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君長相守 第七十一章 我自橫筆向天笑 (附有資料)

作者 ︰ 笑振容

回到京城之後,懷著一顆愧疚,自卑又不甘的心,一直沒來得及務正業的冷郎中開始了他的本職工作——考評。

看文冊,做磨對,寫考語,只是忙了個四腳朝天。他偏又是個死心眼,大恆朝存國已是百年,各部中除了一心向上爬的年輕人以外,凡是「無傷大雅」的朝事。老的得過且過,貪心的從中漁利。單說考評這個事,若是滿腦子平安致仕的吏部老尚書,最多只是關注一下業績突出或是有背景的官員,其余人粗略看看,弄個簡單而稱職,簡而平常的評語就馬馬虎虎掩過去了。如果是一心鑽營的洛主事,一定先睜大眼楮好好看看有前程的官員功業文冊,爭取找著幾件人家的豐功偉績,好在高朋滿座的宴會上,奉承奉承大家同樂。

老尚書和洛涵才是正常的大恆的官員,冷澄呢?

嚴格貫徹認真嚴謹的原則,呈上來的每個本子,每行甚至每個字都要看的清清楚楚。三十一款,八項察例,說什麼勸農,墾荒、水利、稅收、吏治、治安、民政、人丁、教化,你做的好的自然一字不漏地記下來,哪怕只是一次判了個小案子,幫一個鄉野村夫洗月兌了罪名。談什麼貪,酷,浮躁,不及,老,病,罷,不謹,做錯的一個也別想逃過,哪怕是你某年某月某日衣冠不整,腰帶系錯了地方也要來一筆上去。

洛涵看冷澄蹙著眉頭,殺氣騰騰的樣子,覺得他特別有史官的氣魄。

什麼?史官什麼氣魄?別人懷寶劍,我有筆如刀啊!

洛涵在他書桌前磨磨蹭蹭,冷澄不安地皺眉︰「洛大人,有這個時間在我眼前晃,倒不如多審些本子練練眼,昨兒你呈上你記下來那些,漏了多少那些官員的錯?還有其他官員的訪單在哪里?難不成你私吞了?」

洛涵被他冷冽的語氣弄得打了個寒戰,想想還是壯著膽子開了口︰「大人,前頭漏了那些錯是我疏忽了,可是那訪單上邊大多都寫著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下官遴選就好,不好辱大人青目。」

冷澄挑眉︰「哦?」

洛涵只覺威壓,第一次見冷澄,雖然他也是板面嚴肅,可是總透了點官場新丁的懵懂。如今當了一回欽差,氣勢倒是練得差不多哦。

可是天知道那些訪單實在是寫的不怎麼樣。這訪單總發總發,大家都不把這個當回事,甚至有人把它當話本寫。贊美阿諛讓人不忍卒讀的還是好的,有胡編亂造人家內宅事的(這是唯恐天下不亂),有當時洋洋灑灑開別人履歷表的(這是為了顯示關系好的),更有的一會吹捧一會貶低,寫的跌宕起伏引人入勝的,洛涵看的都只有苦笑的份兒,若是給這位看見了,豈不是要大罵幾句「有辱斯文!」,然後再做他最擅長的事,向皇上告狀!

洛涵想出人頭地,不想這麼快惹禍上身。

冷澄淡淡來一句︰「同是為國家做事,有什麼有辱不有辱的,盡快拿來給我看。」

洛涵的汗珠都滴下來了,有人可是金口一開,信誓旦旦地保證能在冷澄那內宅里說上話,到時候他們倆進退一致,獲取些政治籌碼。現在看起來根本不是這回事啊。

罷了罷了,說不定冷澄此舉有深意,強龍不壓地頭蛇,先把頂頭上司哄好,再去管那目前還管不著的主子吧。

不過走之前他還是不死心地想問一句,可他又不知道怎麼問。

問什麼?您夫人有沒有提過我?

這句話,只要是一個男的向另外一個男人提出來,都會很尷尬以及猥瑣。

洛涵想著冷澄眼里噴射出怒火,高傲地問︰「我夫人和你有什麼關系」,嚇得趕緊搖了搖頭。

迂回,委婉,一定要委婉!

