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報恩 第26章 緣分這件小事

作者 ︰ 天瓶座

就這樣阿徹在任海的單身公寓里落了腳,開始了與在靈犬鎮時截然不同的生活。為了繳生活費,每天早上天不亮小狗崽就得起床幫任海挨家挨戶送報紙,送完報紙回家打掃衛生洗衣服,沖個熱水澡再去超市買日用品,中午前還要記得打電話訂外賣……兩個月下來,這些事阿徹已經做得得心應手了,當然,偶爾也會發生一點意外……

「喂,是肯德基宅急送嗎?請給友誼大廈16-1送一份……噗——汪汪!汪汪汪!」

「喂,喂?客人?」

……

把任海交代的活兒干得差不多了,接下來的半天就是狗崽子的自由時間了。每天下午他都會到附近的小學去蹲點。

叮鈴鈴——

放學鈴響起,金毛小狗躲在校門口的電線桿後,一眨不眨地看著魚貫走出的學生。

城里的學校里學生們都穿統一的制服,他今天蹲守的這間小學女孩子們都穿黑色的小西裝和灰色的百褶裙。

狗崽子想象著小修穿著小西裝百褶裙,提著小書包朝他走來的樣子……天啦,那得多漂亮啊,想著想著狗臉蛋就微微一紅。

唉不對!小金毛趕緊甩甩腦袋,要好好看不可以分神!

看著小伙伴們結伴放學,一路有說有笑,阿徹又羨慕又期待,眼楮滴溜溜掃著每一張面孔,小尾巴轉啊轉,他的小修在哪里呢……

直到夜幕低垂,最後逗留在操場的幾個學生也離開學校,頭頂是烏鴉嘎嘎飛過的叫聲,一坨鳥屎落在沮喪的狗崽子腦門上。

今天還是沒有找到你呢。在電線桿上蹭掉鳥糞的小卷毛在心里沮喪地說。

不過不打緊,庚林市的小學這麼多,光是中央區就有六十多所,中央區還是庚林主城三區里最小的,他已經打好主意,每周蹲守一間學校,一間都不放過,總能找到的。

下周的目標是這一所,路過銅鑼街時,阿徹停下腳步,望著學校的大門歪著頭想,這所學校的女孩子們都穿水手服,小修會不會也穿著水手服呢?

狗臉蛋噗呲又紅了,穿水手服的小修一定比美少女戰士還漂亮,但是裙子不能太短啊,那樣不安全……

就這樣一周一所學校,成了阿徹雷打不動的功課。

汪汪!11月11日,明天的目標是背帶裙小學!

小小地腦補了一下小修低下頭扣背帶的樣子,長長密密的睫毛低垂著,一縷頭發從耳鬢垂下來,好看死啦!

任海半夜出來小解,茫然地看著在沙發上樂得直打滾的小狗崽。這狗家伙似乎都不用吃飯,光靠意|婬小修就能活得很好了……

汪汪!11月18日,明天的目標是女子體校!

小修穿著白色排球服,綁著小馬尾跳起來扣球的姿勢真是不能更可愛!

任海看著抱著沙發墊從沙發上一骨碌滾下來的卷毛狗,狗東西滾下來時砸翻了地上的蚊香,一搓卷毛刺溜就這麼被燒沒了,任海瞠目結舌,這都沒醒,妥妥的一眼誤終身的節奏啊…….

這樣不知不覺一年過去了,阿徹第一次在城里過了傳說中的聖誕節,大清早醒來興奮地去翻放在沙發上的襪子,抖來抖去結果里面只鑽出一只蟑螂……

慢慢又過去了一年,左鄰右舍都熟悉了這個總是戴著一頂鴨舌帽,汲著拖鞋在樓道里啪嗒啪嗒跑來跑去好像整天都很忙似的小麥色皮膚的小男孩。

一晃整整三年過去了,阿徹變身的時長已經從最開始的每天一小時延長到現在的每天兩小時,如今他可以坐車去更遠的上城區的小學了。

雖然一直沒有找到小修,但是至少確定了小修不在中央區上學,已經是不小的勝利。除了每周五天去學校蹲守,周末的時候阿徹還會去書店看書。靈犬族的孩子從小就在村子的學堂里接受教育,而他因為不能人化沒法去學堂上學,一直以來都是賀蘭老師在家里教他認字算術,如今賀蘭老師不在,他只能靠自己。任海十五歲時離開靈犬鎮,最不濟也接受過初中程度的教育,他不想變成靈犬族里唯一的文盲狗。

書店有幾個店員很不喜歡他,每次他坐在地上看教科書看得正專心,就會有店員用拖把來趕他。十歲的阿徹總是被從這邊書櫃趕去那邊書櫃,又從那邊書櫃被趕過來。有一次他算一道很難的幾何題,眼看就要解出答案了,店員的拖把又掃過來了。

