他要征服那已經控制了他的罪惡。時間還不晚,他還算年輕,他要重新振作當年的雄心壯志,堅定不移地把它實現。管風琴莊嚴而甜美的音調使他內心起了一場革命。明天他要到熙熙攘攘的商業區去找事做。他要做個熀找皇鋇娜恕K???br/>

當時想到這里的時候,自己只覺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他霍地扭過頭,是一個陌生人,這個人也就是他後來的老板當時還是一個黑手黨小頭目的高洛斯。

第二天自己沒有去找工作,而是從一個無業的混混變成了正宗的黑手黨成員。轉眼已經差不多四十年了,自己也從一個小嘍羅變成了一方的領導,不過自己的命運也再也不可以把握,自己之所以要求離開收入豐厚的美國而選擇維斯那這個收入相對低很多的地方,就是看中了在這里是個養老的好地方,江湖子弟江湖老,自己今年已經不惑之年,人雖,但是江湖已老。前段時間也有人來找過他,是一個勢力相當龐大的集團。

那天他準備了一點酒菜瓜果,正想喝兩杯。

就在那時候,那個神秘的客人來了,當時對方只是說來尋求合作,但是事後才知道對方的一點情況,他沒有敢再繼續和對方聯系過,但是也沒有報告總部。他一向是一個很穩重,很本分的人,雖然沒有做過什麼大事,卻也沒有犯過大錯。

多做多錯,多言買禍,知道的事越多,煩惱也就越多。

這是他做人做事的原則。

就因為他一直把握這原則,所以他能在過了四十年太平日子。

本來在明邵一行到達維斯那的時候,他並不是沒有听到風聲,也並不是完全不知道那個小伙子就是這次的最高首領。

可是明邵既然沒有找上他,他就不妨裝糊涂。人家既然不說,他又何必多事?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一個六十多歲的人,難道還想出什麼大風頭?難道還想往上爬,去做委員會主席?現在他已經有了點繼續,在波爾多有幾畝地,交給幾個老實巴交的佃農種葡萄園。

自從他的妻子過了更年期後,他們就分了房,可是他從來沒有再找情人的意思,家里的丫頭們,他更連踫都不踫。

聖會的規矩很嚴,他不能讓人說閑話。

可是城里那些小巷子里面如果來了新鮮干淨的小姑娘,總會派人來通知他,他偶爾也會安排一個穩秘的地方,去享受半個晚上。

那是銀貨兩訖,彼此都不吃虧的交易,他既不必為此羞愧,也不怕惹上無謂的麻煩。

何況,在他這種年紀,居然還能有「余勇」來做這種事,他心里多少總有點沾沾自喜,每次事後,都會覺得精神特別振奮,活力特別充沛。

對于這種生活,他已經覺得很滿足。

天氣又開始有點涼了,他想叫來福去準備點酒菜,下大雨的晚上,他總是喜歡喝兩杯。

來福是他的忠僕,已經跟了他二十多年,平時總是不離他左右。

可是,今天他叫了兩聲,居然沒有回應。

來福的年紀也不小,耳朵也沒有以前那麼靈了。再過一陣,也該讓他享幾年清福。

來福,如果是中國人就會想這個音譯的名字多麼吉利,一個人要知道怎麼來住自己的身上加福氣,才真正的有福氣。

亞當斯慢慢的走到門口,又大聲叫了兩遍。

外面果然有了回應。

「來了。」

他剛听見這兩個字,就有個人飛了起來。

不是走進來,也不是跑進來,是飛進來的,就像是根木頭一樣,斜斜的飛了起來,然後又像一根木頭般「叭噠」一聲,落在地上;

這個人的確是來福,只不過已經沒有氣了,因為他的脖子已經被人扭斷。

亞當斯全身冰冷,就好像一下子掉進冰窖里。

他看見了一個人,站在對面的門口的花園邊上。

可是等到第二聲霹靂響起時,這個人忽然就已到了他面前。

一個年紀並不算很老,但是一把絡腮胡子讓他顯的很滄桑,眼神中帶出一種惡毒的凶光的男人。

他當然不知道這個人就是世界三大佣兵公司之中AK佣兵公司中的虎將波比奇。

可是以他多年來的經驗,他已感覺到這個人一來,他平靜的生活就要結束。

他看著這個人負者手走過來,他一直在盡力控制著自己,盡量保持鎮定。

波比奇終于抬起頭,看著他笑了笑,道︰「來福已經來了,你還要找誰?」

他笑得很愉快︰「你這所有的十八個兄弟都已經來了,都在外面門口等著,你一叫就到,只不過他們當然都不會自己走進來了。」

亞當斯的心沉了下去。

這個人雖然笑容滿面,輕言細語,卻帶著種刺骨的殺氣。

這種人如果說他已經殺了十八個人,就絕對有十八個人的尸體躺在院子里,絕不會少一個。

亞當斯知道自己全身都在冒著冷汗,甚至連臉上肌肉都無法控制。

十八個人,十八條命,都是和他朝夕相處的兄弟。

這個人是誰?為什麼要對他們下這種毒手?

