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律師外傳 第246章 鄉鎮八大員

作者 ︰ 易田塝

第246章鄉鎮八大員

這個時候,易望覺得也是時候繼續朝著律師目標奮斗的時候了。他知道,現在這個時候自己再不趕緊努力奮斗,等到孩子大了,負擔重了,自己想努力也是空想了,那時候就會被束縛手腳,根本無法施展自己的才華和手腳。

為此,他帶上吉祥和孩子,再度進入縣城,希望帶著老婆孩子,去對之前曾經幫助、照顧過自己的人一一進行了拜訪、看望,告訴他們自己還是想繼續從事律師事業,希望得到她們的繼續支持和幫助。

令易望沒有想到的是,他這次的縣城之行又是一件讓他終生難忘的事情,他沒有想到自己的命運為什麼如此,上天真的是要好好的考驗自己嗎?

易望第一時間就找到了縣科委的一位領導,這位領導見到易望突然出現,高興之余對易望是狠狠的一頓批評。

原來,易望1992年創辦的科技信息開發公司科委非常重視,縣科委領導答應的幫助易望爭取科技開發基金的事情後來得到了落實,縣政府真的撥了三萬元的科技開發基金。

1992年的三萬元已經不是一個小數目了,很多企業都是爭取不到了。可是,縣科委爭取到這一筆科技開發基金的時候,易望已經離開四川到廣東打工去了,縣科委根本找不到易望。

沒有辦法,易望不知下落的情況下,縣科委只好又將這一筆款安排給了另外一家生產型科研企業。

只不過,這個生產型科研企業的經營者不是一個簡單人物,他拿著這三萬元的科技開發基金後,並沒有真正的用于生產經營和科技研發,而是再投入用于科技開發基金的申請。

如此一來,就在1993年一年時間,這個科技開發企業就獲得了政府七十萬元的資金扶持。

當然,有了錢事情就好辦的多了,科技研發也就更得心應手了。就在1993年,這個企業的產品研發成功,並取得了國家專利局的專利資格。

這樣一來,易望的離開為這個科研企業創造了條件,等于幫助了這個科研企業一把,讓它如魚得水,得意順利的獲得資金、去的專利,並迅速的發展長大,還成立了相關的科研所。

雖然易望覺得自己的離開,好像是做了一件好事,但是這畢竟也是自己的一次絕好的發展機會喪失了,他怎能不後悔,不懊惱呢?這樣的事情他怎麼會輕易忘記呢?

所以,易望在心里悄悄告訴自己,看來自己命中注定不是搞企業的料子,或許只有繼續從事律師職業才是正確的選擇。

于是,易望又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縣科委的這位領導,想听听他的意見。

科委這位領導一直對易望幫助很大,就是易望創辦那個科技信息開發企業和申請的三萬元科技開發基金,如果沒有這位領導的幫助,也是不可能的。

因此,易望把這位領導當成了自己的恩人和親人,有什麼想法和困難都想找他聊聊,听听他的意見和建議。

這位領導是縣政協的常委,又是中國民主同盟的縣委副主委,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了。

據悉,他的工作可能會調動,估計是到縣上另外一個局去做副局長。他希望易望先不要著急,慢慢的來,再次尋找合適的機會,看看還有沒有其他更好的途徑和辦法。

他告訴易望,做律師不是不可以,但是律師收入很不穩定,怎麼解決生活問題?而且,易望還沒有參加律師資格考試,想做律師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易望一直很相信這位領導,也非常尊敬他,知道他是在為自己考慮,確實想真正的幫助自己。所以,那就按照這位領導的安排,先等一下再說吧。

果然,沒有多久這個領導就被調到縣農業局任副局長去了,相對來說比在縣科委要實在得多。

那個時候,鄉鎮還在施行八大員的制度。這個鄉鎮八大員制度是上世紀七十至九十年代初,鄉鎮(包括人民公社)各事業站(所)根據事業發展的需要,陸續聘用了部分事業單位性質的臨時人員,基層習慣性稱「鄉鎮八大員」。

一些地方在1992年前,根據各級組織、人事、編制、勞動等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佔用事業編制,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正式錄、聘了部分同志進入全額或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未正式聘用人員按規定要求予以解聘或清退。

但是,一些地方在1992年之後鄉鎮還在陸續自行續聘或新聘了這些人員。

易望那個地方到1995年仍然在招聘鄉鎮八大員,而且最為吃香的是計劃生育指導員又叫計生專干、公安員、農經員。

因為那個時候計劃生育管得嚴,鄉村干部流行一句口頭禪︰「上山下山,催糧催款,刮宮引產」。很多地方實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只要在計劃生育方面沒有達標,什麼先進、提干等都沒有希望。