這次阿徹沒讓開,蜷著膝蓋坐在地上,全神貫注在草稿紙上驗算著。

「起來!我要拖地!」女店員不耐煩地道。

阿徹這才抓著草稿紙站起來,往一邊挪了挪,拖把又一下打在他腿上,很痛的一下,狗小子彎腰捂著腿,憤憤地道︰「那邊明明還沒拖啊!」

「我就要拖這邊了怎麼著?」女店員抄著拖把往前一劃,阿徹跳腳閃開,拖把一下劃到別人的褲腿上。

女店員張大嘴抬頭看向被自己誤傷的客人,俊美高挑的白襯衫少年停下腳步,低頭看著自己被弄髒的褲管。

雖然只穿著再簡單不過的白襯衫和牛仔褲,但一眼看上去那範兒就是很不一般。女店員忙要說對不起,白襯衫的美少年順手從書櫃上拿了一本小學教輔,彎腰在褲管上拍了拍,很輕的兩下,有種別人學不來的優雅。女店員目瞪口呆,卻又沒法發作。

「這本我買了白襯衫少年微笑著拿起那本教輔,他的微笑沒有進到眼楮里,有些涼。

女店員這才忙不迭地道著歉。

而阿徹在一旁整個人都看呆了!雖然時隔三年,他還是一眼就認出了安嘉冕。

他長高了很多,發色還是很淡,那份優雅比起當年來更有距離感了,是天才和高貴疊加的距離感,盡管他穿得就像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十七歲少年。

阿徹也想說一聲「對不起」,還沒張開嘴,安嘉冕就跨過拖把徑直離開了。

狗小子心情復雜地望著背著三葉草的背包走向收銀台的背影,腦海里又浮現出十四歲的少年靠在窗邊拉小提琴的側影,想起巴赫的無伴奏小提琴組曲,想起一身白色擊劍服,勢如破竹的西洋劍少年……三年了,你又拿了多少個冠軍,多少個第一名呢?櫃子上的小提琴和花劍你還有再拿下來過嗎?

其實想想挺奇怪的,這座城市好像真的很大,大到他花了整整三年的時間都沒能找到小修,可是好像又挺小的,轉個背,就又見到了安嘉冕。

狗小子看看外面的天色,時間也差不多了,把書放回書櫃,拍拍褲子準備回家。

「小弟弟,你等一下!」

走到收銀台時,收銀員姐姐忽然喊住他。阿徹有些窘迫,心說不會以後都不許我來看書了吧,卻見收銀員姐姐從櫃台下拿出一本教輔遞給他︰「剛有個大哥哥讓我拿給你的

阿徹瞪大眼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楮,是那本安嘉冕用來拍過褲管的教輔,而且居然和

他剛剛在看的是同一本。

狗小子揣著書跑出書店,熙來攘往的商業街上早已不見了白襯衫少年的身影。

某一刻,步行街上的燈呼啦全亮了,再過幾天就是國慶節,連行道樹上都掛滿了彩燈,阿徹抱著那本教輔站在星星點點華燈初上的街頭,他來庚林市三年,每天只是忙著找小修,從來沒有發覺這座城市這麼美好過。

不是因為霓虹,是因為有美好的人,才會顯得美好.

那之後過去兩個月,阿徹照例每天早起送報紙,背著一只小郵差包穿家走戶。丁先生家的《日報》和《經濟報》,嘿咻,搞定!韓小姐家的《都市熱報》,嘿咻,搞定!王大嬸家的《庚林時報》……

咦?

狗崽子正要把《庚林時報》塞進門縫,冷不丁看見報紙最後一版上的頭條新聞,驀地怔住。

《世界全能犬大賽昨日落下帷幕,十七歲少年率愛犬史丟比首次參賽奪冠》

新聞還配了一張照片,綠茵場上,半蹲著的安嘉冕揉著大金毛的脖子面向鏡頭。

小金毛一坐在樓梯道上,安嘉冕的人生真是太凶殘了啊!他決定要去做的事,一定會做到,簡直就像月亮繞著地球轉,地球繞著太陽轉,永遠不會有意外。

阿徹盯著那張報紙發呆,報紙上的畫面好像忽然動了起來,俊美的少爺揉揉大金毛的脖子,在四周如潮水的閃光燈下朝他轉過頭來︰「史丟比,想找到小修,只需要記得一個字,go!」

沒錯!這就是無所不能的安少爺給他的啟示!小狗崽叼著報紙精神抖擻地跑下樓梯,哎呀不對!又吭哧吭哧跑上樓,這是王大嬸家的報紙!

作者有話要說︰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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