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于錦興後,我提著行李回了一趟家,準確的說是媽媽和一個伯伯的家。
媽媽很驚訝我突然回來,擔心我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我說沒有,只是想她了。回來的第一天,伯伯去菜市場買了很多菜,而且還親自下廚,說要我嘗嘗他的手藝。我要進去幫忙,卻被媽媽拉了回來。
記得以前在家,都是媽媽下廚,爸爸從來不會進廚房。看起來媽媽和伯伯相處得很好,伯伯的性格很謙和,是個居家的男人,適合媽媽那種性格倔強又要強的人。吃飯的時候,看到他對媽媽體貼入微的模樣,我確信媽媽當初的選擇是正確的。
吃過晚飯,我給爸爸打了個電話,告訴他我回來了。爸爸顯得興奮,他說希望我能去他那里住幾天。我征求媽媽的意見,媽媽沒有反對。
于是,跟媽媽和伯伯住了幾天後,我就去了爸爸的家。阿姨對我的到來也很歡迎,爸爸說阿姨特意幫我收拾出了一間房。
弟弟從幼兒園放學回來,記得上一次見他,還是幾年前爸爸帶他來學校找我的時候,轉眼間弟弟長得好高,而且現在說話也比之前清楚了。阿姨指著我讓他叫姐姐,他跟著乖乖地叫了一聲。那乖巧的小模樣,讓我忍不住過去抱了抱他。
那幾天弟弟一放學就粘著我玩,我覺得自己好像天生就很有小孩緣。阿姨說弟弟可調皮了,又不太愛學習。可是我一來,不管是教他背唐詩還是學寫字,他都不煩也不鬧,很專心地听我的話。
爸爸跟我聊了幾回,他的意思是希望留下來,不要走了,至少這里有那麼多可以照顧我的人。他說我一個女孩子不應該在外面飄蕩。阿姨也勸我就在這里住下。我很感激他們對我的愛護,包括之前媽媽和伯伯也有這麼說過。
但是我已經長大了,我想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去過。我不再是那個扎著兩條小辮子,成天到處瘋跑的小女孩了,我有了自己的想法,有了自己的追求的東西。這次回來只是純粹的探望他們。我還是要回去的,回到那個我熟悉又留戀的地方。那里有我的夢想,有我想過的生活,還有我舍不得的人。
回去的前夕,我特意去郊外采摘了一束野花,來到方宇的墓地。幾年沒有來看他了,我將野花放在他的墓前。他依然用永久不變的微笑望著我,溫柔的眼光中似乎略帶著一絲責備。應該是在怪我這麼久沒來看他吧。
方宇,我會好好生活的。
這就是我此次回來想要告訴他的話。
在家里呆了半個月不到,我又重新回到了屬于我的城市。我在市區找了間便宜的單身公寓,先安頓好自己。接著就是要努力的找工作。我有一雙手,相信只要肯努力,一定能夠在這里生存下去。我沒有安安那麼強烈的事業心,對自己的要求也沒有那麼高,我只要能照顧好自己就心滿意足了。
由于之前在學校有過做兼職服務員的經驗,所以我很容易地在一家大酒店找到了前台接待的工作。雖然工作很辛苦,但是薪水還不錯,足夠支付房租和我日常的開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