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阮阮是寧可相信現實生活中有人會因為大頭朝下摔一下而死,也絕不相信會有人因為這樣摔一下就失憶,失憶,比死難多了,摔死只要一個寸力,摔失憶可是絕對的技術活。愛睍蓴璩
她眨了眨眼,目光十分具有侵略性的直觀霍朗的眼底,只要他的睫毛稍稍一顫,或者他的嘴角稍稍一挑,她就知道他在耍無賴,可是阮阮盯了許久除了得到霍朗愈發厭惡的神色,再也不見任何破綻。
「霍總,你真不記得我了?」
「我為什麼要記得你?」霍朗淡淡的開口,眉心輕輕皺著,似乎很不理解她為什麼會問出這樣的問題。
阮阮抿了抿唇,「你這個忘恩負義的男人……」
「……」
「你一定是不想對我和女兒負責了!然後假裝失憶不認識我們了!你這樣……」阮阮突然極委屈的顫了顫嘴角,「留下我們孤兒寡母的,可怎麼辦?」
霍朗挑了挑眉,口氣比臉還冷,「出去。」
「早知道你是這樣的人,我當初不會嫁給你的,我走了,你好自為之吧。」阮阮一步從床上蹭下,頭也不回的往外走,心里想著,你馬上會叫我回去的,你會說,你智商怎麼低到連真假失憶都看不出來,你還要說,阮阮,你是我的supergirl。
可是巫阮阮已經邁出房門,仍是不見一點動靜,她回頭看了一眼,霍朗早就不看她了,已經平躺著看天花板,若無其事的樣子。
她停下腳步,忐忑的站在門外,怯生生的叫了一聲,「霍總……」
霍朗側頭,皺眉,「我是個病人,什麼都不能幫你,如果你有需要,或者你腦子不好找不到回病房的路,就找醫生,別來打擾我休息。」
巫阮阮再次進到病房,隨手關上門,安靜的邁著小方步走到他面前,認真無比的問道,「你真不記得我了?我是阮阮啊。」
霍朗面無表情的看了她半餉,「不記得。」
「你記不記得我都是你女朋友。」為了堅定這話語的真實性,阮阮還刻意點了點頭。
霍朗突然笑了一聲,阮阮也跟著笑,「裝不住了吧?」
他唇角嘲諷的勾起,「你是個混進醫院里的騙子,並且是騙術不怎麼高明的騙子,說話的時候漏洞百出,說吧,你想從我這里騙什麼。」
巫阮阮腦袋嗡的一聲,她開始覺得這不是玩笑了,如果這是霍朗為她上演的整蠱的戲,那麼他的演技也太逼真了,他眼角眉梢對自己透露出來的陌生,像冰錐一樣尖銳和寒冷,那是一種看待女神經病的眼神,好像自己第一次見霍朗時,他也不曾露過這樣的神色。
她咕噥道,「我是阮阮,不是騙子。」
霍朗看了一眼自己的輸液瓶,稍稍抬了抬打著石膏的小臂,這樣的束縛讓他很不舒服,他似笑非笑的一派輕松的頭頭是道的分析起來,「你先是說你是我老婆,說你懷的孩子是我的,但是,你卻叫我霍總。我今年31歲,你看起來,也不過二十二三歲,當然也有可能你四十二三歲,但是你長的比較返老還童,我28歲的時候和前女友分手,如果我當時就認識你,然後結婚到懷孕,最長不過3年時間,三年從戀愛到婚姻到生子,連個七年之癢都不到,你卻叫我霍總?難道你不應該叫你的丈夫一聲老公或者其他更親你的稱呼嗎?別說你知道我的名字這件事,我的名字就在我的病歷卡上,在床尾貼著,只要在我睡覺的時候任何人進來都可以知道我的名字。我讓你走,你又回來說我是你男朋友。這個謊言更加拙劣,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挺著這麼大的肚子我為什麼不和你結婚?我母親會非常的喜聞樂見我能給她找個兒媳婦。尤其,如果她知道我的女人懷孕,是不會僅僅讓你當我的女朋友,只有一個可能,這孩子不是我的,如果他不是我的孩子,我更不可能當你的男朋友,我又不缺女人。」
巫阮阮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剛要說話,病房的門就被推開,沈茂拎著一個保溫飯盒走進來,西裝革履人模人樣有些像從婚禮現場剛剛走回來,見到阮阮時溫和的笑笑,「阮阮在啊,你怎麼現在就到處亂跑,醫生不是讓你多休養幾天嗎?」
「我沒事了,」她站起來,接過沈茂手里的保溫飯盒,看起來有些焦慮,「沈總,霍總他說不記得我了,他失憶了……」
「嗯?」沈茂一愣,看了看床上的霍朗,又看看阮阮,隨即輕輕拍拍她的
肩,「哪兒能啊,他在和你開玩笑。」他笑笑,問霍朗,「你失憶了?」
「你才失憶了。」霍朗冷瞥他一眼。