波比奇微笑道︰「你看不出我是什麼人的,因為我手上沒有穿AK那種又笨又重的臭皮,我不想讓人一眼就看得出我的來歷。」

亞當斯道︰「你是牟尼派的人?」

亞當斯道︰「我就是波比奇。」

亞當斯听過這個名字,听過不止一次。

據說這個人曾經創下過一夜間殺人最多的記錄--盤踞在非洲之角多年的「海盜會」中一百一十七個兄弟,一夜間全都死在他手里。

亞當斯忽然問道︰「你真的在一夜間殺過一百一十七個人?」

波比奇道︰「那是假話。」

他淡淡的接著道︰「我只殺了一百一十二個,還有五個是自己嚇死的。」

亞當斯嘆了口氣,道︰「看來我好像也逃不出你的手心。」

波比奇道︰「你絕不能。」

亞當斯道︰「你準備什麼時候殺我?」

波比奇道︰「我並不一定要殺你。」

亞當斯道︰「我這個人是不是對你還有點用?」

波比奇道︰「有一點。」

亞當斯道︰「我要替你做什麼,你才會饒我這條命?」

波比奇道︰「你能為我做什麼?」

亞當斯道︰「聖會的人都很信任我,現在我的兄弟雖然都死了,可是我只要編個故事,他們還是不會懷疑我的,所以我還是可以在這里做這個首領,可以把聖會機密供應給你們,你們有人來了,我也可以想法子照應。」

波比奇道︰「太好了。」

亞當斯道︰「我甚至可以替你們把這次來的人誘到這里來,我知道你們一定很想殺了他們,斬草除根。」

波比奇道︰「完全正確。」

亞當斯道︰「我雖然已經是個老人,可是越老的人越怕死。」

波比奇道︰「我了解。」

亞當斯道︰「我很喜歡過現在這種日子,實在舍不得死,所以,閑時我就常常在想,如果我遇到今天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波比奇道︰「你說呢?」

亞當斯道︰「別說你們來了很多人,就算我跟你不用武器單打獨斗的動手,也是自取其辱。」

波比奇道︰「你很有自知之明。」

亞當斯道︰「所以我早就決定,如果遇見這種情況,我只有出賣聖會,保全自己的性命。」

他慢慢的接著道︰「一個人只有一條性命,無論什麼事,都不如自己的性命珍貴。」

波比奇道︰「完全正確。」

亞當斯道︰「所以,一個人如果為了別的事連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這人一定是個笨蛋。」

波比奇微笑道︰「你當然不是笨蛋。」

亞當斯道︰「我是的。」

波比奇顯然很意外︰「你是笨蛋?」

亞當斯道︰「直到今天,我真的遇見了這種情況時,我才知道一個人的死並不是最重要的,有時活著還不如死了的好。」

波比奇道︰「難道你情願做個笨蛋?」

亞當斯道︰「我情願。」

亞當斯已撲上去,用盡全身的力量撲上去,用手里握的餐刀猛擊波比奇的臉。

能夠獨當一面,主持維斯那一切工作當然絕不是太無用的人。

他也曾苦練過武功,他的跆拳道練得很不錯,近年雖然已很少出手,可是出手仍然很快,這一下他用盡全力,其勢更猛烈。

他是在拼命!

只可惜他的對手是佣兵高手波比奇。

他的餐刀揮出時,波比奇的手指已經戳斷他的喉結。

他慢慢的向後退了兩步,慢慢的倒了下去,就好像一個疲倦的人睡到床上去一樣,顯得出奇的平靜。

在臨死前的這一瞬間,這個怕死的人竟完全沒有一點恐懼。

因為他求仁得仁,現在,終于如願以償。

他自覺已對得起聖會,對得起院子里那十八個兄弟。

他也已對得起自己。

看著這個自己情願做笨蛋的人倒下去,波比奇心里怎麼想?

他殺人時總是帶著微笑,可是這一次他的笑容消失了。

他殺人後總覺得有種殘酷的滿足和興奮。

這次他卻覺得很空虛。

他甚至覺得自己很無趣。

現在他才明白,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有勇氣,平時是看不出來的。

平時懦弱無用的人,面臨生死關頭時,往往會顯出過人的勇氣來,慷慨赴死。

平時總是拍著說不怕死的人,到了這種時候,反而會臨陣月兌逃了。

波比奇忍不住問自己,「如果我是亞當斯,在今天這種情況下,我會怎麼做?」

他不想知道答案。

他很快的大步走了出去。

如果亞當斯真的不惜出賣朋友來保全自己的性命,波比奇還是一樣會殺了他的。

那時波比奇殺人後的心情就不同了。

他會覺得很愉快,因為他又把「人性」玩弄了一次。

可是現在他已明白,人性中也有尊嚴的一面,任何人都不能輕侮否認。

這使得他對「人」也生出了一點尊敬——至少在他走出去的時候,他的感覺是這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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