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呆,你又調皮。」一個陽光的少年帶著寵溺的笑意看著唐昕。
唐昕拉著他的衣角,對著唐昭樂撒嬌,「大師兄~」
听到這句話,涂歡心中驟然一驚,不對,唐昭樂已經死了,怎麼可能會說話!
心中猶疑之下,腦中一片清明,頓時感到外界一片明亮,輕輕顫動睫毛,她睜開眼楮。
依舊是一片一望無際的原始森林,閣樓,木欄,木屋……枝蔓纏繞,野花怒放,這里是她熟悉的系統空間,她又回來了。
涂歡覺著身體被咯的難受,用手撐起來身子,環顧四周,發現自己居然躺在原木所制的地板上。床呢?床呢?人性何在?
「1587,你好沒人性!」她大喊。
周圍一片寂靜,沒人搭理她,涂歡更覺憋屈,不帶這樣的,我累死累活做任務,你居然連見我都不見。
兩手放在嘴邊當做小喇叭,涂歡用霸氣外露的聲音大喊,「1~5~8~7~,你~在~哪~里~?」
涂歡剛剛得意自己肺活量還算不錯,聲音就卡殼了。「你……你是誰?」她驚訝的站起身來,忙拍拍身上並不存在的泥土,不好意思地說,「抱歉,我不知道這里還有外人。」
一個……少年,正悄無聲息地倚在樓梯拐角處,他默默地端著杯子,抬頭看著遠處,听到涂歡的聲音,他漫不經心地扭頭,「更年期的女人就是這麼吵!」
涂歡傻了,第一次見面就搞人身攻擊?「你誰啊?怎麼說話呢?」涂歡不滿地說。
少年橫了她一眼,嗤笑一聲,「認不出來你就別想回去了。」
涂歡睜大眼楮,仔細打量他,只見少年身材縴長,膚色如玉,唇紅齒白。只是靜靜地立在那里,便覺著別有一番瀟灑滋味。美少年,這是涂歡給他下的第一個定義,視線往下移,看到他手中拿的竟是……牛女乃?
「1587?」她試探地問。
少年這才扭過頭正視涂歡,微微勾起唇角,挑眉,「認出來了?白痴。」
涂歡驚悚了。「為什麼你一下長那麼高?嘖嘖嘖,資本不錯哦。」
1587非常不滿地瞪了她一眼,「什麼叫一下子長?我本來就是這樣的好不好?」
「那你之前?」涂歡好奇了。
「那是我的幼生形態,這是我的少年形態,都是皮相而已。」掃了她一眼,「花痴女。」
「喂!你丑死了!我花痴?別開玩笑了?」涂歡與1587歡樂的斗嘴。
1587清咳一聲,「好了,你第三個任務算是順利完成了。」
涂歡沉默下來,听到「任務」這兩個字,她從剛剛醒來一直用歡樂掩飾的情緒終于涌出來。
實在是,不想把他們當做書中的人物啊。那麼真實,那麼鮮活,他們只是活在書中的人嗎?
「你沒有認真地听我的話。」1587臉上也嚴肅起來,「你把自己當成了唐昕,所作所為完全就跟著她的思維走了。這是非常致命的一點,倘若你運氣不夠好,唐莫念再堅持一些,穆桑桑再聰明一些,商無寐再狠心一點,你也不會有命在。」
「恩,我知道。」不是沒有覺察到,在任務中她就非常深刻地感受到「涂歡」的人格弱化了,「唐昕」的人格深刻了,但是在當時的情況下,她已經完全分不清楚彼此。以往,她太大意了。
涂歡想到這些人,忽然感覺到一股疲憊,這種出于內心最深處的情感讓她覺著悵然若失,什麼也不想再回憶。「太真實了……我體會到他們心底最真實的聲音,我無法把他們當做單純的npc……有時我甚至沒有辦法分清楚自己與唐昕。」
1587皺著眉頭看向涂歡,「那我呢?你怎麼樣看我?我也是你口中的npc,我們並無感情,甚至連任務世界中的人也不如。」
「不,這不一樣,在我的感知中,我越來越覺著這些都是真實的人,我不忍心……」涂歡忙辯解。
1587了然地笑了,「你只是不曾經歷過那些刀光劍影,所以感到彷徨。」
「不!不是那樣的!」
1587聳聳肩,「無所謂,反正我不會理解人類的感情。」
不知怎麼,涂歡竟然覺著有一種莫名的悲哀籠罩在1587身上。
但是下一時刻,1587就好像擺月兌了那一層假假的殼,略帶惡意地笑了笑,「小姑娘,這次任務太大意了,你完全就是被劇情牽著鼻子走哦,而且,被算計n次,被暴打一次,被抓包一次,被抓進牢房一次,被當肉盾牌一次……唔,還需要補充嗎?」
「不需要了。」涂歡頭上青筋跳動,惡狠狠地說。
「ok,希望你繼續保持,本次任務改變劇情度百分之九十,希望親繼續努力哦。」笑眯眯的少年對著涂歡揮了揮手。
不知怎麼,在涂歡眼中,眼前笑眯眯的人影竟然和總是帶著陽光笑意的唐昭樂重疊了起來。
在她失去意識時候,她听到一聲輕不可聞的喟嘆。「阿呆……」聲音太過飄渺,她疑心她听錯了,她覺著自己仍然處于一個荒唐的夢中,仍未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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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一群老乞丐,身邊一群小乞丐,涂歡正在吃飯。
她穿著粗陋布衣,上面縫縫補補,勉勉強強算是一件完整的衣服。對面有的乞丐衣服已經看不出來原本的布料,黑乎乎的堪能當雨布用。
剛穿越來時,面對這如此艱苦的環境,看著周圍堪比非洲難民的黑臉,她只想說一句︰系統君,你是在玩兒我?
