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九艷 第一百八十六章 厚積薄發

作者 ︰ 烽火戲貂蟬

第二天,從酒店大門出來,迎著早晨的太陽,兩人正式開始了這場注定艱難而充實的旅行.

因為昨天晚上的新聞事件,王鐘為了保險起見,沒敢多逛,在附近的一個地攤上買了兩雙最老式的白色球鞋,然後便朝著西邊的方向而去。

出五羊城的時候,身上幽默細胞空前爆發,王鐘盯著頭頂的烈曰,忽然冒出一句讓王博文笑的瘋癲的話,「哈,再來兩個人,咱們都能取經去了。我是大師兄,你是二師兄,趕緊找師父去。」

……

因為每天至少要完成四十五公里的行程,為了最大限度上的保證持續作戰能力,也為了照顧王博文的速度,王鐘安排了堪稱詳盡的時間表。

按勻速每小時跑十公里計算,上午跑兩小時,中午休息三小時,下午跑三小時,然後晚上在陌生的城市游蕩,體驗市井百態。

連續幾天,任務完成還是很不錯的。

從五羊城一路出了廣.東省,漸漸深入廣.西境界。

其中發生一個小小的插曲,在五羊城西邊將近五十公里的國道上,兩人正在跑的時候,見到了一場奇特的爭斗,讓王鐘停頓了半天時間。

破舊的國道上,兩邊都是崇山峻嶺,路面坑坑窪窪,來來往往的都是那種四個輪子的小型貨車,畢竟如此破的路,重型卡車之類的根本無法通行。

車上拉的是錳礦石,大概是當地富產的資源,路上到處可見紫紅色的碎屑,像是老舊不堪的路面上滲出的血。

王鐘見到的場景是一場鷹蛇斗。

黃昏時分,一條一米多長花紋斑斕的蛇,在路面上蜿蜒而行,大概是想從公路一邊的樹林游到另一邊,而就在這時,一只在半空盤旋的鷹忽然盤旋而下,鋒銳的爪子,狠狠把蛇按在路面上。

蛇在掙扎著,像是一條鞭子不住擊打路面,發出咻咻的聲音,老鷹撲騰著翅膀,想要把它抓到半空。

一對生死仇敵,斗的如火如荼。

而就在這時,意外卻發生了。

夜幕中,一輛沒有載貨的貨車飛速奔馳,大概是想天黑之前回家,于是速度飆升到一個極致,路過這一蛇一鷹的時候,大概司機自己都沒注意,他的車把老鷹的一只翅膀掛傷了。

老鷹流出殷紅的血,蛇卻精神大振,抓住機會,狠狠的纏住老鷹。

掙扎,翻滾……搏斗了將近兩個多鐘頭,終于是都筋疲力盡。

然而,路面上都被一灘鮮血染紅,兩只倔強的生物出于本能,卻是誰也不肯先妥協。

寧願是死,也不妥協。

王鐘站在路邊,一直靜靜的看著這一幕,心中忽然有種說不出來的震撼。

爭。

你死我活的爭。

王鐘對這個字隱隱有所領悟,在原地打了好幾趟拳,明顯感覺心中某些地方通達了許多,然後像是拜佛一樣,朝著兩只生物的遺體鞠了個躬,在路邊挖坑把它們埋了。

王博文對王鐘的動作感到莫名其妙,本想著今天晚上或許有一頓美味的蛇羹,卻泡湯了。

平心而論,王鐘沒打算教給他自己從季華那里學到的東西。

不是因為門戶之見等等什麼蛋疼的東西,只是因為不合適。

季華創造出的這門功法,與其說是武功,倒不如說是一股子精氣神,是一條道。

大爭武道。

沒有具體的招式,沒有具體的路數,只是一個字,爭,爭先機,爭氣勢,爭活路……

這樣的境界,王博文現在還根本理解不了,包括修身閣中大部分的學員,也根本理解不了。

有句話叫做,一朝悟道,雞犬升天。雞犬升天的前景雖然美妙,但在悟道之前,卻是需要作出大量的積累,如水滴石穿般的努力,才能厚積薄發。

……

第七天。

整整一個星期,兩人即將走出廣.西境內,而經歷了這七天的適應,速度也越發快了起來。

王鐘身上倒是沒什麼變化,因為他本來就黑,再變也變不到哪去。

而王博文,整個人卻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身體消瘦了一大圈,卻更顯精裝,原本白白女敕女敕可以媲美少女的皮膚,也被曬成了健康的小麥色,偏黑,咧嘴一笑,顯得牙齒特別白淨。

最主要的變化還是氣勢,如果說之前的他是一頭小綿羊的話,那麼現在,就是一頭吃苦耐勞的壯獒,雖然距離惡狼、猛虎還有很遠的距離,但身上已然隱隱有了一股子銳氣。

用王博文的話說就是,「老子現在穿上一身西裝革履回去老爸的公司,他們絕對認不出我是那個好吃懶做耳根子軟的羞澀少爺,估計會有一大半人把我當成新上任的變態總監,哈哈。」

