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三章、艱難的維權之路
第84節84、夕夕的兒子
林夕夕的兒子,長得跟林夕夕一樣人高馬大,才十四歲,已經接近一米九,和很多學生一樣,他也喜歡上了籃球,喜歡上了nba。他的房間里到處都是nba的明星,跟我在一起的時候談論最多的也是這些遠隔大洋彼岸,本來與我們毫無關系的人和事兒。
林夕夕知道我外號「艾弗森」,是市政府球隊的雙能衛,就非得叫我在周五這天跟她兒子到體育館打球。
她兒子因為年齡小,身體還不夠結實,打球也太講究花哨,沒有多大的實用價值,被我污辱了一下午。當我在半場投遠投幾乎可以保障三進一的時候,他眼里更是流露出驚羨的目光。
林夕夕穿著緊身的運動裝,將上衣束在腰間,遠遠坐在看台上看著我們的氣氛,很是滿意。
那一下午,我覺著自己在客串一個父親的角色,不過我真希望只是客串,永遠只希望是個死跑龍套的,永遠不要當真正的主角兒。
直到天氣漆黑華燈上初上,林夕夕的兒子還興致不減,林夕夕好說歹說把他叫走了。
林夕夕說她先去定個飯,等我們洗完澡,她一定得請我吃頓飯,好好犒勞犒勞。
我推托著,終沒抵過林夕夕的熱情。
林夕夕兒子吃得狼吞虎咽,吃完林夕夕就打發他回家做作業去了。
林夕夕告訴我,她特別高興,特別滿意,她又要了一瓶紅酒。
我叫她別喝了,對身體不好。
她說無所謂,反正她知道自己沒多長時間的日子了。
她說她想讓我跟她兒子在她最後的時間里多接觸,為她走了以後打點感情基礎。
我一听就頭皮發麻。我說林書記,你就饒了我吧,我自己還沒著落呢,哪有能力養這麼大一兒子呀。
林夕夕就哭了,說她也是沒有辦法,她知道這樣對我不公。可是,她沒有辦法。
她沒有辦法,我有嗎?我怎麼給麗瓊說呀。自己剛過二十五一年,就帶一快十五的孩子?
我真頭痛。
我明白,黎麗瓊是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現實的。
林夕夕說她會想辦法。
我覺得她想不到,能想到才怪。
偏她這兒子把我耗上了,每到休息的時候,都自己聯系我,甚至體育課的時候,也約我前去,叫他們學校的同學們,來領教山寨版「艾弗森」的風采。
我成了他們學校的籃球場上無可爭議的巨星,我像科比一樣,予取予求,每當他們學校舉行籃球比賽,我就成為他們的教練。
在他們學校那露天的籃球場上,在那水泥地面上,我奔跑指揮,過人,起跳投籃,我帶著紅色的護肘,穿著的76人隊的3號黑色球服,風一樣的狂 。我眼楮的余光看到,他們學校的女老師、女同學的目光對我毫不吝惜的贊賞,我耳旁听到了她們的尖叫和歡呼,我很愜意、很享受這樣的氛圍。
我仿佛回到了大學時代,大學時的女朋友就這樣跟我開始。一股埋藏在心底的記憶涌起一股溫暖,一股溫暖的記憶把生命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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