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的深秋,已經連下了幾場秋雨,空氣粘稠的潮濕,寒意比往年來得更迅猛。下了一夜細細的秋雨,窗戶玻璃都蒙了一層霧似的,茫茫地看不清窗外,黎明墨色的天邊像是用漫天幕布遮蔽,路邊的燈一盞一盞依次亮起,落在這細雨里,居然讓靜歌有一種溫暖潮濕的感覺。
遠遠地可以听見樓下早餐店老板外鄉音特別濃厚的招呼聲。有幾個高中生背著書包大呼小叫地騎著自行車跑過去,她怔怔看發了呆,看著其中一個瘦瘦的少年努力踩著自行車朝前沖。
不知道為什麼,眼前似乎看見記憶里的少年站在清冷的冬天里,戴著咖啡色毛絨絨的帽子,一雙黑色的雙瞳靜靜地看著她。
那時候他特別喜歡棕色,所以他母親好像也經常給他買那種偏深的衣服,他皮膚白,無論什麼都好看。天氣極冷的時候,他就用戴了毛手套的手捂住她的耳朵。少年的氣息噴在自己的臉上,熱呼呼的,帶著他所特有的氣息。
她坐回來,抓抓自己亂糟糟的頭發,然後才換衣服。
下樓的時候,靜笙已經把早餐做好了往桌上端,兩碗清粥,兩份剪得剛剛好的雞蛋。
他還穿著淺灰色的家居服,卻頗有一股優雅的味道,見她立在睡房門口,淺淺一笑,「趕緊洗臉,準備吃早飯
她乖乖地點點頭,去刷牙洗臉。
滿臉溫涼的水讓自己清醒了不少,她雙手撐著洗手台的邊緣,看著鏡子里的自己,然後緩緩地抬起左手,觸向自己的耳後。
那里有一道丑陋的傷口,如同暗傷一樣盤鋸在她的內心里,當年手術的時候,是她在清醒的時候要求留下的唯一一道傷口。
她有許久不做這樣的夢了,這樣嚇醒過來的次數那都是十六歲以前的事情了,原本似乎塵封的東西卻因為這個夢破土而出一般。
人的記憶真是很奇妙,不會有永遠忘記,卻只有永遠記得。
等她出去的時候,靜笙已經坐在桌前用早餐,他吃早飯不如其他男人,大口吃喝,他吃得非常少,也吃得非常仔細,青陽因此沒少笑話他是少爺病。
他沒有被養尊處優,相反從接手江容至留下的公司,產業後,日夜操勞,哪有時間去挑剔。
只是人一生下來就注定的習慣,那些習慣,都成了人的身體一部分,就如那個日期,刻在她的心里,長在她最靠近心髒的地方,輕輕想一想,都是牽筋動骨的疼。
靜歌挑了口雞蛋到嘴里,一眼瞥到靜笙放在一邊的眼鏡盒,奇怪地說,「昨天你不是去配眼鏡了嗎?」
靜笙搖頭,「昨天有個項目要談,所以沒有去頓了頓又說,「眼鏡沒有壞,還可以用
她有些不滿,「等今天收工後我幫你去配
她知道度數,也知道他喜歡哪樣的。
其實靜笙是不喜歡戴眼鏡的,高中時因為讀書太用功,視力不知不覺就低下來,可他那時候非常用不習慣眼鏡,她看著心疼,硬是拉著他去配了一幅,他也就一直用到現在,都沒有換過。
靜笙喝了口粥,輕笑,「好
等吃完早餐,靜笙把她送到門口,他突然叫住靜歌,她回過頭,「怎麼了?」
「杜叔叔說要把寫意的墳遷回去也許他一直在考慮以哪種方式告訴她,最後還是以最直接的方式告訴她這件事。
她皺皺眉,沒說話,握在手里的門柄也稍稍用力。
靜笙用極輕極緩的聲音說,「我知道你不願意,可是你老把他留在x市對他不公平。他總要和他的媽媽葬在一起,這樣比較好
「我知道的她模模發涼的手臂,又低聲地重復,「我知道的
說罷便走了出去,門在靜笙面前慢慢合上。
靜歌沒有去工作室,鬼始神差地把車直往市外開,那邊的路最近大翻修,實在不好走。才行了二十分鐘,又下起了雨,這是真正的秋雨,細細的雨絲,密密麻麻地交織,每一滴雨都帶著透骨的寒。
