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處不怕孤獨 241︰郎未娶,我已離

作者 ︰ 原城

想到喃喃和呢呢,霍朗的目光已經近乎到了他此生溫柔的極致,可听了金木謠的話,他便如同突然被人兜頭潑了大浴缸冷水,瞬間冷卻下來。

他不悅的看向金木謠,眉頭重重的擰起,「你說話走心嗎?經過大腦了嗎?你真以為自己是個只會沖鋒陷陣的特種兵而不是一個普通的女人了嗎?」

金木謠嫵媚一笑,一臉的無所謂,「走了啊,經了啊,不是女人那我還能叫你前妻嗎?那不就是前夫?」

霍朗覺得自己該說的話已經全部說完,在這干耗著時間沒有任何意義,他不是金木謠的誰,沒有義務和責任寄予她在陌生國度的陪伴。

只要一個人不願意,那麼兩個不相干的人,便是永久的互不相欠的關系。

木謠倒是沒伸手攔,直接伸了腳,她修長的大腿直接劈到霍朗面前,腳尖架在路邊的防護欄桿上,路人乍一看這姑娘修長而健美的體型,還有這身手,應該是有些舞蹈功底,可他們猜錯了,金木謠有的,是武功功底。

「話沒說完,想走,橫尸在這吧。」

霍朗看了一眼阮阮那邊,安燃已經把喃喃還給了阮阮,他站在車外抽煙,夾著煙和他招了招手。

霍朗雙手插著西褲口袋,開始變得有些不耐煩,怎麼每一次自己陷入一場和女人糾纏不清的情境里,這個安燃都在,好像非要和自己站在一起對比,好襯得他才對女人清心寡欲,他對阮阮才是一心一意,霍朗瞪了金木謠一眼,敲了敲自己的車窗,正色告訴她,「車給你,中國這麼大,自駕游夠你游幾年,玩夠了給我送回這棟大廈樓下,記得洗個車再送回來。」

「說完了?」木謠問。

他理所當然的點頭,「對。」

「我問你,你那麼看中你和那個小包子的孩子,那我們的孩子呢?」

再無所畏懼和光明磊落的人,心里都總會有那麼一片柔軟潮濕的小角落,放著一些不想提及不想回憶的東西,金木謠一再的追問,橫沖直撞的闖進了他的禁地,讓他格外的不舒服,可這就是金木謠,她長這麼大,從來就沒學會過有所顧忌。

「如果你能把我的孩子還給我,我們就復合,我願意為了我的小孩和小孩的媽媽組成一個沒有感情的家庭,你能還給我嗎?」他不怒反笑,鄭重的問道。

木謠卷起兩縷自己的長發放在手上纏繞著,「我又沒不孕,你又沒不育,孩子還可以再生。但是我們之間曾經有過兩個小孩,是事實。」

霍朗嘴角勾起一抹嘲諷的笑容,「他們連來到這個世界上喘口氣的機會都沒有,也是事實。」

他毫不憐香惜玉的抬起她擋在自己腰間的腿,扔下去,交代一句「車是沈茂的,別當坦克開。」拎著阮阮的小綠兜,大步離開,朝著安燃停車的位置走去。

金木謠並不生氣,墊著腳尖輕快的跟在他後面,霍朗走了一半便停下來轉身,冷漠的看著她,「別跟著我,第一我不會收留你,不管你住酒店還是流落街頭,第二我不會借錢或者白送錢給你,我的錢只用在刀刃上,刀刃就是我的老婆孩子,第三我不想和你糾纏,我們是故人,不可能做回親密無間的朋友,我是有老婆的人,也根本不需要女性朋友,綜上所述,我們最好從此以後一個向左走一個向右走,最好的歸宿就是分道揚鑣。」

「原來男人所謂的一往情深,這麼的短暫易變和不值錢。」木謠插著口袋聳了聳肩。

人來車往的長街上,霍朗為了這句話駐足良久。

這個世界每一秒都在變,磐石會風化,冰川會消融,何況男人呢?

他給予她無限深情的時候,她不懂珍惜,他離開了之後,她想討回,可是,愛情不是紀念碑,會一直一直佇立在一個地方直至被時光消化不見,愛情啊,它是飛速行駛的列車,你遲到,就總會有別的乘客捷足先登,總會有乘客,比你急著看那沿途的風景。

木謠沒有再跟上來,不過她看起來也並不像失戀的模樣,在原地來回的點著腳尖,看著霍朗決然離開的背影。

她不是小女孩,也不是小女人,愛情這種東西,永遠不會成為剝奪她理智的毒品。

安燃正好抽完煙,站在防護欄這邊胳膊抻的老長,把煙頭掐滅在垃圾桶上面的煙灰缸里,轉頭看見站在自己身邊的霍朗,笑著哼唱道,「春天里那個百花開啊!」

「你唱歌跑調有人告訴過你嗎?」霍朗毫不留情面的揶揄道。

安燃笑笑,「你說怎麼就那麼巧呢?上回是我妹,這回又不知道是誰妹,你說有錢的老爺們兒是不是不在外面沾點花惹點草就刷不出自己*倜儻的存在感啊?當初是誰拉著驢臉從我們家把阮阮接走的,我說什麼來著,你得保證對我們阮阮一心一意,這兩天報紙上的這麼勤快,不好好在家安慰老婆,你還有心思在外面扯這個?你這人高馬大心髒也不小,海納百川的,什麼款式都合胃口。」

