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雪日化這邊一結束,王子銳就和司藝馨、小蘿莉貝貝一起前往了紅葉酒店。
到了紅葉酒店,剛到紅葉酒店的門口,王子銳就發現紅葉酒店門口人山人海的,這讓王子銳感到驚訝。
仔細一看,都是一些主流媒體的記者,有電視台的,也有報社的,有本地,甚至還有外地的。
王子銳看到那場面,不由得苦笑︰「這場面是不是太大了,我這種不知名的人物實在不值得秋憶姐下這樣的本錢啊!請這麼多的記者朋友,那得花多少錢啊!」
司藝馨瞥了王子銳一眼,淡淡一笑︰「不花錢,這些記者都是自己主動來的,而且還生怕來遲了呢!」
「不花錢,還怕來遲了?貌似為了我一個掌勺的,他們不至于吧?」王子銳很是費解。
「你以為他們是為了你?」司藝馨白了一眼這個恬不知恥的家伙一眼︰「你呢,廚藝確實堪稱一絕,可他們又沒吃過你做的菜,又怎麼會無緣無故的來捧你的場?他們有毛病不成?」
王子銳點點頭︰「那倒也是啊!」
可王子銳還是想不通,既然不是為了自己來的,那他們一個個爭先恐後的跑來這里干嘛?
「藝馨姐,那他們到底為了什麼而來,我想你應該知道吧?」王子銳很是好奇,于是忍不住的問道。
「當然知道。」
「那快說說,他們不是為了我來的,那是為了誰來的?」
「你還記得昨天晚上秋憶說之所以要這麼快的就給你準備這個廚王盛典有一個很重好的原因吧?」
「當然記得,她說正好她有一個朋友來,可以借著她這個朋友的名氣來造就廚王盛典的聲勢,因為她到時候準備讓她這個朋友當廚王盛典地邀嘉賓,難道這些記者屁顛屁顛的跑來就是為了秋憶姐的朋友。」
「算你猜對了。」司藝馨莞爾一笑︰「你秋憶姐的這個朋友可不是一般人,她現在名氣很大,走到哪里都會引來一大票的記者和粉絲。」
「你說的是畢雲熙吧!?」王子銳嘴角微揚,笑嘻嘻的說道。
「你知道?」司藝馨吃了一驚︰「你怎麼知道的?秋憶說要對你保密的,想到時候給你一個大大的驚喜的,你……你怎麼這麼快就知道了?」
王子銳撇撇嘴︰「畢雲熙現在這麼紅,粉絲那麼多,她要來景城,記者都來了,她的粉絲又怎麼會沒有一點動靜?你看看,那麼多粉絲,舉了那麼多的牌子,我想看不見都不行啊!」
剛才離的有點遠,王子銳看不清那些人舉的牌子上是什麼字,現在近了,王子銳可是看看的清清楚楚。
畢雲熙的粉絲號稱「稀飯」,酒店門口圍著那麼的人,記者再多能有多少?更多的都是「稀飯」——畢雲熙的粉絲。
畢雲熙的粉絲本來是號稱「熙飯」、「熙粉」的,只不過現在的人上網的時候打字,當用拼音打出「xifan」的時候,一般拼音輸入法默認的第一個詞組都是「稀飯」,然後當越來越多的人使用「稀飯」的時候,畢雲熙的粉絲成了「稀飯」,而不是「熙飯」了。
事實上,王子銳雖然不怎麼追星,可他也算是「稀飯」的一員。
明星眾多,有偶像派的,也有實力派的,畢雲熙算是實力與偶像的結合體。
目前為止,她還只是一名單純的歌手,不過不久前眾多媒體就報道說,畢雲熙正準備打算進軍影視圈。
王子銳喜歡畢雲熙,就是因為畢雲熙的歌。
不得不說的是,畢雲熙的美貌與聲音是王子銳喜歡的重大原因,當然畢雲熙的歌旋律也特別的優美,在她溫潤柔美的悅耳聲音詮釋下,每一首都是絕對的火熱。
畢雲熙是一個非常全面的歌手,不僅能唱,而且幾乎所有的歌都是自己穿做的,包括詞曲,更重要的是她還擅長諸多樂器,每一種樂器的表演水平都是極專業的水準。
當然,拋開這些原因之外,王子銳喜歡畢雲熙的原因還有一個,那就是畢雲熙幾乎沒有負面新聞。
她從來都是憑借自己的作品說話,不用緋聞這些低級的手段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畢雲熙從出道至今也有四五年的時間了,可從來沒有傳出過和哪個男性有緋聞,有什麼曖昧關系,這在混亂的娛樂圈是非常不多見的。
因此她在歌迷心中的形象是完美的,她清純甜美的長相,凹凸有致的身材,以及柔潤細膩的聲音,都是讓歌迷迷戀的。
也正因為這個原因,所以畢雲熙的男粉絲是任何一個女歌手無法比擬的。
因為她才是真正的女神。
相比娛樂圈里容貌姣好曲線迷人曝光率很高但緋聞不斷私生活並不怎麼樣的漂亮女星,這樣的女神才是最完美的。
司藝馨看了一眼酒店門口龐大的粉絲團,不由得苦笑了一聲︰「是啊!她現在這麼紅,粉絲這麼多,到哪都人山人海的,想讓人不知道是她都難啊!」
