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早上九點,「晶典」出版社的員工們陸陸續續打卡上班。
這是一間頗有歷史的愛情小說出版社,坊間俗稱為言情小說,所有的出版刊物皆走粉女敕女敕的夢幻路線,充滿愛與夢想……姑且不問它的制作過程如何慘烈的話。
任婕宜二十七歲,算一算大學一畢業,除了在一間參考書出版社任職不滿一年外,她人生最精華的歲月全耗在這兒,似水年華虛空度。
她高中第一次接觸言小,從此著迷,覺得那些夢幻閃亮的情節讓她的人生充滿不一樣的光明,教人欣羨、向往,後來是年紀大了,禁不起太多折騰,至少言小中間再苦再悲,主角都會好好活著在一起,誰教她就是個心靈脆弱的阿桑?
只可惜,幻想是美好的,現實是崎嶇的。
她拖著一早被高中同學炸爛的焦軀來上班,才剛登入MSN,真正跟她要好的高中同學莫薇亞便在彼端敲她。「我今天收到你們美編發來的設定了。」
「喔,如何?」莫薇亞是Soho族,專職插畫,與他們出版社簽約進行封面繪制的工作,不過通常都是美編在跟她接洽,難得她會用這事找她。
「什麼叫要笑得冷酷又溫柔?衣服要Armani的襯衫?誰看得出來啊!還有女主皮膚要白,白到近乎透明?而且只穿白色?老天,她知不知道這樣印出來畫面會超白,變成阿飄……」每次一收到設定,一堆天花亂墜天方夜譚的要求,搞得她頭都大了。「這畫出來還是人嗎?」
任婕宜干笑……那是她的作者。「不然我再問問可不可以加點別的東西好了。」
「這個我會跟美編說……倒是要告訴你,我要結婚了。」
「喔買尬!」任婕宜驚叫,好險人在MSN彼端的莫薇亞听不見。
今天什麼日子!她瞥向月歷,四月早過了,時值八月,莫非鬼門開,大家都被鬼上身?「真的假的?」
「真的真的,和老大。估計在年底……你會來吧?」
她……她可以說不嗎?
「一定一定。」唉,她俗辣,不可能推拒,何況莫薇亞確實是她閨密好友,兩肋都能插刀了,金錢當然是……痛得她唉唉叫。
任婕宜嘆息,把好友講的日子在行事歷上注記。
不翻開還好,一翻開,就發現從九十九年開始,她幾乎三個月就跑一場婚禮,跟她同齡的朋友有的甚至是三個孩子的媽了,她嘛……媽的倒是沒少罵過,當媽至今還沒機會,更沒對象。
仔細一數,真不知自己這一、兩年究竟參加了多少婚禮、包了多少禮金、拿了多少喜餅、胖了多少公斤。
偏偏至今還是孤家寡人一個。
如果要把世上的女人分類為「受男人歡迎」跟「不受男人歡迎」兩種,她無疑是屬于後面那一個。
她樣貌不差,有一張粉潤圓巧的臉蛋,眼楮大大的,雙眼皮深邃,睫毛挺翹,雙目有神得像會說話一般。縴秀的鼻梁下是圓圓的鼻頭,菱唇自然上揚,搭著可愛討喜的眉眼,整個人好似隨時在笑,可一旦認識她久了,就會知道那不過是傻笑而已。
曾經她大學時的男性同學幫忙分析,說她的身上充滿一種濃濃的村姑風情,任婕宜至今沒搞懂那是什麼,總之那位先生的說法是這樣的。「人不是有所謂的費洛蒙嗎?就是那種會吸引異性的激素,你的話……大概就是村姑蒙吧,看到你就像看到小時老家附近耕田插秧的姊姊……」
說罷,好似怕她打擊過大,同學很亡羊補牢地豎起拇指附加一句。「很親切喔!」
她一點都不開心好嗎?
