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元三年。
帝都午門,銀甲官兵用柵欄整整圍出一里遠的空地,才擋住了南靖開國以來,史無前例的萬人觀刑場面。
與此還有開國之初就已黔廢的剝皮之刑,據當年始祖下旨稱,剝皮之刑,太過暴戾殘酷,于是罷廢。
而今日在此,萬人觀刑等著就是這剝皮之刑,民間野史流傳,剝皮時,先從被剝者的後脖頸開刀,順脊背往下到**割一道縫,然後把皮膚間兩側撕裂,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皮膚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就像兩只蝙蝠翅膀似的。
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整張皮剝完,還未死透,及至身上疼痛鑽入骨髓,那被剝的人疼極而死。
無怪乎始祖下指黔廢,此刑曾與腰斬一同列入酷刑之首,然,剝皮比起腰斬當真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樣一個早就黔廢的刑罰,要用在今日被剝之人身上,但要隨便去街上拉一人評一評,那人恐怕會說,這剝皮還是太輕。
民間流傳,此被剝皮的女子八大罪狀。
其一︰私相授受。
其二︰不忠不孝。
其三︰拭兄未遂。
其四︰殺害胞姐。
其五︰與人通奸。
其六︰手刃幼兒。
其七︰加害皇帝。
其八︰通敵叛國。
從輕到重,每一條罪狀都是有理可尋,光听這民間互相流傳,那百姓們都是恨的牙癢癢,更何況,因這女子,南靖差點覆國。
那一年北疆兵臨帝都,帝都百姓都是刀尖上舌忝血過來的,哪家不是死了親人,只因這要被剝皮的女子,他們就得承受痛失親人之苦,如今這女子要被處以剝皮極刑,就差沒拍手叫好,大放鞭炮。
兩米的高台上架著刑具,案上尖刀泛著寒光,陰惻森人。
柵欄外百姓擁堵成山,遠遠就見一輛囚車緩緩而來。
百姓自動讓開成一條路,倒不是為了囚車好走,而是手上一早擒著的爛菜石子,不扔出去,怎麼對得起這囚車上戴著手鐐腳鐐的女子。
從側看去,手戴鐐銬的女子身上無一塊完好的地方,衣衫似是早被打爛,模糊出血肉來,長發曳地,混著污血糾纏在一起。
圍觀者中到底也有不忍的,嘆了一句,作孽啊。
這時,有人聞言接過,娓娓道,談何作孽不作孽的,無非是自做自受罷了,此女子的事還要從天光八年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