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神馬都不明白的小可愛在瞎BB,筆者真是忍無可忍了。
上一篇提到了西卡和傻帽的核心沖突是肖像權,在此說明肖像權的利害。
09年的東方神起火不火?80萬仙後牛不牛?傻帽一樣有壯士斷腕的決心。
如果傻帽放任今天東團三人私自代言化妝品,他們明天就能私自代言服裝,有東方神起三人眾的表率,SJ和少女時代也說不定爭相效仿,傻帽可就真成了傻帽了。
哪怕是砍掉自己最紅的組合,傻帽也是絕不手軟。
肖像權是核心利益,是不可觸踫的底線。
Jessc的問題就和當初東方神起三人的遭遇是一樣的,挑戰了底線。
Jessc的B品牌在今年八月推出了售價250美元的太陽眼鏡,其後還有香水、服裝、配飾等多款商品將陸續上架。
打個簡單的比方,接下來西卡的B品牌推出了手表,而西卡同樣親自代言了,那麼由少女時代名成員代言的卡西歐手表會立刻起訴少女時代違約,傻帽必定敗訴賠錢,因為這是事實——少女時代Jessc是少女時代的成員,少女時代的成員代言了同類型的手表。
傻帽賠錢,錢從哪里來,對不起,少女時代名成員分攤。
Jessc一個人賺自主品牌的錢,然後少女時代個人賠共同代言的違約錢,就是這麼喜感。
事情遠遠沒有結束,少女時代在今後的三年里,在Jessc還以少女時代成員存在的三年里,不能代言任何一款Jessc將要推出的同類型的產品。
如果迪奧想找少女時代代言香水,對不起,少女時代不能也不敢代言,因為怕違約賠錢。
如果蘭姿想找少女時代代言彩妝,對不起,少女時代不能也不敢代言,因為怕違約賠錢。
少女時代的成員們不能代言香水、服裝、珠寶配飾以及所有B品牌可能涉及到的商品,因為有Jessc這個不受管制的炸彈。
或許今天代言,明天就可能因為違約而賠錢。
少女時代不再是少女時代,而是Jessc時代,Jessc一個人綁架了整個少女時代。
如果Jessc知道自己代言B品牌引發的後果,那她就是自私;如果Jessc不知道自己代言B品牌引發的後果,那她就是愚蠢。時尚界新丁和商業圈菜鳥,分分鐘被人玩死的節奏。
一個人賺錢八個賠,你讓成員們怎麼挺Jessc,賣腎去挺嗎?
代言找上門不敢接,有錢不能賺,你讓少女時代的成員和Jessc講姐妹情深,TMD火星來的嗎?
不是只有Jessc才需要賺嫁妝錢的,少女時代每個成員都需要賺嫁妝錢的。
別無選擇,唯有切割,唯有踢Jessc出局,方保少女時代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