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天早晨開始,聶健忻每天都準點出現。然後,便帶著不語的我一起吃完早飯,送我到卉恩,再回自己的學校。
我很想露出笑容,可是無論怎麼努力,自己都沒有辦法彎起嘴角。
越是想要逃避的事,越是每天都能看到,听到。
再次出現在校園里時,自己已經是一個「名人」。
雖然,媒體並沒有曝光李宇衡的照片,可是所有的學生還是在猜測。
我對那些流言蜚語並不在意,可當自己听到周圍的人小心議論著,哪怕以最輕的聲調,「李宇衡」這三個字還是會讓我崩潰。
每次,如果我想要流淚,我就會閉起眼,伏在桌上,這樣,周圍的人會以為我在睡覺,中午,我會偷偷逃到樓頂,一個人默默地啃著飯廳里賣的面包。
我知道,愛筱有些被我的舉動嚇壞了。
可是,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夠在一個安靜一點的地方,靜下心來調整。
即便,這很難……
于是,我開始轉移注意力。
卉恩沒有校服,我開始悉心打扮。
周六,我一個人拿著打工賺來的錢,慢悠悠地走在街上,做我曾經不會做的事——看衣服,試衣服,買衣服。
平時的衣服顏色,幾乎是黑與白,而自己永遠喜歡直筒牛仔褲。
第一次逛街,猶豫中,我買了一件襯衫,雖然依舊是中性的設計,不過似乎比平時的衣服多了些什麼——自己第一件紫色的衣服。然後,添了一雙自己曾經怎麼都看不習慣的高筒黑色雪地靴。又買了一件厚外套。
當然,為了配這一套衣服,我把自己的布包,換成了大皮包。
第二天,連愛筱都意外了。
不過更意外的是,聶健忻在第二個周六的早晨,居然也在樓下等著。于是,一到周六,我便會外出,和他一起逛街,雖然,我依舊自顧自地漫步,不過他卻在一邊,給出一些建議,也不管我是否听取。
打工的錢,加上額外的元元集團給我策劃的額外嘉獎,一共有3萬多元,用來每周一次的逛街,足夠了。
每天晚上,我會把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掛在鏡子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