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冤家路窄,兩人剛打完,沒想到又在這破飯館里面遇上了;一時間,大眼瞪小眼,整個氣氛是火藥味十足。就差一點點火索,把炸藥完全給點燃了!
陳明自然是不想跟這暴君再打一場,剛才的戰斗。雖然,表面上是自己佔了便宜,在這暴君的身上,演練了一下「詠春日字沖拳」的厲害。但是,實際是自己的拳頭,全都打在了鋼板一般的暴君肌肉上。
打來打去,後者屁事沒有;反而,他給自己一拳,自己受的傷卻是巨大的。這種一點也不公平的戰斗,陳明真的是不想和他玩了。
在對方那瞪得跟兩個銅鈴大小的眼神中,好像是陳明殺了他老爸似地;後者趕緊揮了揮手,沖著他示意道︰「咱不想打架了,這里是吃飯的地方。什麼事情,等吃完了再說!」
「哼!吃完飯,若是想打架,我隨時奉陪。」這暴君冷哼一聲,隨便找了一個位置坐下來,便不再說什麼了。他也餓得不行了,在這種狀態下,確實也是不想和陳明玩拳頭,大家坐下來,各自吃飯,吃飽再干。
可是,沒想到陳明擺了他一道,這廝剛剛坐下來;陳明的大盤雞已經吃完了。扔下一百塊錢,拉著大姐扭頭便走了。
一時間,暴君坐在那里看傻了眼兒,整個人的腦袋上突然長出了一對驢耳朵。很明顯,自己在此刻變成了「蠢驢」,被陳明給無恥的陰了!
這廝當即一拍桌子,想要沖上去找陳明算賬;那知道自己點的魚香肉絲和啤酒端上來了。那老板見暴君點了菜,居然要走,趕緊大喊道︰「哎哎,客人!你點的菜好了,就算不吃,也得先把賬付了啊!」
暴君無奈,他不可是陳明那種,隨手能扔下一百塊的「款爺」。家里雖然有點小錢,但也就是那種「小康」家庭,他玩不起;這也是暴君,沒辦法爭霸振華的另一個原因。沒錢!沒辦法收攏小弟們的心。
沒辦法,這廝被老板這麼一叫,只得灰溜溜的回去,繼續付款吃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