涂歡默默地咬了一口富人們定點施舍的窩窩頭,默默地盯著對面不遠處的一個小女孩看。
那個小女孩在一群乞丐中間也能看得清楚她清秀的容顏,就連啃饅頭的姿勢都帶著優雅,遺世而**的與周圍的人劃清了界線,只有不經意間,才會發現這個靈動的女孩不時瞅向涂歡的視線。
對,她就是這個任務的女主,藍采若。
現在涂歡和藍采若都是因為戰亂流離失所的小乞丐。雖然戰亂很快被平息,她們卻是再也找不到家了。藍采若在一群乞丐中生存,也不忘天天去洗臉,梳頭,哪怕是一點窩窩頭,也是端端正正的吃飯樣。
其實涂歡很好奇,她這麼一副與別人不同的模樣,還在乞討群中顯示的那麼水靈,那麼優雅,居然沒有人對她動什麼歪心思?居然還能保持著純潔的處子身?正常女孩在這個環境中怕是能有多黑,就把自己抹多黑吧?
只能解釋為女主光環吧?原書中沒有遇見男主之前,女主虐的是心,還不是身。
至于藍采若為什麼看向涂歡,那是因為在乞丐生存生涯中,涂歡被女主的善良優雅大方打動,自願成為了一名光榮的小弟。
涂歡這個身體的原主傻乎乎的,也沒有名字,藍采若就詩興大發,把她取名為「初見」。說是取自一首詩中的「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涂歡穿越過來之後,每天听藍采若喊,「初見初見」,太有心理障礙了,正色對她說,「我以後就叫涂歡了」,就對女主拉開了距離。
涂歡緩緩回憶劇情,某天初見救了一個男人,但是把身上唯一值錢的半塊玉給弄丟了。這塊玉是她當藍采若小弟時候把一塊玉破成了兩半,一半她拿著,另一半給了藍采若。
男人是本朝的一個頗有實權的王爺,他費盡心思尋找玉佩的主人,便以為藍采若是救命恩人,當即帶回府中。藍采若和男主恩恩愛愛,當著藍采若苦逼丫鬟的初見愛男主而不得,嫉妒心起,爬了王爺的床還被男主嫌棄。
某天發現了真相的她說出來了事實,王爺已經不稀罕她了,他認為她品行低下,人格低賤。救了他的事實又怎麼樣,陪伴他過來那麼久的,是藍采若,而不是一個爬床丫鬟。
太可笑了,當初一同掙扎在生存邊緣的兩個小乞丐,一個成了傾城王妃,一個成了爬床丫鬟。成了丫鬟的原主,又怎麼能毫無芥蒂?
而成了傾城王妃的女主,她能成了王爺心中真愛的前提,無非是她曾經救了王爺,當這個前提也是假的時候,又有什麼資格去得到本該屬于「女配」的幸福?
涂歡只為原主感到悲哀,藍采若必然不是簡單的人物,不然也不會明知王爺感念的是玉佩的主人,反而閉口不言,只等著王爺愛上她,只等著原主走投無路,最後只好去卑賤地爬床。
涂歡現在就在原地等著男主的出現,等著他把兩人帶回府中。藍采若躊躇半晌,走到她面前,帶著微微冷傲的別扭表情,「不喜歡初見就算了,那你就叫涂歡吧。」
涂歡裝傻不說話,她瞟了一眼藍采若水靈靈的小臉蛋,再模模自己黑乎乎的臉,又狠狠地咬了一口窩窩頭。
涂歡在心中默默地吐槽,你才賤呢你才初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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