還有,那個時候農業上還不像現在,農民種的莊稼還得向國家上繳任務糧食,鄉村干部還得整天到處挨家挨戶的催促盡快上繳國家的任務糧食。

當然,鄉鎮公安員的待遇就不用說了,大家都是知道的,一般人也是去不了的。

我所知道的那個年代的公安員,如果混出頭了的現在基本上都在領導崗位了。比如,在我們家鄉的兩個公安員,一個現在是科技局的局長,一個是政法委的副書記了。

那時候的八大員中,農經員、農技員屬于農業局管轄,招聘需要農業局最終同意才行。

而且,農經員也是非常吃香的,因為那個時候的鄉上有農業基金會,可以存款、放貸,類似于銀行金融部門。

不但如此,不少的鄉鎮的鄉長、黨委書記都是農經員出生,當然也有一些是農技員出生。

于是,在科委的那個領導調到農業局之後,他第一個想到的是讓易望到某鄉鎮去擔任八大員中的「農經員」。

按照這個局長的計劃,如果易望能夠到一個鄉鎮去當農經員,先就安排他去做農經站的出納,在學會做會計,爭取三年後當農經站的站長。

一般來說,只要易望當上站長了,後面的發展就會很方便了。如果不出意外,再三年時間,讓易望做一個鄉鎮的鄉長或者鎮長應該不是問題。

因為,這樣一來需要六年時間,這六年中這個局長自己還要發展,他的計劃是這六年中當上副縣長。

只不過,這個局長也是一個清正廉明的干部,不想在官場上撈錢,確實他自己也沒有多少錢,如果易望願意按照這個計劃去做,也得花費一些費用。

這個局長考慮到易望的實際困難,只讓他準備10000元錢,以備不時之需。

當然,他承諾如果這個事情辦不好,這些費用他是會一分不少的退還給易望的。

易望對這個局長非常信任,而且經常到這個局長家去,常常在他家里吃住。

不但如此,吉祥也經常帶著孩子去這個局長家,局長一家人對易望夫妻都很好。

所以,這個局長對易望的安排他們非常感激,從來沒有半點懷疑他,對他言听計從。

但是,易望家里剛剛修了房子,吉祥又帶著孩子,要他拿出一萬元來,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因此,吉祥講這個情況告訴了她的父母,希望得到父母的幫助,能夠讓易望去當這個農經員。

因為吉祥的工作和戶口已經讓給了她的二妹,她的二妹已經用吉祥的身份和名義去上班了,她父親也還是希望吉祥能夠生活的好一些。

所以,在吉祥母親的幫助下,吉祥的父親同意幫助一下易望,想辦法給他籌集部分錢。

後來,易望的父母籌集了4000元,吉祥的父親為易望籌集了6000元,易望把這一萬元錢帶到縣里面,交給了這個局長。

接下來,這個局長就開始為易望的事情東奔西跑,到處找關系、求人,希望能夠幫助易望解決這個問題,想讓他去做一個鄉鎮八大員中的農經員。

遺憾的是,這個局長去找的地方鄉鎮鎮長、書記都願意接收易望,都同意易望去做當地鄉鎮的農經員,但是他們也提出了要求,那就是也希望他們的子女也能夠借此機會順便一並安排了。

而且,僅僅是為了安排易望一個人,居然帶出了地方鄉鎮鎮長、書記的八個子女。也就是說,你安排易望可以,但是我們的子女也需要跟著同時安排,不然鄉鎮政府領導就不簽字,政府就不蓋章,你縣農業局也沒有辦法。

就算你不通過鄉鎮政府,但是你安排來的人員我們鄉鎮政府就不接收,工資也不發,你來了也是白來。

為此,易望的工作問題暫時擱淺了,一時半會兒得不到妥善的安置,只好等機會。

當然,就算易望能夠去做鄉鎮八大員,他心里最終想的還是做律師。只是那樣的話,他的人際關系就會更廣,做起律師來更容易。

因此,在盼望到鄉鎮上班的同時,對于一些簡單的民事案件易望也還是在接受委托代理。

那個時候律師管理還不規範,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也很不規範,公民代理也非常流行。

加之易望之前就受聘于某鄉鎮法律服務所,他用這個法律服務所的名譽接受案件也很方便,所以這期間易望就以代理案件為生,一邊等著上班的消息,一邊加強法律專業知識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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