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的城市 三、無恥判決

作者 ︰ 鐵血無情

第1章一今日宣判

第8節三、無恥判決

隨著一聲法槌敲響,審判長開始宣讀判決書︰

「犯罪嫌疑人劉故、金明、王磊、陳元、張浩5人,犯有及**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名成立,被告人辯護律師的辯護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納。官場

據此本院根據被告人所犯事實及犯罪的性質,以及對被害人的精神與身體的傷害。依據刑法xx條規定判決如下︰

判處被告人劉故男,25歲,有期徒刑13年;

判處被告人金明男27歲,有期徒刑15年;

判處被告人王磊男,22歲有期徒刑10年;

判處被告人陳元男,20歲有期徒刑8年,

被告人張浩男17歲,由于有證據證明張浩在此案中,並沒有對秦月實施行為。

並且他主動認罪、積極坦白、舉報他人犯罪,

另外他父母主動拿出3萬元給被害人作為賠償。

再加上他以前沒有犯罪前科,此次系初犯,,

其本人又是在校學生,有學校老師和同學證明其平時表現良好,此事只是一時沖動所致。

而他年齡未滿18周歲系未成年人

綜上所述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及刑法有關規定。判處張浩有期徒刑四年、緩刑4年。

另外判決5位被告共同賠償被害人秦某20萬元作為醫療費及精神賠償費。如果當事人不服本判決,可在到本判決通知書10日內,通過本法院上訴

剛開始宣判時,法庭內鴉雀無聲,大家都在聆听判決,大家對于先前4人的判決沒有異議,可以說是大快人心!就是那4個被告人家屬也沒有異議,因為公平合法。

但是等到張浩的判決結果出來後,審判庭內卻是像炸開了鍋一樣一片嘩然,因為這個判決簡直是在侮辱大家的智慧,明擺著是偏袒張浩,使他逃月兌法律的制裁。

那4個被告人家屬更是惱羞成怒,開始大吵大鬧,「你是怎麼當法官的,怎麼能這麼判,你吃了張浩家多少回扣,給他兒子判了緩刑,而我兒子卻要蹲那麼多年,我們不服,我要上訴。我兒子也沒有秦月,你們是誣陷我兒子的

這時旁听席的群眾也議論紛紛。而秦玉听到張浩被判緩刑4年時,當時他的腦子就嗡的一下,差點昏了過去。秦玉的肺都要氣炸了。

他心想︰「要不是張浩他使壞、慫恿,那4人怎會在ktv門口對秦月下手,把她劫持到賓館里。如果真像判決書上所說,他沒有參與!但他看見其他人對自己朝夕相處的同學下手,而他卻沒有上前制止,反而站在一旁觀看,這說明他非常冷血、沒有人性!即使他未滿18歲,是未成年人!也因為他有故意放任他人秦月的行為,也應該把他定為是共犯和幫凶,把他判為入獄幾年而不是被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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