「你一個三十幾歲的人,連個對象都找不到,有臉在這訓我嗎?」霍朗特別鄙夷的看著他。

「我這叫寧可錯過一百,也不想對付一個!」他清了清嗓子,十分認真且欠揍的的又唱了一段,「春天里那個百花鮮,我和那妹妹啊把手牽,又到了山頂我走一遍啊,看到了滿山的紅牡鵑,我嘴里頭笑的是呦啊呦啊呦,我心里頭美的是啷個里個啷,妹妹她不說話只看著我來笑啊,我知道她等我的大花轎!」

「現在可以證實我的判斷是正確的了,確實跑調。」

「跑什麼跑,好像你听過原曲似得,你不是听abcd長大的嗎!」

霍朗撇了撇嘴,如果不是現在他心里有些發堵,他真想給安燃證明一下,自己到底是听什麼長大的。

「你下午上班嗎?」

「不上,怎麼了?」安燃如實回答,「我辭職了,自己弄個b2b網站,效益還行,不想公司家里兩邊跑,沒那精力。」

「改天再听你的創業史,我借你車用用,有事要和巫阮阮談。」他抬手伸出一根手指,制止了安燃的話題。

「啊,行,是需要好好談談,你們要去哪,我送過去。」

霍朗拍了一把車頂,「不用了,我現在就要開始談,你可以選擇逛街,或者步行,或者公交回家。」

安燃好像有點沒听明白霍朗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借車還把車主扔在大馬路上,他活三十年了,只在香港警匪片里見過警察和歹徒干過這麼缺德的事,現實生活中,這還是破天荒地的頭一例。

不過很顯然,霍朗這個人,不會輕易的和別人這樣大言不慚的開口,一旦確定這個人是他可以提如此不要臉的要求時,他也根本不給別人說「no」的機會。

小轎車在安燃遲疑的目光中一腳油門竄出去,調頭後,飛馳著消失。安燃突然痛心疾首的一拍巴掌,「哎我的媽,霍朗你個不靠譜的大尾巴狼,我錢包和手機還特麼在車里呢!」

他模了模腦門,得,連公交都坐不上,這得純步行回家,幸好鑰匙一直被他藏在走廊的消防栓里,不然這還得流落街頭。

他一轉身,便看見金木謠還在原地看著已經消失的霍朗,來回翹著運動鞋的鞋尖。

見他看過來,金木謠笑著揮了揮手,指了指霍朗留下來的悍馬,朝他帥氣勾了下手。

安燃雖然不是大姑娘,需要避免登上陌生人的賊船,但他也縱然不會登上阮阮情敵的車。

一個小三還如此落落大方,他真是大開眼界了。

可她又不是一般小三,因為一般小三,按著霍朗那麼鐵公雞的性格,不會把車留給她,安燃用眼角斜睨了她兩眼,開始轉身沿著馬路朝家的方向走。

金木謠上了悍馬,開著車緩緩跟上他,打開車窗,笑得格外燦爛,「你是霍朗和小包子的朋友?」

安燃往路邊靠了靠,「哎哎哎,你會開車嗎?你這逆行呢,往那邊打打方向盤,要開我身上了。」他想了想,扭頭問,「小包子是誰?」

「就剛剛挺白那個,霍朗老婆。」

「你哪位?你認識她?」安燃挑眉。

木謠繼續緩慢的跟著他逆行,「以前不認識,以後就認識了。霍朗開走那個是你的車吧?他不動陌生人的東西,你是他朋友,上車吧,你上哪我送你,只要你能找到路就行。」

「你還沒回答我第一個問題,你哪位。」

「金木謠,霍朗的前妻。」

安燃愣了一下,前妻,听著是比前夫還不靠譜的存在,「離阮阮遠點。」

「小包子叫軟軟?是挺軟的。你放心里,我想離她近,霍朗那種護犢子的小牲口,也不會讓,上不上車啊?」

安燃停下來,金木謠也跟著踩了剎車,「或者你開?反正……」

「我馬上到家了。」安燃抬了抬下巴,看向街對面,從阮阮的公司到他家的小區,本來就是十幾二十分路的事。

他忽然將手腕搭在悍馬的車頂,近距離的看著金木謠,仔細的打量了一番,發現霍朗的眼光果然不差,這姑娘的膚色雖然已健康到在我們國人的標準里,可以經劃分到「黑」那一類里,但並不妨礙她那帶著一股灑月兌勁的性感和漂亮。

金木謠看他一直盯著自己,手指點著方向盤,笑了笑,「怎麼,郎未娶,我已離,你要和我湊合一對嘛?」

————未來的情節發展,不受網絡肅清活動的任何影響,我本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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