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聞球王 第三十 六章 挖角 (3)

作者 ︰ 洗劍(塔讀)

談判是枯燥無味的,蘇林卻在旁邊聚精會神的听著,這一切對他來說都是新鮮的,而且他也覺得自己應該多學一些這種交際知識。

最終楊晨將薪水提到了三萬每月。

樸嘉熙這才滿意的點頭,三萬在江蘇舜天算是主力球員的薪水了,大概在第二檔的樣子,第一檔的薪水是幾個一線球星,比如澳大利亞的外援韋爾斯,守門員管震等,這些人不算獎金,月薪大概在六到八萬之間。

對于一名新人來說,三萬的月薪不算少了,即便青島中能能夠給出更高的月薪,離開熟悉的團隊和信任的教練,加入一支排名墊底、前途未卜的俱樂部,都是不明智的。

合同期限還是三年,對于一心想把蘇林推到歐洲豪門的樸嘉熙來說,八年是她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的時間。

而且這個合同里還規定,如果有國外俱樂部報價,江蘇舜天不得以任何理由為難球員的轉會。

對這一條楊晨心中覺得好笑,心想終歸是小丫頭片子,留洋哪里有那麼好留的?中國足球職業化這麼多年,才留洋成功幾個?

孫繼海算一個,其余的還有誰?

孫吉、孫祥這樣的都是曇花一現,董方卓這樣曾經的天才,現在不也回國了?

正是抱著這樣的想法,這條條款他也沒有多爭論什麼,就讓寫了上去。

他只是抱著「不可能」的態度,卻沒有想到蘇林的第一份合同里寫「如有第三方俱樂部開出比舜天給予薪水高百分之三十,則球員可以不受合同約束轉會,舜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攔!」

對于這個條款,當初他也是覺得不可能,可實際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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