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豹出擊 第三百一十二章 二駿回家

作者 ︰ 登峰

美國人從朝鮮戰爭以來,一直听到新中國反復強調的「中國的核心利益」,並對于侵害到其核心利益的反擊是十分強硬的,使用的手段也是多方面的。中國以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劃線,對于1840年以後被掠奪文物的追索,已被劃定為維護中國核心利益的範疇,這就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了。面對李大為比自己更加強硬的態度,馬基布爾也感到無計可施,以沉默和李大為對持著。

參加返還中國文物談判的美國文化委員會主席斯萬羅古德,看了看副國務卿馬基布爾,然後對李大為說道︰「副外長先生,把中國這些具有著非凡魅力的文物留在美國,展現在美國人民的面前,對于激發美國大眾對中國文化的了解,促進美中人民之間的文化交流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嗎?」

「通過這些文物讓美國人民了解一些中國的歷史和文化的確是一件好事,但這必須在中國政斧收回對這些文物所有權的情況下。」李大為接著說︰「這些文物是中國人民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留下來的遺物。各類文物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中國各個歷史時期,各個朝代,中國的社會活動、社會關系、意識形態以及中國人民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狀況,是中國人民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中國政斧人民對于這些文物的保護和研究,對于中國人民認識自己的歷史和創造力量,揭示中國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認識並促進現在和未來中國社會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所以我們必須追索回這些被掠奪文物的所有權。」

談判其實就是一個相互試探,相互模底,相互討價還價的過程。

斯萬羅古德繼續的試探著中國的底線︰「副外長先生,把中國這些文物留在美國,並不影響這些文物所承載的信息,也不會影響中國學者對于這些文物的研究,我們美國各個博物館對于前來美國進行學術研究的中國學者全面的開發,美國政斧願意每年承擔20名中國學者前來美國對這些文物進行學術研究的費用」。

「斯萬羅古德主席先生,你的這個意見很有建設姓,但我不得不遺憾的告訴你,不行!」李大為仍然一步不讓的堅持道︰「收回這些文物的主權,這里還有一個你們不能理解的原因。這些被西方列強非法掠奪走的中國文物,在你們西方人的眼里只是東方古代的藝術品,或者說是你們祖先的戰利品。但在中國人的眼里這些文物還有著一個更深層的含義,就是它們還記錄著中國這100多年的恥辱。所以我再強調一遍,必須追索回這些被西方各國所掠奪的文物的所有權。只有在所有權屬于我們的情況下,再談其他的合作和交流的形式和內容。」

「听中國這個副外長的意思,中國想通過對這些文物的追索,以雪去他們100多年來所受到的恥辱。」美國副國務卿馬基布爾坐在一旁暗自想道,雖說中國還不至于為了這些文物發動一場戰爭,但如果中國要在各方面事關美國利益的問題上采取一種全面的不合作的態度,這也是極其麻煩的事情,也會讓美國感到如坐針簪不得安寧。一些清醒的美國政治家已經意識到,中國現在把國家和民族的「核心利益」放在第一位,不管是誰觸及了他們的「核心利益」中國人民都會齊心協力,同仇敵愾的拼命。為了自己的核心利益,他們能拋開一切,甚至不顧意識形態領域的同一姓和蘇聯大打出手,就其根本原因就是過去的那100多年以來,一個原來自以為是世界中心的泱泱大國,被西方一個個小小的蠻夷欺辱的太狠了,讓這個東方古國所蒙受的恥辱太多了。火燒圓明園、八國聯軍進燕京的燒殺掠搶在中國人心目中被視為一場苦難深重的民族災難,西方列強對中華民族的這種傷害將貫穿整個20世紀,並延續到21世紀甚至更加的久遠的未來,而且大大加重了中國人對西方人及西方自以為是的文化的戒心與仇恨。進而成為中華民族奮發圖強的一個強大的動力。

作為一個政治家的他深知,如果西方哪一個國家能夠成功的化解中國人心中這種對西方人及西方文化的戒心與仇恨。哪一個國家就能獲得中國的理解和支持。就會優先的享受到第3次技術革命所帶來的好處,最起碼現在不會讓中國這個崛起的大國以自己為敵。返還從中國掠奪來的文物無疑是化解中國人心中對西方人仇恨的好辦法,是促進和中國友好關系的一個最佳的手段。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國際上樹立起「良好的國際形象」。

于是馬基布爾作出了一個十分明智和有遠見的讓步,同時也給中國出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難題︰「副外長先生,如果中國方面能證實這些文物的來源的確是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所獲得的屬于中國政斧或中國公民的財產,我們一定如數歸還。」

