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太霸道 第十四章

作者 ︰ 煓梓

「你可真會挑時間。」江冬茉離開飯廳後,耿耀馬上炮轟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麼知道會剛好撞見你們正在吃鴛鴦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喂我,我喂你,嘴巴打開,嗯——真甜蜜!」

他說就算了,還兼做動作,氣壞耿耀。

「知道我們甜蜜,你還來當電燈泡!」耿耀免費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開。

「切,你以為我是自己心甘情願來的嗎?」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聯,大伙兒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壞你們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餃後下一步是接吻,羨煞他們這些單身漢。

「你們干嘛找我?」他倒情願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們上不了外層空間,不會在他和江冬茉調情時突然出現。

「練團。」李思本提醒他還有兄弟,不要色字頭上一把刀,把他們全忘光光。

「練什麼團?」耿耀皺眉。「大雄還在住院,楚堂也還沒回國,只有我們兩個人能搞出什麼名堂。」

「拜托!」李思本聞言叫道。「你的日子還停留在土撥鼠節,永遠都是同一天嗎?」(注︰有一部美國喜劇電影名為︰土撥鼠節「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為出言不遜觸怒了土撥鼠神,每天醒來都是土撥鼠節,永遠過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領悟才月兌離這個懲罰。)

「大雄出院了?」這麼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經夠倒霉了,你還希望他躺在醫院多久?」

「一輩子。」耿耀回答得簡單利落,超級沒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來了。」李思本嘆氣。「他叫我不要打擾你,問題是他下個月初又要出國,他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還久,我們的樂團要不要干脆解散算了?」每次練團不是缺這個人,就是缺那個人,只有他一個人堅守崗位,永垂不朽。

「開玩笑,怎麼可以解散?」這是他畫畫以外唯一的娛樂,說什麼都不能放棄。

「那我們什麼時候練團?」李思本抱怨。「好不容易我們的主唱和貝斯手都回來了,卻換成鼓手缺席,永遠湊不齊四個人。」

「這幾天。」

「這幾天是哪幾天,星期幾?」李思本緊抓著耿耀不放,終于把他惹毛。

「你是在審犯人嗎,干嘛問得這麼仔細?」耿耀最怕束縛,偏偏李思本最擅長此道,真的很煩。

「因為你看起來就一副不想練團的樣子。」李思本收斂起笑容,表情轉為嚴肅,不再嘻嘻哈哈。

「我沒說我不練團。」耿耀反駁。

「你不用開口說,你的表情已經告訴了我。」李思本挑眉。「耿耀,我問你,你打算怎麼處理江冬茉?」

「處理?」耿耀愣了一下。「她又不是貨物,還處理咧!」切!

「你別跟我裝傻。」這不是他的長項,別硬撐。「你扣留人家這麼久,總該給人家一個交代。」

「我要給她什麼交代?」可笑。「我又沒有對她做什麼,頂多只是——」

「接個小吻,偶爾吃一下豆腐,你是不是想這麼回答我?」

「……」

李思本對耿耀了如指掌,幾句話就可以讓他陷入沉默,完全說不出話。

「讓我換個方式問你好了,你喜歡江冬茉嗎?」雖然看耿耀難堪很有趣,卻不是李思本的目的,他希望他毫無保留坦白真心,不要打混。

「當然喜歡。」不喜歡的話他會將她留在身邊?簡直是廢話。

「有多喜歡?」偏偏李思本就是喜歡追根究抵,某方面很惹人嫌。

「就……」他也說不上來,別逼他。

「有到愛的地步嗎?」耿耀說不出來,李思本幫他說,這才叫做好朋友。

「我對她很有感覺。」耿耀的回答過于狡猾,至少在李思本听起來是如此。

「Feeling。」李思本猛點頭,語氣再嘲諷不過。「這是最不可靠的東西,說消失就消失,留下的只有傷痛。」

「你的意思是,我會傷害小茉?」耿耀不悅地看著李思本,覺得他管得太多了,超越了朋友的範圍。

「肯定會傷害她。」李思本答道。「如果你無法確定自己的心意,她最終只有受傷離開。」

愛情不是搞藝術,靈感來了,就鋪天蓋地把人卷進去,也不管人家願不願意。那太可惡,也太自私,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成為那樣的混帳。

