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發現這篇文,從初始對凡俗書名的不喜,到對細節描寫的欣賞;從對女主卑微、執著愛情的共鳴到現在的前後矛盾、偏執冷情;從起初的半夜跟文等更,到現在的幾天一翻,也絕不超過幾分鐘的快速瀏覽,我無語了。我想,我是放下了。曾經信心滿滿把這篇文推薦給幾個好友,昨天聚時,被告知了他們的看法︰「變態!」我汗顏,雖覺偏激,也無言以對。我想,我們是共同放下了。在把這篇文從收藏夾刪除之前,最後寫評,做一個調查問卷(偶是統計學專業的),權做跟作者及朋友們的告別吧!
首先,我個人認為作者對女主的性格、感情定位混亂,想出奇制勝卻適得其反。這並不是強求女主必須完美無缺,有些許缺憾才更真實,更能被理解、接受,從而引起共鳴,一如《飄》里的郝思嘉。但對本文的蘇,縱使再站在她的立場,絞盡腦汁為她辯解,也品不出幾分喜愛。說她對感情勇敢吧,卻在長達5年的時間里盡做鴕鳥(這階段她所受的苦絕大程度上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說她對感情執著吧,卻在遇到斯的短短幾天里,在金錢、情話、煙火之類的所謂浪漫的小把戲面前,徹底迷失,初戀立時煙消雲散,只一味渴望盡快嫁作斯夫人,跟斯出席商的婚禮更是盡顯虛榮,甚至為自己即將的身份飄飄然,幻想其他女人撲啦啦倒下的美好前景,讓人無語。另外,對女主的感情變化,作者用了最初是莫→之後被斯取代→空白→永不言愛(所謂空著一顆心嫁給莫)→對莫表白最在意→不愛莫→不愛任何人→也許愛斯→婚沒離利索就迫不及待追斯,要求結婚,等不及地滾床單。這就是大概的脈絡,
怎一個亂字了得。心空的人會對莫的百般呵護、容忍無動于衷?而對莫名失蹤的斯再燃愛意?合理的解釋有二︰作者前言不搭後語,不知所雲;女主是騙子。這里,我想強調一點,絕沒有要求女主必須從一而終的想法。不管是現實生活,還是藝術作品中,人都面臨各種誘惑,會做出自認為最合適的選擇,沒有誰會永遠是誰的意難平。但不管如何,皆需合情合理,
讓人信服。諸如此類情節發展大約有二︰抵住誘惑,盡釋前嫌,從一而終;前人傷害太重,無法原諒,後人前僕後繼,情深似海,不離不棄,終抱得美人歸。縱觀此文,卻是前人無辜情深,一再被傷,女主毫無眷顧;後人一再舍棄(無論什麼借口),女主飛蛾撲火,一往情深,怎一個賤字了得。再者,女主對樂樂的愛也牽強,不是兒子最重要嗎?怎麼每到關鍵時刻,媽媽都是把他假手他人,只一味玩自己的曖昧(文中多處出現),連自己都承認是極品媽媽,這樣的母愛令人無語。作者設定斯于莫之後5年出現,可能也是想用漫長歲月的單戀來襯托女主的痴情,但我要說的是,假設斯5天後出現,女主照樣會立馬華麗轉身,勇敢追求真愛,那麼,有病的樂樂也不用來這世上受罪了,皆大歡喜。所以,時間不是問題,5年對本文女主的性格刻畫沒有任何意義。
還想強調的是︰本文涉及的三男對女主的感情皆屬一見鐘情(莫︰問路;A:一場演出;斯︰一段話),都來得莫名其妙,這樣就愛上了?而且一生不悔?也太狗血了吧!要是這樣的話,世界早亂套了,情聖不得滿天飛呀?縱使虛構,也得讓人感覺是那麼一回事吧?別太離譜!還有奉勸作者,別把女人當玩具,這個用完了,換下一個,再制造點事態,再易主,還美其名曰︰「放手」。我覺得這最起碼是對人格的不尊重,任何人都不能操控別人的生活,無論用什麼理由!對本文的結局已不關心,唯一想說的是︰世事浮華,仍信真愛,孤獨、仇恨、財富都不能也不應該成為墮落、放縱、無情的理由,無論何時何地,人都應該潔身自好,坦坦蕩蕩行走于天地間。對一份沒有回應的感情,亦不必執著,沒有誰會是誰的非你不可,既然不能相濡以沫,那相忘于江湖是最好的選擇,歲月會給出最好的答案。
好了,就說這些。下面是最簡單的問卷,非此即彼,每人答一次,這樣才比較客觀,歡迎積極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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