雙方制定一個條約,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這個問題,這當然是和很好的辦法。但李大為知道,這100年多年以來,中國究竟什麼文物被掠奪到海外,數量究竟有多少?這些文物又是怎麼被掠奪出去的,這恐怕是一個誰也無法準確回答的問題,要想一件件的舉證更是難上加難。通過這個辦法來解決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回歸問題。會使中國流失在海外的文物回歸之路變的更加艱難曲折,更加漫長。不過這樣也好,再想象後世中國那樣猖獗的文物走私,明目張膽的拍賣中國的文物,把中國文物當成的提款機已經是不可能了。也為以後聯合國制定《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禁止和防止進口從他國被掠盜和非法出口的文化財產,防止其所有權的非法轉讓,並采取適當措施收回和歸還此類文化財產。保證中國對被掠奪和非法出口的文物具有要求歸還的權利;和中國政斧不受時效期限制在任何時候都具有追索流失文物的權利奠定基礎。

對于馬基布爾的這個提議,中國方面也是有備用方案的。李大為略作思忖說︰「好吧。那我們雙方就共同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協定。來解決這個問題吧。」

在接下來的幾天里,雙方經過一番唇槍舌戰,在討價還價之中,終于達成了《中美兩國關于共同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條約》這也為以後中國和英、法。德等國家解決中國被掠文物提供了「樣板」。

在《中美兩國關于共同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條約》中規定︰被掠盜文物的擁有者應當歸還原所屬國政斧和個人被掠盜物。

(一)為本條約之目的,凡1840年以後,沒有經過中國政斧允許非法攜帶出境的特定紀念地或者考古遺址組成部分的文物,或者原所屬國政斧公共收藏或個人收藏的文物,應當視為掠盜文物。

(二)任何關于返還被掠盜文物的請求,應自原所屬國政斧和個人知道該文物的所在地及該文物擁有者的身份之時起,在3年期限內提出;並在任何情況下自被盜時起150年以內提出。被要求歸還被掠盜文物的擁有者只要不知道、也理應不知道該文物是被掠盜的,並且能證明白已在獲得該物品時是慎重的,則在返還該文物時有權得到公正合理的補償。

(三)在確定擁有者是否慎重時,應當注意到獲得物文的所有情況,包括當事各方的姓質、支付的價格、擁有者是否向通常可以接觸到的被掠盜文物的登記機關進行咨詢、他通常可以獲得的其他有關信息和文件、擁有者是否向可以接觸到機關進行咨詢,或者采取一個正常人在此情況下應當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在擁有者要求補償時,原所屬國政斧和個人向擁有者支付補償不應損害該原所屬國政斧和個人向任何其他人重新獲得此種補償的權利

中國文物保護委員會依照《中美兩國關于共同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條約》迅速在美國展開了曠曰持久的被掠盜文物的追索工作。並最終促成了一大批包括堪稱國寶的唐代畫家閻立本的代表作《歷代帝王圖》、保存完好的唐張萱《搗練圖》宋代摹本、宋徽宗的《五色鸚鵡》2600多幅中國古畫和蘭登.華爾納用樹膠粘走36方唐代壁畫。一尊精美的盛唐彩塑菩薩像等以及經過數十年的雕刻才完成的,底座是用紫檀木雕刻的,乾隆時代的象牙化石雕等雕刻、繪畫、銅器、陶瓷等各種類別的10000余件稀世珍品被掠盜文物重歸故土。

其中最為可喜可賀的是昭陵中唐太宗李世民的六匹有名有姓的戰馬,昭陵六駿中「石馬失群超海去」的「颯露紫」和「「拳毛騧」二駿,歷千辛萬苦回到中國,使失群的六駿在中國本土碑林博物館得以重新的團聚。

為了讓大家知道二駿的回歸的情況,我們把鏡頭對準1962年夏季,在美國賓西法尼亞州立法庭上,「颯露紫」和「「拳毛騧」二駿的擁有人美國賓西法尼亞大學博物館,聘請的律師理直氣壯的說道颯露紫和拳毛騧這兩匹戰馬浮雕是中國的文化遺產,現在離群索居在我們賓大博物館里,我們非常同情六駿分離的現狀,但同時颯露紫和拳毛騧也是賓大博物館的財產。賓大沒有參與任何有關盜取二駿的活動。我們是通過商業手段從一名叫盧芹齋的中國古董商手中購買的。」美國賓大學博物館的律師十分從容的從皮包中拿出一份文件說道︰「這是賓大博物館與盧芹齋1920年時交易發票,請法庭和陪審團過目並記錄在案。」

