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飛揚不喜歡這些記者,更不喜歡自己像猴子一樣被人擺布,被人問東問西。他更知道,保持神秘,是具有吸引力的有力武器。所以對于這些媒體爭先恐後的采訪,他一律拒絕。甚至于有家電視台出價3萬美金采訪他一小時,也被他拒絕了。
可是這些媒體還不死心啊!
只要狗仔隊不死,八卦之心必將熊熊燃燒!
于是他們拿出美國人鑽油井的精神,狂挖易飛揚的背景資料,很快,在很多家報刊雜志上面,多多少少有了一點這位神秘中國人的訊息。
洛杉磯《娛樂新天地》---
「此時此刻,在《女巫布萊爾》這部戲大豐收,即將破兩億的時候,我們大家一定很想知道,這位一手導演了驚天奇跡的幕後推手究竟是誰?!是的,獅門影業的古斯塔先生已經給了我們答案,易飛揚!」
「一個原本默默無名的名字,此刻就像是絢麗的煙花,點燃了整個沸騰的好萊塢!可是他的神秘,猶如他的奇跡,讓人難以捉模。以至于到現在,我們還不知道他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只是簡單地打听到一些花邊新聞,說他來自香港,白手起家,三個月前還在餐館給人刷盤子,可是現在,他卻用刷盤子的雙手創造了兩個億的奇跡!」
紐約《娛樂時代報刊》---
「好萊塢本來就是充滿奇跡的地方,可是這一次奇跡的創造者,卻是一位籍籍無名的中國人。他是誰?來自哪里?做過什麼?又是怎樣將一部成本只有兩萬美金的dv電影,泡制成兩億大片?!我們很好奇,我們期待他的出現,幻想,他到底是內褲外穿的超人?還是點石成金的魔法師?!」
華盛頓《娛樂時代報》---
「這位從中國香港漂洋過海來的年輕人,有著無比敏銳的眼光,他一手泡制的這部《女巫布萊爾》,為我們大家帶來了天大的驚奇!是的,他神秘,他高傲,他不可預測……他擁有東方男性謙虛的魅力,同時又擁有我們西方人的挑戰精神。他孤獨,冷漠,45度角仰望天空。用他內心不可預測的創意,書寫了這一幕的好萊塢神話!不錯,他就是易飛揚,我相信,不久的將來,這個名字將會響徹海內外!」
……
作為《女巫布萊爾》的「編劇」兼「導演」,「易飛揚」三個字徹底響了。
一個中國人的名字被美國數十家報刊雜志集體提起,這在整個美國電影史上也是史無前例。
這一刻,凡是黑頭發黑眼楮的中國人都覺得臉上有光,走在美國的路上也覺得趾高氣揚。
那種感覺,就像是中國人獲得了諾貝爾獎,歡欣,鼓舞,意氣風發。
「易飛揚,我為你驕傲!」某個華人面對大海大聲吶喊。
「易飛揚,我為你自豪!」又有華人站在唐人街大聲呼叫。
破億編劇!
兩億大導!
這是一些好事之徒給易飛揚新起的綽號!
可是這個綽號卻搞惱了兩個人,誰?《女巫布萊爾》的原創者,丹尼斯和艾德亞多!
這對有史以來最坑爹的倒霉蛋,這段時間已經將賣版權的二十萬美金揮霍的差不多了。
百老匯也去了,拉斯維加斯也玩了,雪茄任抽,紅酒任喝,夜夜開party,日日玩群p,頹廢地揮霍著金錢和青春。
當他們從醉生夢死中清醒過來,用紅酒漱口的時候,听到的第一個消息是,《女巫布萊爾》票房破兩億!
當即,兩人差點被口中的紅酒嗆死。
緊接著,兩人有得到消息,創造這個奇跡的易飛揚竟然搖身一變成了這部戲編劇和導演,成了傳奇人物,被稱之為「破億編劇」和「兩億大導」!
這次兩人不是被紅酒嗆死,而是被易飛揚的「頭餃」給氣死!
