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你可以不知道美國總統是誰,可以不知道肯尼迪是被誰殺死的,也可以知道馬丁-路德金是黑人還是白人,不過你必須要知道,斯蒂芬-金,他是誰?!
斯蒂芬-金一個傳奇的人物,美國金庸式的大神,一個號稱「恐怖之王」的暢銷書作家。
通過寫恐怖小說,他不僅建立了自己的「恐怖王國」,更涉足娛樂圈,將自己的小說改編成電視劇和電影,幾乎部部火爆。據說,論原著被改編為影視劇的比率,斯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一則是莎士比亞。的確很多人雖然沒讀過他的書,卻為他的電影痴迷過,其中最著名的當屬《肖申克的救贖》和《閃靈》。
不過讓易飛揚最感興趣的卻是,這個家伙竟然憑借寫恐怖小說,賺取了數億美金的稿費!
他大姨媽的,簡直比搶劫還要狠!
然後易飛揚一個大膽的想法浮了出來,既然斯蒂芬-金能夠靠著寫恐怖小說撈足上億身家,自己為何不能?!
順手抄起超市貨架上斯蒂芬-金的那部短篇恐怖小說集,易飛揚道了一聲︰「胖子,付賬!」揚長而去。
胖子在後面嚷嚷,「怎麼又是我?!我沒有錢啊……不是啊,阿揚,都什麼時候了,你還有興趣看小說?老板,打個商量,六折行不行?八折也行啊!」胖子月兌下鞋,從鞋墊里面模出幾張皺巴巴的美金……
「可憐啊,我的私房錢,這個該死的阿揚!」
……
作為偷渡者,易飛揚和胖子所居住的狗窩絕對不是什麼高檔公寓,當然,也不是什麼溫馨小屋,而是一座殘破不堪的老公寓。
這座老掉牙的公寓,據說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當年美國還有大量黑奴的時候,就已經矗立在這里,修修補補,補補修修,竟然還能繼續主人,真可謂是個奇跡。
每次易飛揚在窩里睡覺,都懷疑自己會不會被突然坍塌的房子埋掉。
大英雄寧可死在美女懷中,也不能死得這麼默默無聞。
易飛揚他們居住在這座小型公寓的三樓,當走在二樓通往三樓的樓道時,胖子還在嘮嘮叨叨,說易飛揚不務正業,都這時候了,還買什麼破小說,為自己的私房錢叫屈。易飛揚回頭,給胖子打個手勢,示意他收聲。
胖子明白是什麼意思,只好閉嘴,吐了吐舌頭。
作為「包租婆」的勞倫斯太太是個好人,從來不當面催租,但是像易飛揚這種怪胎,你要是壞蛋,他比你還壞,你要是好人,那麼他……他就會很不好意思欠你錢了。所以易飛揚和胖子就放輕腳步,盡量不驚擾住在第二層的勞倫斯太太。
一步,兩步,三步。
突然,噗!
一陣宛轉悠揚猶如小夜曲般的小屁。
胖子忙捂著,「不好意思,之前在餐館偷吃了一大盤黃豆糕……」
易飛揚舞舞拳頭,像在演啞劇。
胖子吐吐舌頭,扮無辜。
不過還好,二樓房間沒什麼動靜。
兩人繼續悄聲前進。
一步,兩步,三步……
眼看已經快要到達目的地了,突然,喵!
一聲貓叫打破了兩人精心制造的寧靜。
「哦,該死!」易飛揚狠狠地罵了一句,眼前那只熟悉的意大利純種小花貓飛快地鑽進了旁邊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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