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假成真[ABO] 第十六章

作者 ︰ 淺藍嵐

「……周末的傍晚,我去了小鎮邊緣上的一座教堂。這座教堂雖然不大,但在建築格局和浮雕、花欞的建造上與我家鄉的哥特式教堂一樣考究,厚厚的石牆,尖銳的塔頂……當我欣賞大片的玫瑰窗時,一樁怪事發生了︰一片巨大的陰影掠過,讓那透著夕陽之光的彩色玻璃窗完全黯淡下來。那飛過去的東西像是一架老式的小型飛機,但飛機的機翼可不會那樣不斷上下扇動。」

容墨將未知巨鳥出現的這一章反復讀了好幾遍,隨後將這本自傳體小說合上。由于現在他和林夏在電車上、周圍有很多人,他說話時便刻意放輕了聲音︰「作者好像在自傳里說過,這一幕是他在某個邊陲小鎮上親眼所見,由于心中疑惑未解才將它寫到了書里。但誰知道真假呢?說不定,這人只是在發揮小說家豐富的想象力和絕佳的編造力,讓筆下的故事變得更加神秘罷了。」

「但千百年之前,雷鳥的傳說就是從這個地域發展起來的。而你的父親也是在這個小鎮上拍到了巨鳥的身影並拾到了它的羽毛。」林夏說到這里,忽然將頭轉向隔壁坐著的乘客,問道︰「不好意思,請問這個鎮上有幾座哥特式教堂?」自從有了世界通用語言,異國人之間的交流已經不成問題;雖然當地語言和二人的國語不同,但一般交談也沒什麼障礙。

那人皺了皺眉;一個膚色長相迥異的外鄉人、又是個氣息囂張的alpha,這未免讓他心中不快。但他還是禮貌地回答了林夏︰「兩座。」

容墨在一旁听著,此刻終于松了口氣︰「還好,這樣我們兩個分別踩點就可以了。」林夏將視線收回來,問容墨道︰「你一個人可以?我怕那只鳥把你叼走。」

「別小瞧我!」容墨不服氣地爭辯道,意識到吸引了周邊人士的目光,他連忙再度壓低聲音︰「就算m國這幾年有很多鳥類傷人的事件,但最夸張的也僅僅是‘未知巨鳥捉住十歲男孩並帶其飛翔三十余米’。我都多大了,怎麼可能被叼走?再說我又不是死的,它撲過來,我就不會打它走嗎?」

「你沒研究過這里原住居民的信仰?」林夏奇怪地看著他︰「在他們相信的神話故事中,雷鳥可是能夠呼喚雷電的巨大生物,比人類體型都要大得多。就算是現在,他們每逢朔月之日也都要將雷鳥的神像擺出來進行祭祀活動。」

「可那神像是個人身鳥面又長了翅膀的怪物,當地人把它們做成了兩三米高的大型木雕,還說是按照雷鳥之神的真實個體大小塑造的。不過,我尊重他們的信仰,但不相信信仰中的生物能夠活過來。」容墨嗤之以鼻︰「如果真有一種生物與他們在部落中豎起的高大木雕外表相同,那這根本不是鳥,而是鳥人。」

林夏對于容墨的貧嘴早已習慣。他思考了一會兒,正打算再說教對方兩句,容墨卻先扯住了他的手臂︰「別發呆了,我們到站了。」林夏隨著對方站起,將目光投向對方握在自己手臂上的那只手。

從前分明都不願意和我有身體接觸,現在已經有所改變了麼?但是,作為一個omega,平素對alpha的氣息完全不敏感、甚至對于自己偶爾撩撥別人的行為毫無自覺,這算是某種「天賦」還是神經大條?