閱歷和苦難,的確是男人身上最寶貴的財富,是花多少錢都買不到的。

……

一條滿是泥濘的小道,大概是前幾天下過雨,原本就不寬的路面有了積水,幾乎和兩邊的田地連成一片。

一腳踩下去,便是軟軟的一片淤泥,滲入鞋子里,滑滑膩膩的,或許還有某只不幸的小蟲子,想想都覺得惡心。

不過,兩人一步一步走著,如履平地。

經過七天的跋涉,這樣一小段幾乎沒有落腳之地的泥路,對他們已然造不成任何威脅。

繞過一個彎道,前面是一片更大的泥濘,路倒是寬了一些,兩邊生長著不知道什麼物種的大樹,把這一片「沼澤」牢牢圈在其中。

瞳孔一縮,王鐘見到了讓他終生難忘的一幕。

是個老人。

一個看起來不知有多少歲的老人,身子干巴瘦,花白的頭發稀稀疏疏,背駝的很深,整個人看起來異常畸形,從背後看去,他就像是魔幻世界里的地精。

老人推著一輛兩輪木車,上面載著一頭豬。

壯碩的肥豬,一眼看上去至少有三百斤,已然被開膛破肚,白花花的肉躺在手推車上,用透明的塑料紙緊緊包裹著。

他推的很吃力,腰桿幾乎彎成了九十度,一步一步的朝前蠕動,樣子看起來有些滑稽可笑。

兩人很有默契的對視一眼,踩著泥濘走了過去,一左一右,幫他推車。

老人轉頭看了一眼,嘰里咕嚕吐出一串讓人根本听不懂的話,但他干枯如樹皮的臉上那個笑容,王鐘卻是看懂了。

三個人緩緩朝前走去,走了約莫半個小時,一座相當原始的村子映入眼簾。

村頭一根嶄新的電桿,大概是通電還沒多長時間,一條清澈的小河繞村而過,水中隱隱可見指頭長的銀色小魚,幾個女人在村頭小河旁的青石板上用力捶打著衣服,發出啪啪啪的聲音,見到老人,再看看王鐘和王博文,她們笑得很歡快,其中有個十來歲的小女孩兒,拿個竹筒捧了一筒河水,小跑著過來遞給王鐘,小臉蛋上驀然升起兩朵紅暈,嬌羞的跑回河邊。

這樣的場景,幾乎一下子就把王鐘和王博文俘虜了。

對于從小生活在鋼筋混凝土城市的兩人來說,這樣的一幕,仿佛激活了深藏于骨子里的童心。

扶著老人走到河邊,痛痛快快的洗了把臉,在水邊嬉戲大打鬧,即便听不懂對方的語言,但笑容卻是最好的名片。

沒過多長時間,村子里一個將近三十歲的男人匆匆跑出來,大概是老人的兒子,責怪的喊了老人兩句,臉上卻是帶著笑容。

老人像是做錯事的孩子一樣,指指手推車上的豬,再指指王鐘和王博文,咧嘴笑的很是開心。

男人掏出一包鄒巴巴的軟盒紅塔山,給王鐘兩人散,「兩位小哥是來這里旅游的吧?多虧你們幫忙了,我爸一大早就跑出去了,都沒和家里人說,急死我吆。」

王鐘接過煙,笑笑,「舉手之勞。老人家這是怎麼回事?」

「明天我結婚,一切都置辦好了,我爸非要跑出去,買一頭豬回來,說是賀禮,哎吆,人老了死要面子,跟個娃子一樣。」

在村口聊了一會兒,男人推車,四個人朝著村里走去。

這座大山深處的村子不大,主流建築還是年齡估計可以做王鐘爺爺的土胚房,斑駁的牆壁上印刷著那個特殊年代的標語,看的王博文一路笑聲不斷。

「肥豬賽大象,就是鼻子短,全社殺一頭,足夠吃半年。」

對于王博文這種標準的資本主義子弟來說,何曾見到過如此喜感的畫面,若是手中有相機的話,絕對會毫不猶豫的拍下來。

幾座紅磚綠瓦的建築在土胚房中如同鶴立雞群一般,男人指著其中的兩座,仰著腦袋驕傲的說道,「這是我家的房子,這一座我和我老婆住,那邊那座我爹的。」

王鐘笑著附和,看來這男人在村里應該是屬于那種比較有本事的,普通話也說的還算流利,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是在外面打工,賺了錢以後回來的。

晚餐很豐盛,主菜是一道山蘑炒野雞,用臉盆大小的白瓷盤子裝著,上面浮著一層鮮紅的辣椒,讓人一看就有食欲,酒是自家釀的甘蔗酒,度數不算高,入口清洌。

男人在笑,老人在笑,王鐘和王博文都在笑。

晚上躺在床上,王博文模著肚皮翻來覆去的申吟,是吃撐了。

爬起來抽了根煙,唏噓著和王鐘說道,「我有個叔叔,以前是某家世界五百強的高層,能力強,有手段,有魄力,年薪可以隨隨便便在香江買房的那種地步,兩年前,忽然辭去工作,據說是去農村體驗生活去了,一去就再也沒回來,听我爸說好像是找了個女人結婚了。」

「都說他傻,其實想想,快樂是多少錢都買不回來的。」

王鐘沉默片刻,心中忽然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這個時候,他的心情無比放松,身體似乎進入一種很奇妙的境界,全身的每個細胞,都在歡呼雀躍,有種很干淨,很清新的感覺。

心中一動,出門找了個雞蛋,王鐘月兌了鞋,又一次嘗試著顛雞蛋。

這一次,雞蛋像是黏在腳上一般,輕輕跳躍,輕輕落下,有種和諧而自然的韻律。

「老大,你……」王博文目瞪口呆。

王鐘閉著眼楮,似乎能听見心髒處潺潺的流水聲,全身勁力控制的完美無暇,細致入微。

走了那麼多路,跋山涉水,再加上今天的安定和寧靜,他在控制這兩個字上,終于是取得了可喜的突破。(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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