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日,發現謀殺案7
帝林頭疼的按了按自己的額頭,
「這事也不知道從何查起,也不知道能不能立案了。
畢竟過了這麼多年了。
不知道帝剎桀想怎麼樣?!」
帝天釋伶牙俐齒地說道︰
「我看了下,我國《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
「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根據這一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所以,現在我們就算是知道誰殺的,那個人也沒有絲毫關系了。
因為已經過了近三十年了,法律都不會管了。」
帝林看了看帝天釋,淡淡道︰
「你覺得帝剎桀是那種會被這點小事困住的人嗎?
法院不受理的事,他就沒有其它方法了?
這個殺手,現在就算是法律不管,只要被帝剎桀抓住把柄,也絕討不了好去!」
帝天釋天不怕地不怕,最怕他老子發火,這會子看得出帝林對他一肚子的意見,吐吐舌頭就想溜走了。
帝一夫人倒是有心事一樣,看著自己的兒子,問︰
「這事,你們看,最最有可能的是誰做的?」
帝天釋搖頭,道︰
「那哪能猜到啊,很多命案什麼的,往往都是一些極小的事,讓人根本猜不出的仇恨做下的。
就象東方快東謀殺案所寫的那樣,一個人總是會和很多人結仇恨,但真正會殺他的也只有一個。
並不是恨最深的就最有可能是凶手,往往有的時候,都是那些不起眼的事情,讓人完全想象不通了,為這小事也能殺人。何況這事還過去了了那麼多年」
(君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