「那個,上次在下不是和拙荊上大人家拜訪了嗎?拙荊本就十分仰慕嫂夫人風華,听到嫂夫人巾幗不讓須眉,陪大人查案,更是佩服得五體投地,特意讓我問問嫂夫人近況,大人可否透露一二?」

關于吏部考評的資料︰

本文架空,這里以以明代官員考評為基準︰

令在京各衙門屬官考滿,由其正官「出與考語,送都察院並本部復考」。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五品以上官員,「三年考滿,……從都察院考核,本部(吏部)復考,具奏黜陟,取自上裁」。布、按二司其他官員,由其正官初考,再送都察院的河南道考評,最後送吏部考功司復核。府、州、縣等中低級外官,先由其正官或上級正官初考,再由布、按二司考評,但其結果也必須送吏部考功司復核。對于考評中的不正當的和不公正的行為,被考評者可以提起申訴,監察官員則有權進行糾舉和彈劾。外官「朝覲考察」中,「如有不公,許其申理。其科道官必待吏部考察後,有失當,方許指名糾劾」。即使是由皇帝親自主抓的四品以上京官的考察中,如果被考察官員在自陳材料中有所隱瞞,六科和都察院官員均可予以檢舉,稱為「糾拾」、「糾劾」或「拾遺」。

考評的內容和標準非常豐富、完備、科學,涵蓋了官員的品德、資歷、政績等各個方面。

為避免地方官員在考滿、考察時避重就輕、籠統浮夸,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對官員上報的功業文冊等考評材料的內容作了一些強制性的規定,要求必須包含農業生產、人口、賦稅、教育等方面的內容。後來匯總為《到任須知》,對地方官員職責內容作了詳細的規定,共計三十一款,內容非常全面,涉及農業生產、墾荒、水利、稅收、吏治、社會治安、民政、人口、教育等各個方面。除了這些顯性的經濟和社會指標外,明政府還通過考察中所依據的八項察例來加強對官吏道德才能的考評。「考察者,通天下內外官計之,其目有八︰曰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罷,曰不謹。」官員如果經考察確定沾上了其中任何一款,等待他的就只有降職、勒令致仕、罷黜等處分重視考評行政法規建設,先後頒布實施一系列的考評法規。

最早在明王朝的前身吳政權時期的《大明令》,就對地方官員考評的基本政策作了初步的規定。其後又制定頒布《到任須知》,作為地方官員考核的綱領性文件,要求官員上報考評材料時,須對照《到任須知》的條款,一一闡明實績,編成《須知文冊》。洪武二十三年又出台《責任條例》,確立了逐級上報、定期考察的原則。而關于京官的考評,明初「仿《唐六典》之制,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凡其設官分職之務,類編為書」,「名曰《諸司職掌》,詔刊行,頒布中外」。弘治年間,在《諸司職掌》的基礎上進行充實和擴展,編成《大明會典》,並經過嘉靖、萬歷年間兩次重修。以上這些法令法規為官員績效考評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考評內容和標準、考評過程、考評結果都比較公開。

如前所述,考滿的內容和標準基本上也就是《到任須知》、《諸司職掌》等法規中所規定的官員職責範圍,而考察中的「八項察例」更是人所共知。考察執行過程中,除上級主管官員、吏部及都察院參與對其考評外,還向其它官員分發「訪單」,廣泛咨詢查訪,收集對被考評者的意見。「訪單者,吏部當察時,咨公論以定賢否,廷臣因得書所聞以投掌察者。」這種訪單還可以匿名填寫,「吏部發出訪單,比填注繳納,各不著姓名」。這種「訪單」調查法類似現代績效考評中的同事考評,如果運用得當,對于考評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是有益的。考評結果出來後,還允許被考評人申訴,並接受監察官員的監督。

6.考評結果直接與官員的升降去留掛鉤。

考滿的結果,有平常、稱職和不稱職,結合所任職務的繁簡,又分為繁而稱職、繁而平常、簡而稱職、簡而平常、不稱職五種情況,根據這五種情況,同時參考任期內是否受過處分,分別給予不同程度的升遷和降黜。而考察的結果,基本上都是計過不計功,除對少數特別出色的官員,給予賜宴、賜衣、賜鈔等榮譽性獎勵外,大多數官員即使合格,也不會得到任何獎賞。而如果掛上前述「八項察例」中的任何一款,均會受到不同形式的處分︰貪、酷者罷為民;不謹、罷軟者冠帶閑住;老、疾者勒令致仕;不及、浮躁者降調。對于受到這種處分的官員,將不再錄用。「計處者,不復敘用,定為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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