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處不怕孤獨 126︰不如,買只雞?

作者 ︰ 原城



疼!

眨眼的瞬間,沈茂已經用那鋒利的碎片在她左手的無名指上劃了半個圈,他從餐桌上扯下一塊餐巾,包住半塊碎片,塞進童瞳的手里,讓她牢牢捏住,然後在自己的無名指上快速的劃了半個圈。

他的手腕因為激動還微微發抖,「鑽石我可以給你買很多,摘下來不過是塊石頭,這血戒,我們一輩子都摘不下了,童瞳,我沈茂現在沒有鮮花和婚紗,可無論貧富貴賤,無論生老病死,無論困難挫折,都願意陪在你身邊,愛你,保護你,永不背叛,永不拋棄,你,願意嫁給我嗎?」

這大概是史上最不浪漫的求婚以及最凌亂的求婚現場,沒有燈光與杯盞,也沒有溫馨和浪漫。沖撞,爆發,鮮血,還有心酸。

就在那個包廂里,童晏維听了整晚的故事。

一個無法決定自己命運的王子,與無法改變王子命運的灰姑娘的故事。

童話再好听,終究是童話,現實有多殘忍呢,就像一個誘人的紅隻果,削掉了皮,露出來的竟然是個土豆。

他要替童瞳記住沈茂那個嗜血的婚約,也要替他們保密,他不能讓阮阮知道這件事,她早早就知道霍筱與沈茂有婚約在身,訂婚也好結婚也罷,早早晚晚都要發生,插入別人婚姻的,就算是震天撼地的愛情,也是破壞者。

除非真的有一天,沈茂能光明正大的把童瞳帶進婚姻的殿堂,他是新郎,她是新娘。

病房門被打開一個小縫,阮阮一雙黑亮亮的眼楮出現在門後,悄悄的看著童晏維。

「晏維?」

童晏維抹了一把眼楮,朝她笑了笑,露出兩個小酒窩,「嗯?」

阮阮從門里鑽出來,筷子上夾著一塊雞蛋卷,伸到他嘴邊,「這個好吃,下次還買這個啊。」

晏維點點頭,張開嘴,剛要吃,巫阮阮突然把筷子一收,放進自己的嘴里,十分認真的嚼起來。

晏維眨了眨眼,這一波還沒回神,只見另一只手突然伸出來,在他還沒來得及閉嘴之前,放進一塊雞蛋卷。

「你嚼啊。」阮阮伸手替他人為的合上下巴,「天塌下來,也要先吃飯,才有力氣頂著,對不?」

巫阮阮和他面對面站的筆直,挺著肚子吃著雞蛋卷,看起來有些沒心沒肺的樣子,可她不住打量晏維的神色,已經出賣了她的內心,她不知道晏維怎麼了,只是有些擔心。

就像擔心自己的親人。

從小到大,童晏維有什麼秘密都沒瞞過阮阮,他就是干了點什麼小男孩見不得人的小壞事,也不敢告訴童瞳,只敢對阮阮說,因為阮阮有耐心煩听他結巴。

當你對一個人坦白習慣了,心里揣著一個秘密,就像揣著一個炸彈,不管這秘密重要與否,你都會覺得,這種不誠實,是一種愧對。

晏維捂住嘴,囫圇的嚼了兩口,咽下去,阮阮朝他暖暖的一笑,他就再也控制不住,眼淚 里啪啦的往下掉,就像小時候,他挨了欺負,沖到前面去給他擺平的永遠是童瞳,在後面幫他擦眼淚的,永遠是阮阮。

巫阮阮舉著筷子,笑容都僵了,「晏維,你這到底是怎麼了?是不是家里出事了?」

晏維左右抹了兩把臉,不說話,只搖頭。

阮阮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他卻一個擁抱將她摟進懷里,微微弓著背,把臉埋在她的肩膀里,身體微微發顫,他一直以為自己已經長大成一個男人。

其實,還是個孩子。

22歲男孩的肩膀能扛得住什麼呢?扛得住英語四六級考試的,都是戰斗士,如果他真是個戰士,那他不會結巴。

這是來自心底的自卑和懦弱,從他很小的時候開始。

他的羽絨服鼓得像個面包,她雙手攬著他的背輕拍,筷子交錯時會發出噠噠的聲音。

病房的門再次被打開,霍朗一身病號服,吊著胳膊,包著腦袋,瞪著門口擁抱得和失散多年的姐弟兩人,伸手拽了一把巫阮阮後衣襟的蝴蝶結,阮阮回手一揮,繼續抱著晏維。

霍朗直接拎起童晏維,看見他的淚流滿面時不禁一挑眉,童晏維長的一張女圭女圭臉,這一哭,讓他想起他十幾歲的時候,沈茂因為把他爸的青花瓷撞翻被打的坐不了地的時候,一見人就開始說他和他爸的斗爭血淚史,然後就哭成這樣,霍朗直接把晏維撈進自己的懷里,在他背後拍了拍,「她矮,你趴著不方便。」

