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溫暖可以保存多久呢?
從商場買來的牛女乃,保質期說可以有半年。可是至多只有三個月。
就連完美的手表,每個人都說保證可以永遠走下去,可最後也會在某個不經意間而停止。
哪一樣東西是可以永久的呢?
十二歲那年曾對一個男生有過好奇心;十三歲那年江城對自己說,要永遠保持微笑;十四歲時,記得一個男生害羞地對自己說會永遠愛自己;十五歲的時候,為電視中男主人的山盟海誓而感動的稀里糊涂;十六歲,有個失戀的同學撲在自己的懷里痛苦,傻傻地問自己永遠會有多遠。
到了十七歲,那個永遠說愛自己的男孩子有了女朋友,那個曾對自己抱過好奇心的男孩子成了遠走了他鄉,江城說的永遠保持微笑也換成了他常常的沉默不語,就連為電視男主人公的山盟海誓而痛哭流涕,到最後也成了分手的理由。
永遠這個詞每個人都想擁有,但看到的又有幾個呢?它太像浮雲,因為太美,所以容易破碎,因為容易破碎,所以有些寧願選擇一個人沉醉。
院子里瓶瓶罐罐的聲音響起來打亂了林佳瑾的思緒,當然也打斷了她的眼淚。
女孩子太容易流淚,曹雪芹是說得沒錯的,女人就是水做的骨肉。
父親回來了,疲憊瘦削的身子被昏黃的燈光拉得老長,倒更像一根竹竿立在院子里。
「爸,回來了?」林佳瑾走出門輕聲地叫著。
「嗯,你作業完成了?」父親的話有些疲憊。
「爸,以後你早點回家,你看天都黑了,小巷里又沒燈光……」林佳瑾並沒有接父親的問話。
「恩,爸知道了,你以後不用等我了,自己先吃。」父親坐在台階上點了一支煙。
「爸,不是叫你不要抽煙了嗎?抽煙對身體不好。」
「林佳瑾,你看,爸就剩這麼點愛好了……」父親苦笑著摁滅了香煙。
林佳瑾一陣心酸,覺得剛才的話語氣有些過了點。燈光打在父親的身上,拖出長長的影子。這就是大家所說的「拾荒者」,暗黃的皮膚,稀疏的頭發夾雜著灰塵,在燈光打不到的暗處,手雖然看不清楚,但也可以感受的到,那雙手就是林佳瑾和她父親生活的全部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