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媽媽誤入豪門︰契約婚姻 啊催和竹子的對話(論壇節選)

作者 ︰

2011-07-1403:05:51新浪啊崔

在我的觀點里,我並不認為讀者不能化作書中人物。在過往米蟲的小說中,她也曾征集讀者名字,化作書中的某角色。雖然,這些角色並不會對內容有所影響。而我建議你作為第四男豬腳,也許你會听了反感,但這也是我及看了你的這句評論的看法,既然,你如此義正言辭說出對大叔和蘇瑞的不屑,激烈的表達對莫的愛和珍惜,何不化身為書中人物,讓你對他的愛蔓延于文中。當然,你有你的原則,我有我的看法。的確,每個人都有在論壇上發言的權利。只是,當某人對自己喜歡的人物進行攻擊時,任誰都會不高興。而我也是其中一人,對于莫,我是沒什麼感覺。所以,我從不會去攻擊他,也不會去贊美他。但同時,我會嘗試從人物不同的角度去理性看待每一件事件的發生。但是,在看到你的留言時,我是覺得你完全站在了自我觀點+莫的立場上,然後,再寫出你對所憎恨人物的一切不滿與不屑。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都不同,你覺得蘇瑞和莫在一起,她才是幸福。而大叔卻剝奪了她的幸福。而大叔更是和蘇瑞在一起傷害莫。但我認為,幸福是應該打從心底里漾起的愉悅奇妙的感覺。如果,內心備受壓抑,何來捉住幸福。至于傷害,你只看到蘇瑞對莫的傷害,卻並沒有看到莫對蘇的傷害。對于壇子里不同觀點的體現,我是認同的。但是,如果壇子里充滿謾罵與針鋒相對。那麼,這便不是百花齊放了。以上都只是我的觀點,你有你的不認同,我有我對你留言的看法。最後,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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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10:53:57新浪網友竹子

不高興,是你自己的問題,不是我的。何況,我沒有扯上你們斯迷上任何一人。斯冠群就是一個不折不扣、自私自利的「小三」,以愛的名義,使小人之行為。縱使我不說,就能封得住悠悠之口了嗎?你們可以戴著光環對斯冠群膜拜,我可以用我的不屑將他踩進泥里。你對莫的態度,或者你說的理性發言,也是你個人的,不代表我要遵循。

昨晚我與某斯迷筒子討論的時候也提到了這一點,小莫在文中佔的筆墨絕對佔冠,不是說,非要與女主在一起的,才是男主。當然,就算他是配角,也是一個值得推祟的配角。

文中的轉折我是看到了,但並不流暢,這也是莫迷離開的原因。你說的幸福定義,OK,你只看到了後面,沒有看卷二吧?卷二里,文中給女主很多內心獨白,非對白,注意,內心獨白是人的一種真實反映。如果像你說的,那是壓抑的話,與後文的所謂幸福、愉悅奇妙繆之千里,那麼,我只能很遺憾地說,是作者故弄玄虛,前言不搭後語,而讀者則成了被愚弄的一群。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其他解釋。

你說莫對蘇的傷害,例如呢?別說他不信任蘇,那是在她崩潰之後的。在此之前,他放任她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工作、對公婆的態度、對兒子的撫養等問題,都是絕對的尊重。傷害何在?但是,每次蘇的情感發泄對象,都是對莫,為了另一個男人。崩潰、痛哭,試問,有哪個男人在這樣的情形下,還能絕對相信自己的妻子?

即使謾罵、針鋒相對,也是基于對文中的人。這能說,是失去理性嗎?我的立場沒有變,原則也沒有變,再如何謾罵,也不會辱罵作者,以及每一個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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