面對好友的質疑,耿耀多希望自己能夠反駁,然而不幸的是,他竟想不出一句可以挑戰李思本的話!難道他就像李思本所說那麼可惡,那麼自私?他真的不知道。

「我先走了,你好好想想我的話。」李思本相信他的朋友並不是混帳,只是需要時間解開心中的結,他會耐心等待。

「等你想練團的時候再call我。」李思本臨走前交代耿耀。「不過,一定要趕在下個月初之前,別忘了我們的貝斯手又要出國。」

話畢,李思本隨即閃人,留下耿耀一個人獨自陷入長考。

在和李思本短暫且丟人的會面之後,江冬茉選擇一個人到鬧區逛街兼散心,免得留在屋子里再次踫見李思本,到時候又得尷尬一次。

以前,要她一個人在人群中穿梭根本是天方夜譚,萬萬不可能。然而自從和耿耀在一起以後,她漸漸變得不怕人群,甚至偶爾還會停下腳步,觀察人們臉上的表情。

「See,這些人的臉就像畫布,隨著情緒變化,五官也會有所改變。有的是快樂祥和,色彩瑰麗像是印象派,有的則憤怒扭曲,強烈的情感表現宛如抽象派,是不是很有意思?」

耿耀從不畫人物,卻對人群觀察入微,說得頭頭是道。

江冬茉是藝術白痴,不懂得藝術派別,但她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觀察人群確實會給自己帶來樂趣,特別在觀察對象具有鮮明特色時,會更有樂趣。

她打算找一間咖啡館,坐下來好好觀察來往的人群,最好是有整片落地窗的咖啡館,會讓她的觀察工作更為簡單一些。

她走著走著,終于讓她找到一家符合理想的咖啡館,還沒能走到門口,赫然發現靠窗的位子上,坐著一道似曾相識的人影。

說是似曾相識,是因為她有十多年沒再見過他,不確定自己是否認錯人。

隔著落地窗,江冬茉的心情是矛盾的,是不安的,因為坐在咖啡館里頭的不是別人,而是害她得到恐男癥的罪魁禍首——任戴維。

她就這麼呆呆站立,不知如何是好,落地窗內的任戴維渾然不覺有人在看他,只是冷著臉,低頭看數據。

十幾年的時間很漫長,足以使一個男孩變成男人,任戴維便是如此。

坦白說,江冬茉無法確定眼前的男人真的是任戴維。他的五官依然立體,像是混血兒,卻是百分之百的台裔。

他的肩膀比起國中時要寬上許多,身高還得再多一些,不過手長腳長媲美雜志上的男模特兒,這點倒是沒改變。

不,他變了。

江冬茉觀察任戴維,得到這個結論。

以前他的臉上永遠掛著笑意,無論見到誰都展現出最大的熱情。雖然動不動就喜歡親人家的臉讓人很受不了,但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被他的熱情感染,如果她父親當年不要這麼殘忍,多給她一點關懷鼓勵,說不定她也會對任大衛產生好感,而不是把他視為夢魘。

他變了,變得冰冷,變得嚴肅。即使透過一層厚厚的玻璃,她都能感受到他身上傳來的冰冷,幾乎使她凍結。

江冬茉不知道任戴維發生了什麼事,也沒有任何上前打招呼的念頭,只是這樣靜靜打量著他。

她興奮地發現到自己竟然沒有心跳加速,也不曾呼吸困難,當然也不會昏倒。相反地,她非常平靜,平靜到還有閑暇回憶往事,衡量得失。

她微微一笑,轉身往後走,決定不喝咖啡了。她的心情太好,她剛剛發現自己戰勝了心魔,她面對害她患病的人卻毫無感覺,這還不值得慶幸?

她迫不及待想與耿耀分享內心的喜悅,回到耿公館卻發現他像一頭暴躁的獅子在客廳里走來走去,好像在擔心什麼。

「我回來了……」

「謝天謝地,你沒事!」

她話還沒落下,他就緊擁著她,讓她倍覺溫暖。

「我能有什麼事?」她抬頭笑得好甜。「我只是出去走走而已,你也未免太大驚小敝。」

「不,一定有事。」她的笑容太甜,有問題。「你是不是又被人搭訕?那個混帳有沒有對你怎麼樣,你要不要緊?」

耿耀模她的額頭模她的臉還模她的脖子胡模一通,擔心可見一斑。

「我真的沒事。」她把他的手從她身上拿開,對著他微笑。「也沒有哪個混帳跟我搭訕,不過我倒是遇見了一個好久不見的朋友。」

「除了佟璃璇之外,你還有朋友?」這倒稀奇。

「你真失禮。」她生氣的噘嘴。「不過你也沒說錯,除了小璇,我是沒有其它要好的朋友。」可見她做人多失敗,唉!