沈茂輕笑一聲,「你看,失憶什麼時候,失憶又不是失戀,哪能說失就失。」
阮阮憤慨的轉身,瞪著霍朗,「你騙我?」
霍朗波瀾不驚的掃了她一眼,「原來你認識沈茂,那你剛才說的話也是騙人的,你還是一個騙子。」
沈茂莫名其妙的走到霍朗身旁,搭著床邊坐下,「你別逗阮阮了,她很單純,容易當真。」
霍朗蹙著眉頭看了沈茂半天,有些不敢置信的反問,「我真的認識這個小騙子?」
這次連沈茂也愣了好幾秒,幾步邁出病房,不出半分鐘,三四個醫生跟著他風風火火的沖進病房,巫阮阮嚇的捧著肚子直往床尾靠,仔細的看著醫生給他做檢查。
一連竄的問題讓霍朗極其不耐煩,最後根本一句話不說,冷臉看向窗外,誰也不搭理。
醫生在他上午做的頭部照影里沒有檢查到任何異常,這有可能是一種應激反應,屬于心理問題,醫生讓沈茂聯系心理科的人過來,霍朗在一旁慢悠悠的接了一句,「看不出什麼腦袋里有什麼病就說我心里有病,一會心理醫生看不出我心里有病,是不是又要說我精神有病,你怎麼不一步到位的說我精神分裂。」
阮阮緊緊抓著床尾,想說他你就先別逞嘴上的一時之快,听著醫生的安排不是最好的選擇嗎?但是一想起霍朗已經不認識自己,她說什麼都只會惹來他的反感,那他豈不是更不願意想起自己,他還記得沈茂,可唯獨不記得自己,在他潛意識里,他是不願意記起自己了嗎?
而且,心理有病的人活著精神分裂患者,通常都是他這個反應,拒絕承認自己有病。
阮阮越想越覺得害怕,好好一個人,一朝一夕就成了病人了,還不僅僅是外傷,如果僅僅是外傷,醫生還會告訴我們會何時痊愈,但是內傷呢?
內傷,那是何等的高深莫測,有些人瘋了,就永永遠遠的瘋一輩子。
如果霍朗一輩子都選擇不記起自己,那她該怎麼辦呢?
「你少說兩句。」沈茂嗆了他一聲,和醫生們一起走了出去,再回來時,只身一人,他對阮阮笑說,「我和他單聊幾句。」
阮阮還捧著白色的保溫飯盒,因為緊張而收緊的手臂,看起來好像誰要搶她懷里的吃的一樣。
然後走的時候,也就順其自然的抱走了它。
沈茂想叫住她來著,但是看起來她似乎很需要那個飯盒。
巫阮阮離開以後,沈茂立刻把領帶拽松,往床邊的椅子上一坐,「你逗她干什麼,你看把她嚇的,魂不守舍的。」
「懲罰。」霍朗淡淡的回答。
沈茂笑笑,「懲罰……好像懲罰她你不心疼似的。」他知道霍朗是裝的,早上人醒的時候,兩人還聊了一會巫阮阮是怎麼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里像個溫熱的大球一樣滾到霍朗的懷里,還順帶差點將他的小臂徹底砸廢,這麼睡一覺的功夫,他怎麼可能忘記阮阮,再說,如果霍朗能是因為這麼一點點事就會有那什麼見鬼的應激反應,他就不是霍朗了。
他只是配合著霍朗演了一出戲而已,這才是真正的美國好朋友,只要肯與他同流合污,哥們兒之間還問什麼出處。
與霍朗有過同穿的友誼,沈茂太懂得怎麼配合他這位品味高端大氣但是顯然有些不上檔次的好朋友了,他有各種欺負女朋友的惡趣味,大男子主義,護短,偏向,反正他的女人只能他欺負,別人吹口氣都是刮台風,而作為好友,他無下限配合。
「我听童瞳說,你和阮阮在一起了。」
「前幾天剛分手。」
「這麼閃電……」
霍朗沉思片刻,緩緩地說,「我決定給她一個求饒的機會。」
沈茂嘿嘿低笑兩聲,覺得他這給自己找台階下的方式著實不怎麼好看,說到底就是自己舍不得又狠不下心,而阮阮那好脾氣的姑娘,怎麼能斗得過這走過南闖過北的簽過字扛過槍的霍朗?一個是月復黑狼,一個是小白羊啊!能不被他吃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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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對了,阿朗,我一直沒和你說過,你知道阮阮的前夫是誰嗎?」
听到好友認真的口氣,霍朗神色一凝,「不知道。是誰?」
沈茂微微垂下眼,溫和的輕笑著,反問,「巫阮阮沒告訴過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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