總之不管那叫什麼村姑蒙的東西是否真實存在,她沒男人緣是事實,這輩子大概只有自己被炸沒有炸別人的分,簡直就是空襲戰爭中無依無靠的百姓……
好,既然如此——
「我、要、工、作!」工作才是一輩子的伴侶!畢竟她還是對這個行業有憧憬,才會在各種苦難下捱了過來,熱情熱情熱情!讓她來唱一首熱情的沙漠吧∼∼
結果這份熱情,維持不到三天就「咻」一聲地熄滅了。
因為她是個三分鐘熱度的村姑。
初應征的時候,任婕宜興致勃勃,干勁十足,身為編輯能做自己喜歡的書,真是再幸福不過了,直到實際入行,她才恍悟自己以前究竟有多天真單……蠢。
「晶典」每個月出版三十本言情小說,兩本近年當紅的對岸原創小說,配置九名文編三個美編一個主編,其余還有業務企劃等工作人員,扣除負責原創的兩名編輯,平均一個編輯負責約八位作者,一個月得做四本稿子。
乍看之下這樣的陣容很好、沒問題,可實際運作起來,卻是水深火熱、困難重重。
首先,做稿是編輯的基本,沒什麼好講的。
但做稿之前要有稿,這件事就很難搞。
他們得先與作者經歷三百萬次溝通,敲定寫作內容、截稿日期,才能安排檔期,而在確切拿到稿件前,各種狀況層出不窮,作者家里有事、身體不適,發生拖稿或者取消出書,編輯就要想盡方式找蘿卜補坑,接下來就是一連串死趕猛趕。
不趕的時候,同樣有一堆雜務要忙,開編輯會議、撰寫企劃、與經銷商溝通、檢討賣量、搞定作者。
總之到最後,編輯壓力過大,掉發、胃潰瘍、壓力性皮膚炎的不在少數。
真是上輩子做了什麼壞事,這輩子才會來當編輯。
任婕宜趴在桌上,一邊校稿一邊捫心自問,這時編輯部里一位相當資深的前輩走了過來,手里拿著稿子「砰」一聲坐她旁邊,咬牙切齒。「我快瘋了。」
「……啥?」
「你知道那個XX作者,她說她下個系列要寫什麼?」年過三十五歲依然保養得宜的美人前輩,此刻表情扭曲,一臉很想捏爆橘子的模樣。「幫派,而且是現代。」
「噗!」任婕宜嘴里一口女乃茶差點噴出來,她嗆咳。「咳咳咳咳咳——好——好復古。」
「真是夠了,她知不知道她之前寫那什麼槍戰賣量很差啊?是差到谷底的那種差喔!什麼『讀者風評很好啊』,靠,讀者的風評能全信嗎?她懂不懂什麼叫現實!現實!Reality!她的賣量都打對折了,我今天又被主編叫去念了一頓,跟她說這個不好不要寫,她給我鬧脾氣不回信……拜托,我是幫她不是害她!」
前輩怒火燎原,比沙漠還火熱,任婕宜只得寬慰。「要不你就讓她寫啊……」
前輩聞言,恨恨瞪她一眼,好似在嫌怪她成不了鋼……這也是事實。「像你這樣得過且過的真的很輕松啊,反正稿子來了就做,如果可以我也很想這個樣子啊!」
自知踩到了前輩的雷點,任婕宜惦惦。
前輩是她進「晶典」後負責帶她的人,她作風直率,能力卓越,推行過不少成功企劃。確實在推銷作者及爭取活動廣告的積極度上,她敵不過出版社幾個資深文編,企劃的idea也多數都是她們在發想,可她用她的方式,希望給予創作者最大的空間及自由,讓她們的稿子質量水平維持,才有長久可言……
前輩敏銳,一下子就看出她心聲。「喏,看到沒?『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她伸出左手,給任婕宜看戴在無名指上熠熠發亮的婚戒。「就算是同樣等級的鑽石,沒有營銷宣傳、名氣不夠的你要不要?敢不敢買?」
不過任婕宜的重點在別處。「這……哪兒來的?」
「……搞半天你注意到的就只有這個?」前輩無言。
任婕宜這個人,臉圓圓的,眼楮圓圓的,個性也是圓圓的,傻氣、迷糊、神經粗得已經不只是電纜線,而是曬衣竿,就算有什麼不滿也只會嘟起嘴來哼一聲,沒兩下就散了。