等她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經停在了x市最大墓園的山腳下。
一大早的,墓園里基本沒有什麼人,樓下小店賣花的老人見了靜歌,還一臉奇怪的模樣。她抱著花拾階而上,雨絲打在百合上,閃著細膩的光澤。
最後她都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在一座墓碑前停下來。
沒有放下百合,就這樣直直地立著,怔怔地望著墓碑上的照片,那是一張少年的臉,秋雨從墓碑上淋下來,就好像他的眼楮在流眼淚。
她慢慢蹲下來,放上百合,感覺連呼吸一下都覺得痛。
腦子里閃現的,都是那些曾經兵荒馬亂的青春歲月,突然像瓖了華麗金邊的黑白膠片,在她的腦子里回放,回放。永不停止。
十六歲那年,杜顯揚才帶她去北京做臉部恢復手術。手術加恢復時間花去了整整一年,因此比其他同年齡的孩子總是要遲一年。在高中階段里,她性格還是跟兒時一樣孤僻,哪怕臉恢復原樣,她也不大愛跟人說話。
後來她考上了x市的學校,她依然沒有什麼特別親密的好朋友,獨來獨往的,不參加任何社團,也不會參加任何集體活動。
後來才認識了麻豆,感情甚好,畢業後麻豆做了記者,她卻是走了許多地方。在那些日子里,認識了一個性格古怪的前輩,卻是個攝影天才,她跟著他走了不少地方,最後去了芬蘭。
攝影師大多性格孤傲,在他們眼里,攝影的東西,不是照片,那麼簡單。那是他們給這個世界里生命的另一種詮釋。
她不願意回去,也不知道回去做什麼。
後來不管是做為朋友還是姐妹的麻豆隔著越洋電話勸她,「就算不為自己考慮,也該為靜笙考慮一下。別看靜笙沒說什麼,可他最疼你,看你在外面跑,曬得又干又瘦,心疼也說不出來,又不舍得栓緊你
她那時候在芬蘭,充滿鄉土氣息的一個地方,坐著公寓的窗台邊,抬首看著窗外的夕陽以及成群飛過的鴿子。
第二天她就拖著簡單的行禮,跟自己的師傅告別,獨自回了中國。
然後創立了屬于自己的笙歌工作室,起步半年,接的工作實在有限,基本上也不會去挑剔,哪里有需要,就把人往哪里派。其實她完全可以去靜笙的公司輕輕松松做份工作什麼的,可她就是不想受那份約束,大概是當習慣了攝影師的原因,認為自由比什麼都重要。
等她回到工作室的時候,小優正在接待一對年輕新人,見她來了,走過來說,「靜姐,寶洛和趙小姐在工作室等你
「我知道了
辦公室里趙麗心正在一邊翻閱雜志,寶洛還穿著校服站在一組印象作品前,不知道在看什麼。
趙麗心聞聲抬起頭,笑著說,「因為今天想早點拍完,所以就帶寶洛早早過來了
麗心是寶洛的責任編輯,這次的拍攝全程合作,都是她親自與麗心談妥的。
她笑笑,「沒事的轉而又問寶洛,「昨天考試怎麼樣?」
寶洛雙手插在褲袋里,輕松地說,「馬馬虎虎。前三名沒有什麼問題
寶洛剛上高中,課業很緊,但成績很優秀,他現在也是x市最大的文化傳播公司力捧的新生少年作家,為了打造他,聲勢造得很大,這一次更是連寫真集都要和著新書一起出。
ao是工作室最大的客戶,是做記者的麻豆介紹的,不然像起步才半年的工作室是不可能接到這麼大的單子的。
趙麗心站起來,「今天的拍攝能不能提前完成?」
「怎麼了?」
「寶洛的哥哥從國外回來了,要和他一起吃晚飯
