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重生之後,夜夕顏就一直孑然一身,只要能夠得報父母大仇,夜夕顏這輩子,也就算是逍遙了。
時間總是過的很快,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夜夕顏每天跟著朝暮歌上班下班,幫朝暮歌處理公司的事。
酒吧和網吧也差不多準備好了,只要夜夕顏一聲令下就能開始動作。夜夕顏問過莫雨楓之後,便在兄弟會的地盤上把酒吧和網吧都給開了起來。
「小夕,有件事得麻煩你這天,夜夕顏正在朝暮歌的公司審批文件,莫雨楓突然推門而入,對夜夕顏說道。
「說,說完快滾,我們上班呢夜夕顏還沒說話,朝暮歌就頭也不抬的開了腔。雖然公司開始往正規的方向走了,但是朝暮歌卻一直沒有給夜夕顏單獨一個辦公室,而是讓他和自己一個辦公室辦公。
夜夕顏倒是喜聞樂見,能天天看著美男,夜夕顏覺得,批閱再多的文件也不會累。故而也一直沒說要一個辦公室。
「今天晚上兄弟會打算去三刀會探探水,看能不能把他給拿下來。不過三刀會的實力也不可小覷,我覺得,保險起見,還是小夕跟我們一起去來得好莫雨楓也不理朝暮歌,直接對夜夕顏說道。
說道莫雨楓,夜夕顏倒是挺喜歡他的。
成熟熱情,長相傾國,身材極佳,具有強烈的熟男味道,性格無拘無束,思想開放前衛。對什麼都無所謂,開放,喜歡一切時尚的東西。不得不說,莫雨楓對女人尤其是對夜夕顏有很大的殺傷力。
不過,也不知道為什麼,朝暮歌和莫雨楓就像是冤家對頭一樣,踫到一起不是斗嘴就是吵架,讓夜夕顏很是頭疼。
好吧,雖然看兩美男吵架也是很賞心悅目的,但是拜托不要每次都把戰火引到他夜夕顏身上好不好!?比如——
「自己去,小夕明天要和我去郊區爬山,所以今天要早睡朝暮歌依舊頭也不抬。
「爬山重要還是正事重要?你要爬山,不會自己去爬啊!」莫雨楓翻了個白眼,直接把朝暮歌的話頂了回去。
「爬山重要。小夕這幾天很累,所以明天我要帶她去爬山放松一下朝暮歌手中的活終于忙完了,斜了一眼莫雨楓,起身給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哦對了,今天晚上我和小夕要去吃牛排,晚飯你自己解決,明天中午的也是
莫雨楓還是一個大學生,以前一直是在學校住校的,要出來還得爬牆,很不方便。所以夜夕顏知道後,便讓他住進了朝暮歌的莊園里。
「這麼巧啊,晚上我要和小夕去吃火鍋,所以你還是自己一個人去吃牛排吧!」莫雨楓眯起眼楮看著朝暮歌,笑的很是爽朗。
朝暮歌也把好看的丹鳳眼眯了起來,看向莫雨楓。兩人目光交織,擦出一絲危險的火花,以及看不見的硝煙彌漫。
「小夕,你自己說,是跟他去吃(牛排)火鍋,還是跟我去吃(火鍋)牛排!」兩人對視了一會,突然轉過頭,對夜夕顏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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