容墨的確沒有想太多;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恢復了omega的多數特性卻依舊對alpha的氣息不甚敏感,但他的原則一向是「想不通就不想」;更何況,在他看來,這種感應遲鈍對他來說反倒是件好事,至少他不會無法自己地對別人產生好感與歸順心理。

「這地方又小又偏,咱們之前也沒有買到地圖什麼的。我們自己逛吧,反正這鎮子面積不大,逛遍了也花不了多少時間……」

「先生,您要去哪里?我可以為您帶路!」一個洋溢著興奮的稚女敕聲音在背後響起。二人不約而同地回頭,只見一個十歲出頭的男孩子站在他們身後,滿臉期待地看著他們。

看起來非常有活力,是個很可愛的男孩子;容墨觀察片刻,得出了這個結論。而林夏的評定結論則要客觀簡單許多︰這是一個本地未成年beta。

「你想帶路?現在可是工作日,不會耽誤你上學嗎?」容墨微微彎下腰去、讓男孩不至于抬頭看他,笑眯眯地說。男孩搖了搖頭,說道︰「你們可能不知道,今天是建國日,所以我們有三天的假期。所以如果你們有需要,這幾天內我都可以陪著你們!」

容墨直起身子,低聲問林夏︰「這孩子蠻可愛的。你覺得怎麼樣?」林夏冷淡地回答︰「無事獻殷勤。」

容墨怒目而視︰「你放過他吧,他只是個孩子。還有,你別總是板著張臉,把人家嚇跑了怎麼辦。」林夏瞥了他一眼,隨即低頭問那孩子︰「為什麼?」

男孩有些赧然地低下了頭,而後喏喏道︰「如果你們需要人帶路的話,我比那些政府注冊的成年向導收錢少很多的。」言下之意,便是說他想為二人帶路實是為了掙點外快了。

容墨仔細打量著面前的男孩。他看人首先看對方的長相眼神,因此對男孩的第一印象僅僅是富有朝氣和活力;如今細看才發現,男孩的褲腳已經褪色了,還露出了一截襪子、顯然已經不夠合身。從男孩的衣著,容墨已知道對方家庭不十分富裕,于是向林夏打了個眼色。

其實林夏是很不想讓這個孩子帶路的。他們已經知道在這附近經常發生猛禽襲擊兒童的事故,那麼,讓一個素昧平生的孩子與他們涉險未免不妥;同時,二人的行動也會因此而有所限制。此外,也許是因為感情逐漸萌發、變得明了,他的獨佔欲越來越強,根本不想有第三個人插到二人中來。但現在,容墨正認真而期待地看著他,咨詢他的意見……

「如果你覺得我們需要向導,那麼帶著他也無妨。」林夏終于松口。

听林夏這麼說了,容墨不由得松了口氣。雖然容墨想幫這孩子一把,但他也很看重林夏的意見;如果對方不答應,他也只能懷著遺憾地拒絕這個男孩。他湊到林夏耳邊說道︰「我知道你擔心什麼。放心吧,如果遇到危險,我會負責保護照顧這孩子的。」

林夏對此進行言語打擊︰「你能顧好你自己,我就謝天謝地了。」容墨在對方時不時的毒液攻擊下已經習慣了,此刻並未還嘴,而是向那孩子友好地笑道︰「我們兩個可是要步行的,你吃得消麼?」孩子一挺胸脯,大聲說道︰「當然!」

「那麼,你們這座小鎮上有兩座教堂,是吧?我們想去它們所在的地方看看。」

到底是當地人對這地方更加熟悉,男孩很快將他們引領到了一座教堂所在的廣場。但二人看著廣場上的噴泉、來往的行人以及附近的商鋪,就知道他們要找的肯定不是這里了︰就算傳說中的巨大雷鳥真的存在,它也不會出現在這種房屋林立、人來人往的熱鬧中心區。

雖然小說中的內容不可當真,但一定也有可以借鑒的地方;想到之前在書中的描述,容墨問那個帶路的男孩︰「我們尋找的恐怕是另一座哥特式教堂。它應該在小鎮的邊緣上,而不是在這麼熱鬧的地方。」男孩眼楮一亮,說道︰「另一座教堂的確在有點偏僻的地方,我想你們是外來的游客、應該不會想去荒僻的地方,所以就帶你們來了這里。現在我就帶你們去那兒!」

二十分鐘之後,三人雖然尚未走出小鎮,但路卻由平整的道路變成了石子泥土鋪就的坑坑窪窪的狹窄小路,視野中能看見的房子也越來越少。容墨幾乎以為他們走錯了路、正往某個荒無人煙的荒地前行。這時候,容墨心中已經有些亂了;然而奇跡的是,當他無意間瞥見林夏冷靜的表情時,忽然覺得心中的波動平定了下來。

