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嵐姐不想不了了之,她懇求公安一定要查出凶手。後來,那幾個公安就把她帶到了別的地方去單獨談話。我擔心她會把那天的事情對公安說出來,這樣她就真的認為我受傷的原因是她造成的了。
不過,嵐姐談完話回來後,一臉平靜的樣子。讓我的心情踏實了不少。
三天後,除了幾處縫了針的傷口還很疼之外,其他基本已經沒有大礙了。所以我就想離開醫院回家養傷。嵐姐也答應了,畢竟在家里她能更自由的和我在一起。在醫院這三天來,嵐姐除了去買飯和水果小出去一會,其他時間基本都是陪在我身邊。三天來的醫藥費也全是她出的,這讓我覺得很過意不去。而我現在又沒辦法賺錢,如今受了傷,那家公司肯定也不敢要我了。我不禁有些焦急了。我是個男人,我越來越覺得自己應該承擔起賺錢養家的責任。
不過,有一件事我依然很擔憂。那就是嵐姐的店。我知道嵐姐的店最近房租已經到期了,而要不要續約,完全是那個林胖子的一句話。可是,看林胖子那態度,嵐姐要想繼續把店開下去,就必須要答應他一些什麼?
所以,我知道嵐姐比我還著急。不過,嵐姐從來沒有在我面前說過半句著急的話。她是怕我有壓力,但我能用心感受的到。只是,我感到奇怪的是,嵐姐不但不提店的事情,而且好幾天了,她除了接過兩個電話,出去了幾個小時,回來之後就一直待在家里陪我了。所以我不禁有些懷疑了,于是問她︰「嵐,店的事情怎麼樣了?」
嵐姐看看我,黯然一笑道︰「我把店轉掉了,想休息一陣子。」
我忽然間激動地說不出話來,嵐姐真的為了我把店轉給別人了。她真的可以為我把過去都放下了。我不禁一遍又一遍的在心中發誓︰「這一生我都不能辜負嵐姐,我一定要努力工作賺錢,然後娶她。」愛一個人就是想要娶她,和她在一起。沒有別的原因。否則就不是真的愛。
可是,沒有了店,我們以後吃什麼呢?
而我呢,一時半會連個工作也沒法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