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投案自首
張啟蒙從校長的話中知道事情已經給鬧大了,這下子他不但不著急了,反而還覺得好像得到了一種解月兌似的,他那一股牛勁可一下子便給激發出來了︰
我還怕什麼!這事現在已經是紙包住火了,大了就讓它大了吧!腦袋掉了也不過碗口能那麼大一個疤!
人嘛,遲早都得有一死的,只不過我就這麼死了,也確實是太早了一點,我還有好多宏偉的計劃還沒有來得及實現呢!
不過,話得說回來了,閻王爺既然判了你三更死,你就活不到五更。一切都只得听天由命了。不過呢,我雖然只是在人世間度過了21個春秋,但是,我卻已經盡力了,即便是現在就死了,也沒有什麼值得遺憾的。
但過了一會,他便想到了他那位苦命的女乃女乃,是她和自己相依為命,是她把自己從小拉扯大的,自己還沒有能夠讓她老人家享過一天清福,實在是愧對她老人家啊!
張啟蒙就這樣,一邊在前前後後地想著,一邊往派出所挪動著腳步。
可是,正在他往前走著走著,突然之間又有了另外的想法︰直到現在,我都還不明白我到底犯了多大的罪過,我為什麼動不動就要想到死呢?就算是我昨天晚上在校園里和肖麗娜干了那樣的事,也不見得就一定是死罪啊!先前黑皮和王博不是都已經說過了嗎︰當今社會,這男女之間苟合的事,難道還少嗎?況且我同肖麗娜之間,畢竟也是一對熱戀中的情人啊,年輕人嗎,干材烈火,一時之間感情沖動,這也是難免的嗎,這也不是不能夠理解的呀。再說了,昨天晚上又不是我要勉強于她,而是她自己佔主動呀,我只是無可奈何地順從她罷了,這事我也沒有多大的過錯呀。
我們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了,就按照國家頒布的婚姻法,也夠結婚的年齡了啊。就昨天晚上那件事情的性質而言,也不過就類似于婚前同居嘛,只不過不是在自己的家里,而是在室外的樹林里罷了。再說,法律上也沒有明文禁止婚前同居啊!也並沒有明文規定在室外干那種事就是非法呀,況且我們還是在夜間,又不是在大庭廣眾之中,這也不算有傷風化呀!如果所有婚前同居或者室外野合的人都要判死罪的話,那該判死刑的人不也是太多了嗎?
不行!這事我張啟蒙絕對不能夠任憑他們隨意擺布,我必須得據理力爭,即使要死,也要死個明明白白。
又過了一會,張啟蒙便想到了另外的一個情況︰這肖麗娜為什麼要尋死覓活的呢?難道我真有什麼事做得太過分了,而逼得她非要這樣做不可嗎?我也沒有什麼對不起她呀,就算昨天晚上,我原本是極不願意那樣苟且的,但為了不讓她誤認為我張啟蒙不近人情,我也遷就她了啊,如此說來,她也應該得到滿足了吧,可是,她為什麼就會做出尋死覓活的傻事來呢?這我真是搞不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