晏維吸了吸鼻子,推開霍朗,嘴角向兩邊咧著,酒窩都快撐開了,「謝,謝謝,霍霍,霍……」

阮阮放下咬在嘴里的筷子,接過話,「總。」

——————

鐘表的指針一秒一秒向前行走,五點十七分的時候姚昱起來喝水,沒有開燈,在黑暗里進行,他還為孟東蓋了蓋被子,6點10分天開始發亮,六點30的時候,天空徹底變成青白色。

孟東睡在陪護床,姚昱睡在沙發,霍霆看了看窗外,悄無聲息的下床。

他沒有可以出行的衣服在這里,連錢包都被孟東拿走,所以他從衣架上孟東的大衣里,翻出他的車鑰匙,抽出他的錢夾,想要拿走里面全部的現金,卻看到里面夾著一張自己的照片,已經有些泛黃,甚至有些模糊,他自己都不知道還有這樣一張相片,教室的午後,他在畫畫,手指沾滿顏料,逆光笑著對鏡頭張開手,這是早就被他遺忘的瞬間,他從來沒有翻過孟東的錢夾,也從來不知道有這張照片的存在。

可能孟東記得他所有閃閃發光的剎那,就像他記得阮阮所有美好的那一瞬火花,她帶著黃色棒球帽騎著叮當作響的破自行車從他面前和櫻花樹下飛馳而過的模樣,過去了很久,卻像從沒逝去過。

揣上藥,他開門的動作極其小心,除了走廊風忽然灌進了門里,再也沒有發出一丁點的聲音,這還是他活了28年,第一次干地下工作,當賊的感覺原來是這樣的。

他裹著自己的長毛衣,因為怕運動鞋的膠底在地面蹭出聲音,他只穿了襪子就跑出來,找到了孟東那輛橫在路邊被毀了容的卡宴,興奮到摩拳擦掌,解鎖,跳上去。

回家,回家,終于能回家了!

呢呢,爸爸回來了。

他穿著病號服在路邊的早餐店喝了白粥,這一身打扮,連個鞋也不穿,路人紛紛側目,內心慨嘆,可惜了,長的這麼英俊一個男人,居然精神不正常。

霍霆全然不在意別人的目光,因為別人看不見他什麼樣,他ying侹的鼻梁上正架著一幅巨大的黑色太陽鏡,就是通常明星用來防追拍的那一種,這孟東的裝備太有大腕兒的氣質了。

早餐店隔壁的服裝小店店主,正拉開卷簾門,睡眼惺忪的對這邊喊了一句,給我一個白粥兩個蛋,霍霆結了賬,走到門口,摘下墨鏡看了一眼里面,「做生意嗎?」

腦袋雞窩一樣的年輕老板上下打量了一番霍霆,不知道這生意該做不該做,霍霆從口袋里拿出一疊鈔票,笑了笑,「我不是精神病,我會付錢的。」

「噢……我沒說你是精神病,那你進來看看吧,呦,這大冷天的,你還光著腳……」

霍霆沒答話,挑了一條純棉深灰色哈倫褲,白色的拉絨衛衣,這店里的生意看起來也不算很好,衣服搭配的不倫不類,他甚至很難找到一身穿在一起不突兀的東西,最後選了一雙英倫的白色皮鞋,鞋底鋼板一樣硬,他站在鏡子前,這都不用外人看,但是讓呢呢看,都會覺得她爸怎麼會變得如此落拓。

他扔掉襪子,光著腳蹬上鞋,褲料凌亂的彎起,露出光潔的腳踝骨,挑了一個牛女乃紋的領結,用剪刀在衛衣的領口戳了個兩個洞,把領結的帶子穿過去,在里面打了一個死結。

「你有發蠟嗎?」

「有……」

他又消耗了半分鐘的時間,把自己額前的碎發向後梳去,露出光潔的額頭,眉眼如同流暢的墨點一樣嵌在他瓷白的面孔上,前後十幾分鐘里,他從這小店離開時,已經沒人認得出這是剛才那個憔悴的病人。

唯一能讓那小老板相信他不是精神病患者的,是他付款的時候還不忘記講價,硬是讓人抹了零頭。

清晨的空氣里有一股潮濕的泥土味,日光也正好,路邊報刊亭外廣告牌上的玻璃里,折射出他的單薄卻挺拔的模樣。

他一手握著車鑰匙,一手插在毛衣口袋,彎了彎嘴角,淡粉色的唇如同被風拂下的花瓣,柔和的落在面上。

這樣看起來,他真是無比的好,好到好像他從不曾幾近透明的躺在白色病床,也好到,好像未來他根本不會突然從這世上消失,好到,他下一秒就可以回到有阮阮有呢呢的那個過去的家里。

綺雲山的半山腰,有一個農家山莊,路過的時候,他看到一個五六歲的小姑娘,正在拿著小木棍攆一群小母雞,他緩緩踩下了剎車。

出差這麼久,什麼禮物都沒有給呢呢買……

不如,買只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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