思及此,前輩好氣又好笑,忍不住捏了她女敕女敕的臉一把。
任婕宜痛叫。「干……干麼啦!」
美人前輩勾唇一笑,道︰「我要結婚了。」
「噗!」這次,任婕宜真的噴茶了……雖然她感覺自己噴的是血。
「你髒不髒啊!」前輩一臉嫌惡地把手抽回,拿衛生紙擦拭。
「你你你……你要結婚了?!」
「是啊。」
有沒有搞錯!她不敢置信。「你不是說要嫁給工作一輩子?你的義氣呢?我們的桃園單身公寓呢?粉紅老人院呢?你家的貓呢?」
別看編輯這個工作听來漂亮,忙起來可是昏天暗地,朝九晚五只是喊爽的口號,實際上一個月有半個月都在死在線奔馳,根本沒時間經營感情,多數不是早已成家,就是抱持一輩子單身度過的打算了,尤其這位前輩,更曾在出版社招募伙伴,說沒對象的干脆集資在桃園買間公寓,一起養老。
「居然叛團?你……你太沒義氣了!」任婕宜悲憤交加,大起膽子數落人家。
「蛤?」前輩一臉見到鬼。「任婕宜,你白痴啊,難道你真的打算為這種工作賣命奮斗一輩子?」
「……」
「我是很熱愛工作沒錯,但我更向往正常人的生活,每次做稿趕得要死累得要命以後,能有個人照顧我……總之跟你說你也不懂,我想換個方式度過我的人生,不要再是這個樣子。還有,我的貓還是我的貓,重點是我養的是母貓!就算人貓可以通婚,我也不想搞同性戀!」
說罷,前輩抽出夾在藍本里的喜帖給她,語重心長。「你啊,拿出一點干勁來吧,你不是一直很想結婚?工作跟找男人都是一樣的,機會是降臨在懂得爭取的人身上,只會傻愣愣地坐在那兒,你就真的準備包袱,等著『一個人』到桃園終老吧!」
前輩施施然地走了,任婕宜看著被她放在桌上紅得刺目的帖子,感覺自己滿口鮮血正自嘴角溢出。
連續接到三封炸彈,嗚……她上輩子是炸彈魔嗎?
晚上,任婕宜躺在床上,一邊把前輩給她的喜帖翻來覆去地看,一邊吃上個月拿回來的喜餅。
還是紅帽子好吃啊……這一、兩年累積下來的經驗,都足夠她發表一篇精闢的喜餅感想文了。
她四肢一攤,望著天花板。二十七歲的年紀,正值女人最具自信光輝閃閃動人的時候,她卻覺得自己像極了小時候曬在阿嬤家門口的魚干,進門的人無一不用嫌惡的目光瞟過。
「我也想好好工作啊……」只是現實的高牆總教人一再倒下。和前輩講完以後,她就接到作者電話,談及賣量下滑的事,對方言語里隱約透露對她這編輯不夠積極活躍的不滿,使她再度陷入沮喪里。
前輩說的沒錯,一部作品即便寫得好,沒有活動企劃包裝推廣,在這多媒體橫行的時代,又有多少人願意注意?現實如此。但一想到連工作能力出色,甚至一手捧出天後的前輩都產生倦怠了,不禁讓她對眼下的生活產生了巨大的迷惘。
真的要這樣過一輩子?
任婕宜搖開腦里的負面念想,翻身坐起,準備把喜帖塞回信封里,卻發現里頭還擺了一張小東西,她疑惑掏出,竟是一張婚友社的名片。
她愣住,翻面一瞧,是前輩龍飛鳳舞的字跡。「機會是給爭取的人,施主別再胡亂放生,有空去看看吧。」
她哭笑不得。前輩你真貼心啊……
事實上,對于感情,她也非一開始就采取放生策略。剛大學畢業那一年,她甚至起誓,在民國百年以前,要找到一個喜歡的男人,然後把自己嫁出去。
那時以為時間充裕,可以慢慢來,所以沒強求,不料至今渾渾噩噩地過了五年,驀然回首,唯一跟她有過親密關系的異性是朋友家里養的公貓,還是被她強「抱」得逞的。
人生逼哀啊……
「對呴,要買牛女乃。」她想起這件更重要的事,每天她都要喝很多杯女乃茶,要茶很濃、女乃很多的那種,那是她一天的活力來源,不喝會死。
所以即便已深夜十一點,她還是認分地走到衣櫃前,換衣服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