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嬌縱恰當好處,既不會讓人生厭,也不會讓人覺得無趣,反而惹人憐愛極了。
于澄明猛的回神,心神波瀾不興,淡淡的道,「四小姐想問什麼?」
他對這個女孩子比較忌憚,看似天真,其實心眼最多,比起那個木訥的二姐,不知道狡猾多少倍。
幸好她不是專門針對自己,麻煩的是方子玉,省了他許多心思。
李芬芸一扭頭,粉女敕女敕的小臉在陽光下嬌艷欲滴,小嘴微微嘟起,一派小女兒的嬌態,「于大哥,我們兩家是世交,你太客氣了,不如直呼我們的名字吧,二小姐四小姐的,听上去太生分了。」
換作一般男子早就神魂顛倒,骨頭輕飄飄找不北,任由對方予取予求了。
只是于澄明沒有憐香惜玉之心,絲毫不動心,面無表情的道,「叫慣了更順口,女孩子的閨名除了至親之人,不便讓外人直呼。」
他不是傻子,既然對李家起了防備之心,就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免得將來夾纏不清。
李芬芸小臉一紅,暗惱在心,好一個木頭樁子,本小姐主動賣好,你居然拒人于千里之外,要不是看在你是于家的下一代家主的份上,肯定不會饒過你。
心里再惱,面上絲毫不露,似嬌似嗔的道,「于大哥,你也太古板了,我們都是江湖兒女,何必學那些小家子氣人家,拘泥世俗禮儀呢。」
于澄明嘴角一揚,淡淡頂了回去,「禮不可廢。」
真是可笑,江湖兒女是比一般人家爽朗些,但不能沒規矩,一般禮節還是要顧的。
可到了她嘴里,一切規矩都成了廢話,這樣的女孩子誰敢娶回去?
听了這話,方子玉心中暗自警醒,一定要跟李家的人保持距離,切不可被糖衣炮彈迷惑,做下讓自己讓家族蒙羞的事情。
李芬芸的臉漲成豬肝色,羞窘的無地自容。
這人太不識相了,句句跟她對著干,于家公子原來是這副德性,怪不得一直沒有成親呢。
不懂得討好女孩子,不懂得憐香惜玉,將來誰跟著他,誰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