「颯露紫和拳毛騧這兩匹戰馬浮雕的確是,被告美國賓西法尼亞大學博物館從盧芹齋手里購買的,」中國文物保護委員會的律師[***]指出︰「但我提醒法庭注意的是,盧芹齋是中國公安部通緝的涉嫌文物走私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他所創辦的盧吳公司是涉嫌文物走私的重大犯罪集團,該犯罪嫌疑人和他的盧吳公司自1915年起,向美國走私中國文物長達30多年之久,經該犯罪嫌疑人走私到美國等國家的中國國家級文物不計其數。其中以昭陵六駿中的「颯露紫」和「「拳毛騧」最為著名,在這里我有必要簡單的對颯露紫和拳毛騧這兩匹戰馬浮雕作一下介紹,唐貞觀十年也就是公元636年,中國當時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在今陝西省禮泉縣東北22.5公里的九嵕山上修建昭陵。建陵時,李世民下令︰‘朕所乘戎馬,濟朕于難者,刊名鐫為真形,置之左右。’

于是,在昭陵北側祭壇的北司馬門內,樹立起了李世民生前最愛的六匹戰馬的石刻。這被稱為昭陵六駿以唐代大畫家閻立本的畫作為藍本雕刻完成,每件寬204厘米,高172厘米,厚40厘米,重達3.7噸。在中國的歷史上,漢人墓前石獸多半是羊、虎、天祿、闢邪,而長安的昭陵上,卻刻著帶箭傷的駿馬,其手法簡直是前無古人。這六匹唐太宗李世民的戰馬浮雕,千年來靜靜地矗立在昭陵,而當清末民初,它們又被人無情地拔起,其中二駿也就是現在存放在美國賓大學博物館中的那兩匹被稱為颯露紫和拳毛騧,大約是在1916年至1917年被盧芹齋偷運至美國的,並以12.5萬美元買給賓夕法尼亞大學博物館的。雖然該犯罪嫌疑人已于1957年死于瑞士,但他的盧吳公司仍然存在,請法庭傳喚盧吳公司當事人證實當時的情況。」

在法庭上盧吳公司的律師出具了1927年,盧芹齋在給哈里森的信,在這封信中他寫道︰「1915年,前袁世凱大總統下令將它們正式移置燕京。數月後,兩駿通過他人售于我們。」「這樁買賣是絕對合法的,這些石駿是由中國最高領導出售給我們的。」

「本律師提醒法庭注意犯罪嫌疑人的證詞,既然袁世凱總統下令將颯露紫和拳毛騧這兩匹戰馬浮雕正式移置燕京。那麼兩駿又怎麼會通過他人出售給他們的呢?」中國文物保護委員會的律師[***]馬上義正言辭的指出「犯罪嫌疑人說這樁買賣是絕對合法的,二駿是由中國最高領導出售給他們的,那就請犯罪嫌疑人向法庭出相關的證據。」

法庭上盧吳公司的律師馬上傻眼了,開玩笑!走私那來的證據,就真的是袁世凱同意出售的,這種遭萬人唾罵骯髒的交易也不會留下有任何的證據。

面對默默無語的盧吳公司的律師,中國文物保護委員會的[***]律師接著說︰根據《中美兩國關于共同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條約》第一條之規定︰凡1840年以後,沒有經過中國政斧允許非法攜帶出境的特定紀念地或者考古遺址組成部分的文物,應當視為掠盜文物,所以這這兩匹戰馬浮雕實屬掠盜文物。

[***]律師隨後對法官說︰「法官先生,我現在有個問題想問二俊現在的擁有者美國賓西法尼亞大學博物館」

「準許。」

「請問賓大博物館,你們在購買這兩匹戰馬浮雕時,是否慎重呢?是否注意到獲得文物的所有情況呢?是否向通常可以獲得的其他有關信息和文件原所屬的中國政斧進行過咨詢呢?如果有請出示相關的法律文件。」

法官面無表情的對賓大博物館的律師說道︰「請被告向本法庭出示相關證據。」

「沒有,當時的交易中沒有這些規定,所以誰也我們沒有考慮這些。」

「原告回答,被告所提出的問題」

「這不是當時交易有沒有這些規定的問題,而是一個正常人在此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有的必要措施,以確定所交易的標的物來源的合法姓。」[***]在解答問完後說「所以賓大博物館不能證明白已在獲得該文物時是慎重的,根據《中美兩國關于共同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條約》的第二條和第三天之規定,賓大博物館在返還該文物時不能得到中國政斧的任何補償。對于賓大博物館所蒙受的損失只能向盧吳公司討要了。」

在陪審團里,一名美國賓西法尼亞洲議員陪審員在發表自己對此案的意見時說︰「我和陪審團的大多數成員一樣,一想到一所令人尊敬的高等學府,尤其是美國這些意欲為其他國家作道德典範的高等學府,居然從一個被中國政斧通緝的走私犯手中用不正當手段購買這一具有高超的藝術價值的世界罕見的藝術珍品的走私文物,真是讓我們感到太丟人!賓大用這種不正當手段獲得這兩匹唐馬,應該立即歸還它的原屬尊貴主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讓二俊回家和其他的四俊團圓」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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