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的時候,是第二日中午了。
三個室友剛剛下課回來,看到我茫然坐在床上,她們的目光中都露出鄙夷和嘲諷。
我不禁惱怒,問道︰「為什麼這樣看著我?我們是室友唉,你們能不能對我友善一點!」
「對不起,我們馬上就不是室友了。我們沒有辦法與公然搶別人男朋友的女人做室友。」其中一個邊說,邊收拾著自己的東西。
「是啊,昨兒看羅辛哭的好傷心,畢竟是她的生日,你是不是做得太過分了。」
「沒錯,我們以曾經是你的室友為恥。」
三個室友收拾好了東西,抱著箱子站在我的面前,齊聲說︰「我們鄙視你!」
這是我的室友們,給我留下的最後的話。後來她們果然就不再和我說一句話了,而這個寢室,就剩余我一個人。
其實以前我也曾經住過單人寢室,但是我怕孤單。
沒有人知道我最怕最怕孤單,所以我最後還是選擇了四個寢室,沒想到最後,竟然還是我獨自一人。
「什麼跟什麼啊!神經病!」我心里很失落,卻裝作無所謂。
再後來,我才知道那晚羅辛的生日宴會上,到底出了什麼事。原來在我喝醉後,竟然抱著方逸哭的稀里嘩啦,我說你怎麼能給別的女孩子做飯吃?你會是我的新郎唉!我說你知道不知道,我愛你愛了好幾年,你扔在垃圾桶里的情書,百分之九十都是我寫的唉!
我說你知道不知道,為了能夠讓你對我有印象,我必須得到金獎!
我說你知道不知道,為了愛你,我付出了很多努力……
……我無法想象當時我自己的樣子,那是多麼的可憐卑微又惹人生厭,不過也好,倒不必再另外想法子,去告知全世界我愛上了方逸。
托羅辛生日的福,全校人都知道我公然搶奪羅辛的男朋友方逸。
我走到哪里,都能接收到從那一雙雙陌生或者熟悉的眼晴里,迸射出的鄙夷和輕視、嘲笑。
我不在乎,那又有什麼關系?
可能這就是愛情的代價吧!爭取屬于自己的愛情,就是要先苦後甜,我相信方逸總有一天會被我感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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