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同學討論了《北京愛情故事》里面的人物,她說了一些自己的看法,覺得瘋子和沈冰特別不好,一個是喜歡了自己兄弟的女朋友,一個是愛上了閨蜜的特別愛的人。她說林夏那麼愛瘋子,瘋子卻一點都不感動,而沈冰愛上瘋子,也許是被瘋子感動的。
可是愛與不愛,根本就沒有對與錯,就好像林夏說的那句話,我愛你跟你沒關系,是的,我愛你是我的事情,而你愛不愛我是你的事情,如果我愛你,你就得愛我,那麼世界上又怎麼會有那麼的傷害與辜負呢。
林夏那麼愛瘋子,而生活中的我們何嘗不是曾經為了一個人愛的死去活來,為了愛情可以不顧一切,可是最後那個人有幾個被感動了,又有幾個珍惜呢?像吳狄那麼的愛著楊子曦,不也被楊子曦一次次的傷害,傷的心碎嗎?只是他遇到了伍媚,他有了療傷的溫馨。
而生活中的我們呢?我們被所謂的愛一次次的傷害,心碎了,可是卻沒有吳狄的幸運遇到了伍媚。是的,如果愛情可以被感動,那麼那個傷害我的人是不是就應該被我感動呢?又不應該兩次的傷害我呢?不應該給我了那麼多的承諾之後又重重的傷害呢?可是愛情是不是可以被感動的,即使你愛的再深,那也是自己的事情,跟他沒有關系,他也許曾經的一瞬間被感動,但是他是石頭做的,又怎麼可能會被感化而愛呢?因為愛情對于他來說就是奢侈的,他又怎麼會得到真愛,又怎麼會被感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