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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縣是c城最窮的縣之一,王警察去找了縣局同行,查找「王勤發」這個人。不過立刻,縣局就找全了王勤發的資料。讓王警察有點意外的是,此王勤發,居然在覃縣還是一個頗有知名度的人。
具體地說,王勤發的這個知名度,就跟黃二娃那種知名度是一個範疇的,屬于那種屢屢犯法,在村里無惡不作,但是卻尺度把握極好,就是判不了重刑的那種當地惡棍。
照片上的王勤發,大約就是二三十歲,眼梢上挑,嘴角往下抿,面目的骨骼輪廓十分分明,顯見就是那種好斗生事的人。這大約是某次王勤發因為打傷人,被判了五年刑時拍的照片,照片里的王勤+激情小說
人群也許是世界上最奇怪的生物群落。那些為別人做了一輩子好事的人,比如雷鋒,沒覺得誰對不起自己;偏偏是那些壓榨別人,欺凌別人的人,反而覺得這個社會欠他的,這個世界對不起他!
王警察看看這張兩寸照上的人。現在,這個人已經死了。不得不說,王警察心里也發出一聲歡呼。王勤發的骨灰暫時安置在c城的殯儀館骨灰存放處——不過如果一直沒人認領的話,王勤發的骨灰就會被處理掉了。
不過,處于種種考慮,王警察還是建議留下了王勤發的血液和組織樣本,以備不測。畢竟幾年前疤臉集體死亡案件中教訓還是很深的,為了防止可能發生的惡性傳染病,倉促將某些尸體火化,之後無法確切辨認尸體的身份。
結果造成今天又突然冒出來一個「王勤發」!
照片上的王勤發,跟王警察記憶里的那個人漸漸重疊在一起。想來王勤發也真是夠可憐的,他死了兩次,兩次都無人憐憫也無人收留。命運對他確實也很殘酷。
當王警察在那個破舊的小區地下室看到快死的王勤發時,絕對沒想到,王勤發曾經是這麼「風光」的人物。
看著王警察對著照片出神,陪同的縣局刑警隊長老齊說道︰「老王,王勤發這個人,我在做縣城底下派出所當小片警的時候就熟悉他了,交手多次。當時我就對他父母說,嘿,這小子,早晚會吃槍子兒的。不過後來他被拉進勞改場,他在家里是老小,本來犯的事,不可能只判五年的——糾合一群跟他一起的混混,把人給打到吐血,回家沒兩天就死了。這就是他被判刑的緣故。不過他在家是老小,他父母也舍得為他花錢,賠了那家人一筆錢,那家人恰好又是家里兒女多,窮急了要花錢的,竟然還替他說好話——嘿,你可見過這種傻子?不過我估計,那家人其實是怕遭報復,只好拿錢認倒霉。最後就按誤傷輕判了。出來後他父母給他說下媳婦,過得怎樣,我就不必多說了吧。反正他父母最後都被他趕走了。不過沒兩年,他突然從覃縣消失了,從那以後我就沒听說他回來過。也沒听人說起過他的消息。今兒個你來了,這人算是徹底交代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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