她愣了下,原來他還有個哥哥,因為合作時間不長,不知道是正常的,所以爽快地點點頭,「沒問題
中午休息的時候,麻豆來了,帶來了幾大份外賣,都是城東那邊最有名的私房菜系,小優放到微波爐里熱了下,四五個人熱熱鬧鬧地坐在一起吃,寶洛和工作室的幾個人也算熟悉了,所以也就留下來一起吃。
麻豆靠近靜歌悄聲說,「你們工作室也有幾個帥小伙麼,怎麼一個也瞧不上?比如那個新來的攝影師不就挺好嗎?」
麻豆指的是鐘鳴,是最近才來的攝影師,為人沉默內斂,攝影技術很不錯,有自己的想法。
靜歌悄悄瞪了麻豆一眼,「你怎麼不考慮把自己嫁出去
麻豆轉過頭看著靜歌,然後伸出手,猝不及防地伸向她的脖子,靜歌沒躲得及,就被麻豆麻利地用手指輕輕一挑,就從她的衣領里拖出一樣東西。
是用一根淺色繩子串起來的戒指。很獨特。麻豆第一次見的時候就這樣覺得。而且她很寶貝,從來不肯摘下來。
麻豆晃了晃手中的戒指,「一直戴著這個,一定是心里有人了吧?所以我比較擔心你,老女人
靜歌臉黑了,搶過戒指趕緊放回去。
玩笑點到即止,這點默契她們還是有的。
「對了,最近我們電視台要做一個訪談,談談x市五大龍頭企業的總裁,社里的攝影師最近都外派了,我們頭兒覺得你挺合適的,所以我來問問你有沒有興趣?」麻豆倒了一杯水放到她旁邊的桌上,「可我看ao的事情就讓你挺忙
靜歌立即眉開眼笑,「我沒意見。工作室也不止有我一個攝影師,現在鐘鳴完全可以替我接下ao的事情
工作室大部分的客戶,其實都是麻豆,還有靜笙推薦的,不然工作室才開張半年,成效也不可能這麼好。
雖然說要抬前結束,但是光化妝,服裝準備,轉換場次太多,所以前後還是花了不少時間,等拍好的時候,已經晚上六點多。
寶洛臨走時,趁麗心去開車,從書包里掏出一個水晶小瓶子,遞到靜歌手里。
「這是什麼?」
「我哥哥從國外帶回來的安神水,我听麻豆說,你最近經常失眠。如果這個好用,我下次還讓我哥哥帶
靜歌笑了,握著瓶子,點頭,「謝謝。也替我謝謝你哥哥
寶洛瞅她一眼,一本正經地說,「我只是每天看著你掛著兩個黑眼圈不忍心,別人會說我堂堂寶洛的攝影師不是美女
靜歌哧地笑了,伸手就往寶洛頭上拍了下,「小小年紀牙尖嘴厲
麗心在外面按按車喇叭,寶洛才和靜歌說了再見。
靜歌把手里的瓶子放到鼻子底下聞了聞,封閉性太好,丁點味道也沒有聞到。她把它放進包里,轉身收拾工作室。
等收拾好的時候,路兩旁的路燈早早地亮起來,泛著溫暖的光芒。所有路人在寒風里匆匆往家趕。
靜歌今天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風衣,里面穿了薄毛衣,牛仔褲,戴了一頂毛絨絨的帽子,又系上圍巾,背著包站在站牌盡量背風的地方。
x市的冬夏非常明顯,異常熱,異常冷。對x市來說,春天和秋天,不過是轉瞬即逝的季節,甚至有時候連過度都沒有。
所以她挺不適應這邊的天氣,有時候想想,還是江南那一帶好,雖然多雨,但好歹沒有這麼氣候分裂。
然而,已經十年了吧。整整的十年。
她想起什麼似的,低頭打開包,找出寶洛交給自己的水晶瓶,輕輕一擰就開了。
瞬間,一股淡香,合著冬日的風,緩緩地漾開。讓人莫名地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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