「我們到了,就在那兒。」男孩指著在眾多房屋中冒尖的高塔說道︰「從前這兒更加荒涼,但從前年開始,附近有人陸續地把地買下並蓋起了一些房子,所以已經好了許多。」容墨向林夏看去,無聲地說道︰這地方夠荒涼,應該不會錯了。

林夏卻是搖了搖頭,輕聲回道︰「恐怕還是錯的。還記得報道中是怎麼說的嗎?過去五年內,在m國境內發生了數百起猛禽傷人案,在這小鎮附近尤甚。雖然你父親與我通信時並未聊到細節,但‘偏僻之處的教堂’,其重點絕不會是‘教堂’,而是‘偏僻’——在那附近應該會有密林之類適合巨型飛禽生活和隱匿行蹤的地方。在這附近居住的人類,恐怕受到飛禽攻擊的可能性更大。」

「近五年都有傷人案例發生,但這里的人們卻是前年開始搬到這附近……」容墨了然︰「你的意思是,如果這附近真的有那種巨鳥生存,就不會有人居住到這兒來?」

林夏點了點頭︰「相比之下,我倒是覺得他們會搬到這偏僻教堂附近居住的原因很有意思。沒人會無緣無故居住到這麼偏的地方,就算是為了更接近教堂,也未免夸張了些。雖然有些人的確會為了他們的信仰而選擇居住地,但我本人更傾向于較好的位置已經因為某些原因而無法居住。」

話說至此,容墨已經完全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走到那個四處張望的男孩身邊,問對方道︰「你們這鎮上有棄置不用的教堂嗎?」

男孩被嚇了一跳,不是因為容墨突然發聲,而是因為容墨話的內容︰「我們的確有,但已經沒人敢去那兒了。你們要找的是那里?為什麼?」

「你可以當作是為了尋找刺激。」容墨聳了聳肩,隨口敷衍道︰「你說沒人敢去?為什麼?」

「那座教堂緊挨著森林,在那邊有怪物出沒。」男孩的身體抖了抖︰「就在前兩年,有個男人去教堂做晚禱,出來時因為與神父交談了一段時間而落單。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跑進了那片受到保護的野生森林——他說是因為什麼東西在追趕他。他感覺到那東西在抓撓他的後背,于是沒命地向前跑;可他並沒能甩掉那東西。那東西速度快得驚人,竟然跑到了他前面去,並且將他臉上的整塊皮從下巴向上完全撕了下去,甚至連眼球都被挖出了一只。」

容墨听了也不由得一驚,胃中一陣翻滾。無論那傷人的是什麼東西,如此殘忍的致殘手段也實在駭人听聞。「你說那是怪獸?為什麼不會是變態殺人魔之類的?」

男孩搖頭︰「肯定不是。在那座教堂附近發生的離奇事件可不僅這一樁,我還听說過一件事。有位夫人前去懺悔時因為擔心她的孩子,就推著她的育兒車去了教堂。她出來時僅僅是彎腰擦了一下鞋,再起身時,她的孩子就不見了!她是個很小心的母親,甚至將育兒車內的安全帶扣上;可就是那麼短短的彎腰起身的時間,安全帶被扯斷了、孩子也不見了。這麼短的時間人跑不遠,周圍卻看不到其他人。如果不是怪獸,哪有人能有這個能耐?」

「謝謝你把听來的故事講給我。」容墨向男孩笑了笑以示安慰,緊接著開始了自己的思考。

這些事件有可能是巨大的飛禽所為。在目前的記載中,世界上現存的最大鳥類是一種禿鷲,翼展足有三米多長,飛翔的時速超過50里。如果有一種鳥類,體型速度類似甚至大過它,同時又生有巨大的爪子和尖銳的鳥喙,那麼雖然它不會刻意地撕去人的臉皮,但要在試圖捕獵的過程中用爪子撕掉人臉上的大片皮肉絕非難事;同時,以其龐大的體型與驚人的速度,用爪子提起嬰兒迅速飛離也完全可能。

林夏顯然和他想到了一起去,二人對視一眼,而後異口同聲道︰「那正是我們要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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