「人怎麼可以這樣無恥?」
「那個該死的中國佬,他搶奪了我們的榮耀!」
「怎麼可以這樣?這部戲明明是我們編導的,怎麼成了他的?!」
「他欺騙了我們!哦上帝呀,我們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
「不可以,我們要討回公道!」
……
兩個暴跳如雷,曾經懷揣二十萬美金美得冒泡,譏笑中國佬是傻叉的難兄難弟,第一次感覺自己是那麼的愚蠢和可笑。
明明屬于自己的「巨獎」,卻被人家用小小的二十萬給忽悠走了。自己還以為撿了一個大便宜,在這里窮得瑟……
丹尼斯和艾德亞多兩人不敢再見熟悉的朋友,因為還怕他們譏笑自己的無知和白痴;他們不敢再在大學里面揣著美金耀武揚威,因為和兩億比起來,這點錢簡直低級的慘不忍睹!
兩億票房啊,這是個什麼概念?!
破億編劇,兩億大導,這又是怎樣的榮耀?!
可是傻~逼的自己,竟然拱手讓人了。或者說,是被對方給卑鄙地竊取了!
是的,就是竊取了!
他蒙騙了我們,讓我們成了傻瓜!
噴血!
吐血!
嘔血!
兩人捶胸頓足,猛抓自己的腦袋!
後悔!
悔恨!
還有氣憤!
不行,為我們一定要拆台,一定討回公道!
幸好,他們手中還剩余一些錢,感謝上帝,這些錢沒揮霍掉。
有了錢就可以聘請律師,有了律師就能控告那個該死的中國佬!
美國不缺乏一些閑得蛋疼,或者為了出名而接受一些二百五案子的大律師。
丹尼斯和艾德亞多就很幸運地遇到了一位。
當這位約翰遜大律師听完兩位當事人的陳述以後,直覺告訴他,這個案子很正點,夠噱頭,有誘惑力,只要自己運作得當,就能讓沉寂已久的自己,再次獲得媒體們的關注。
有時候,律師也和演員一樣,需要屬于他們自己的舞台,以此來展現自己的個人風采。
約翰遜律師就是個很悶騷很喜歡出風頭的家伙,他想要借這個案子,徹底在大眾面前「閃亮」一下。
于是約翰遜律師仔細地閱讀了當初丹尼斯和易飛揚簽訂的版權轉讓協議。
看完之後,約翰遜不得不搖了搖頭,對丹尼斯兩人指出了協議里面的一個重點。
只見在協議的小夾縫內,有一條是︰此轉讓權也包括作品的署名權!
丹尼斯和艾德亞多愣住了,在簽訂合約的時候,他們兩人早被金錢沖昏了頭腦,哪里留意到這種伎倆。
署名權也被自己給賣了,豈不是說人家刪除他們信息,自認是導演和編劇行徑無可厚非?!
「不,該死!是他糊弄了我們!我們從來沒有賣過自己的署名權,我們才是這部戲的編劇和導演!上帝可以作證,這部戲是我拍的!還有我們的同學,包括這部戲的主演,他們也可以作證,我們才是這部戲的創造者!」丹尼斯和艾德亞多兩人大聲吼吼。
「冷靜點!請冷靜點,我的朋友!」約翰遜律師見多識廣,也經過大風大浪,當即讓兩個氣急敗壞的家伙先冷靜下來。
「我會幫助你們的,向這個叫可惡的中國佬討回公道!是的,我一定會的!誰讓我正義之人呢?誰讓你我都是美國人呢?伙計,你們盡管放心,把這個案子交給我,我一定幫你們辦的漂漂亮亮!」
听著約翰遜大律師暖人心肺的話,丹尼斯和艾德亞多全身都充滿了感激。
「謝謝你啊,約翰遜先生,你真是個好人!」
「你就是律師界的正義化身!」
「美國萬歲!」
「美利堅萬歲!」
……
「那麼好了,現在讓我們好好地談一談費用問題……」約翰遜律師滿臉和煦地說。
「能不能打個五折,看在我們都是美國人份上?」
「最好能簽單,對于您這樣的正義之士,錢只是小問題,不是嗎?」
「呵呵,你們說得都有很對,不過,律師也好,正義之士也好,我也要吃飯啊……所以律師費,一個子都不能少!不過你們可以在勝訴以後再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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