「那你今天遇見的這個朋友是……」

「嚴格說起來應該是學長。」她更正用詞。「任戴維是我國中時期的學長,他是學校的風雲人物,是個ABC——」

「等等!」耿耀打斷她。「你說你遇到誰,任戴維?」

「嗯,你認識他?」她睜大眼楮,以為天下有這麼巧的事,答案是沒有。

「我不認識他,但我听過那個男人婆提過他,他就是害你得到恐男癥的王八蛋!」沒想到消失十幾年後又重出江湖,可惡。

「哪個男人婆?」她有听沒有懂。

「佟璃璇。」耿耀挑眉。「千萬別告訴她我在背後偷偷叫她男人婆,她會殺了我。」

「她的確會殺了你,如果她知道的話。」江冬茉听了以後噗哧一笑,心想他怎麼這麼厲害猜中佟璃璇的外號?

她國中的時候大家都叫她男人婆,這個外號一直跟著她到大學畢業後才自然消減。

「所以別出賣我。」耿耀警告江冬茉。「我是不怕她,但我沒空跟她斗嘴,浪費時間。」

「我不會告訴她。」她真羨慕小璇能和他斗嘴,她就不行,只能偶爾跟他發點小脾氣,最後還是得乖乖听話。

「然後呢,你跟他打招呼了嗎?」他發誓她若是敢這麼做他會掐死她,再把她罵死。

「沒有,就只是隔著落地窗靜靜的看他。」她搖頭。「我發現他變了好多,雖然依稀認得出是他,但他的表情差太多了,以前他總是微笑,現在變得很嚴肅,我都不敢確定我有沒有認錯人。」

「你可別對我說,你仍對他有好感,我會殺了你,絕不是在跟你開玩笑。」他猛吃飛醋,應驗了情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這句話。

「你想多了。」她哪敢啊,又不是不要命。「我只是為自己感到高興,因為面對他的時候,我竟然一點都不激動,也沒有任何特別的感覺,我想這代表我的病已經痊愈,從今以後我可以自由自在的面對異性,過正常的生活。」

「等一下!」他伸手阻止她再繼續說下去,免得她越說越不象話。「你的意思是你準備甩掉我,去交新的男朋友?」

「我什麼時候這麼說過?」冤枉人。「我只是很高興自己終于恢復正常,你不為我高興嗎?」

「不高興。」他冷哼。「那代表我的競爭對手也會回到正常數值,我不喜歡。」

她自己可能不知道,其實她很有異性緣。現在的女孩都太強焊,不是有公主病就是有女王病,女僕性格少之又少。

再加上她的外型嬌小可愛,非常女性化,楚楚可憐的外表很容易融化男人的心,所以她才會時常被男人搭言山。

「真拿你沒辦法。」有理講不清。「你覺得我應該把任戴維的事告訴小璇嗎?她一直以為他還在美國,不知道他已經回到台灣。」

「我勸你最好不要。」耿耀極力反對。「你只是偶然遇見任戴維,還不確定一定是他,萬一那個人不是任戴維,豈不是很尷尬?更何況我看男人婆好像也沒那麼希望再遇見任戴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就別雞婆了。」

呃,也對。每次小璇提起任戴維,總是恨得牙癢癢的,她還是不要多事,免得影響小璇的情緒,最近小璇因為工作上的事,已經夠心煩,她還是別去雪上加霜。

「從你進門開始就一直提別人的事,現在也該關心一下我了吧!」耿耀不愧是王子病患者,江冬茉不過才把注意力轉到別人身上一會兒,他就不停抱怨,活生生就是個自私鬼。

「你看起來好好的,不需要關心。」她模他的頭,沒發燒,臉色也算紅潤,看不出來有什麼異常。

「才怪。」他耍賴。「我打了兩個小時的手機你都沒接,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擔心?」

「對不起,我忘了帶手機。」她跟他道歉。

「不管,你要補償我。」他雙手圈住她的縴腰,想要做什麼一目了然。

江冬茉為難地看看四周,生怕下人闖進來,但耿耀只要興致一來,可不管這里是不是客廳,一定要親到她,不然不會放手。

她心虛的閉起眼楮,祈禱李思本不會又突然出現,否則她真的沒臉活下去。

耿耀慢慢低下頭,兩人的鼻息交融,嘴唇對嘴唇,眼看著就踫在一起,這個時候——

「啊,我不該挑這個時間回來,抱歉。」

江冬茉擔心的事終究還是發生了,只不過打斷他們親熱的人不是李思本,也不是下人,而是一個穿著打扮非常有味道的中年男子,嘴角帶著一抹淺淺的微笑,打量著他們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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