王子銳也笑了笑︰「真沒想到,秋憶姐居然和畢雲熙是朋友。」
「是啊!她們是高中同學,關系很要好,高中畢業後,兩個人上了不同的大學而已,畢雲熙聲音好听,喜歡唱歌,從小就受到父母的音樂燻陶,所以她順理成章的考進華都音樂學院,在華都音樂學院讀大一的時候就開始創作歌曲,你應該知道她的第一首歌是什麼吧?」
「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是因為《閨蜜》這首歌火的。」王子銳悠悠的說︰「難道就是這首歌嗎?」
「不錯,畢雲熙喜歡音樂,性子比較恬淡,所以朋友並不錯,尤其是要好的朋友,可以說,秋憶是她最要好的閨蜜,上高中那會兒兩個人出雙入對的,知道的她們是非常要好的閨蜜,不知道的還以為她們倆是百合呢!上大學分開之後,畢雲熙就成了一個人,在華都音樂學院里形單影只的,她感到孤單,所以就特別的想念秋憶,于是那個時候她就創作了她人生的第一首歌《閨蜜》。」
王子銳听後不住的點頭︰「那是一首好歌,在情歌泛濫的時代,關于友情這方面的歌實在是太少了,這首歌完全足以比肩當年周華健的《朋友》了,因為《閨蜜》將女人之間的友情給描繪的細膩溫婉,極盡動人,詞曲之中那淡淡的哀傷更會勾起听者對遠在他鄉的朋友的思念,絕對是一首極其難得的好歌。」
司藝馨完全贊同︰「你說的沒錯,當時畢雲熙將這首歌發給秋憶的時候,秋憶听了一半就哭了,當時我在場。」
「那我可得恭喜你了,再怎麼說你也算是第一個听到這首歌個人啊!這可是非常有紀念意義的。」王子銳笑笑。
但他腦海之中浮現的卻是葉秋憶撲在她大學時的閨蜜好友司藝馨的懷里泣不成聲的場景,那一定是非常感人而美好的畫面。
王子銳笑,只是想讓氣氛不那麼的傷感。
因為此刻的司藝馨已經完全沉浸到了那一幕往事的感傷情緒之中。
司藝馨也笑了笑。
但王子銳還是察覺到了她的眼圈有些發紅,眼角有些濕潤,大概是想到她和葉秋憶之間的點點滴滴。
人生在世,你可以沒有足夠多的朋友,但能有這樣一兩個,足矣!
「你應該不會想到,畢雲熙能紅起來其實還有我的功勞。」司藝馨整理了一下情緒,然後輕笑著說︰「當時我就被那首歌迷住了,也被那首歌感動了,後來是我將那首歌發到了網上,我知道那首歌一定會紅,但沒有想到它居然會在短短三天的時間點擊就破百萬,一周的時間就蔓延了整個互聯網。」
王子銳笑道︰「你應該想到的,因為听了,那首歌任何人听到後都會要忍不住的和自己的朋友分享,所以它絕對有理由在短時間內就爆紅。」
司藝馨很感慨的樣子︰「是啊!那的確是一首令人听後忍不住的想要和朋友分享的一首歌。」
「所以,我想藝馨姐也一定和畢雲熙成了好朋友吧?」
司藝馨點點頭︰「是的,雖然我們見面的次數並不多,我和畢雲熙的關系也還比不上她和秋憶,但我們現在也的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這是情理之中的事兒。
如果王子銳是司藝馨,也一定非常想和畢雲熙這樣的女孩子交朋友,再加上葉秋憶的關系,兩個人很容易結下深厚的友誼。
「說起來我也好好好的感謝一下藝馨姐你啊!不瞞你說,我這個人其實並不怎麼追星,但嚴格來說,我也算是一名稀飯呢!」
「喲,原來你還是一名稀飯啊!那待會就要見到偶像女神了,現在心里是不是特激動?」
「當然激動,哪能不激動,不僅激動,而且還有些擔心呢!」
「擔心什麼?」司藝馨微微一愣。
「我擔心我會忍不住上去抱住親她,而且是親她的嘴。」
「惡心,混蛋,你要敢那麼做,我第一個不放過你。」
王子銳︰︰「……」
車子好不容易才進了地下停車場,可停車場居然沒有停車位了。
可司藝馨好歹也算是紅葉酒店的股東之一,所以負責停車場的保安還是在最短的時間內給司藝馨挪出來一個車位。
王子銳停好車後看著司藝馨︰「藝馨姐,這也不能怪我,其實要怪你也應該怪畢雲熙,誰讓她聲音那麼迷人,唱歌那麼好听,我……我忍不住啊!」
司藝馨瞪著王子銳︰「忍不住也得忍,別跟我開玩笑,雲熙比較靦腆,尤其是對男生,她長這麼大甚至連男孩子的手都沒有拉過,你要真那麼做了,不僅我和秋憶不會饒過你,就連畢雲熙的粉絲也會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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