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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原始社會收割天下 第28章︰立法

作者 ︰ 千乘萬騎動

一下子吸收了九百多名部眾,有芒部落的人口數量有了很大增加,總人口數已經達到了一千六百一十七人,其中青壯年男子四百五十五人,青壯年女子七百三十九人,老人六十七人,兒童三百六十六人。

建立了軍隊,也制定了軍紀,但劉芒哥總覺得還少點什麼,思來想去終于明白,原來是少了一部約束部眾的法典。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人多了亂,龍多了旱,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小到一個城市大到一個社會,如果沒有一個明文的法規對人們的行為進行約束,今天你少干半天活,明天他拿走公家一塊肉,勢必會造成讓人無紀可尊無法可守的亂現象。即便是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小村子,也要制定一篇村規鄉約,何況是一個有著一千六百多人的部落,再說這還是一個隨時都有可能再次壯大的部落。

劉芒哥覺得是該到了為有芒部落制定一部法規的時候了。

自古就有一句話︰矯枉須過正,亂世用重典。

但劉芒哥覺得這句話有些不妥,似乎應該改成︰亂世需懷柔,盛世用重典。

因為他覺得亂世之所以被稱為亂世,就是因為世上有太多不公平,人們才揭竿而起禍亂天下的,如果不對人民加以懷柔,只知一味鎮壓,只能讓亂世亂上加亂。相反,如果生逢太平盛世,大家都遵紀守法,都靠認真勞動過上了好ri子,唯獨少數人好逸惡勞要跳出來作jian犯科,這種人就該用重典嚴加懲處,不然無法以儆效尤。

古代的法律,無論是奴隸社會還是封建社會,都是本著強化zhongyang集權制的目的,都是為了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為了維護統治階級自身利益而強行制定頒布的,大多過于嚴厲和苛刻。劉芒哥覺得這些法律並不符合有芒部落當前的現狀,並沒有什麼參考價值。

劉芒哥認為,有芒部落現在正是用人之時,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有芒部落,絕不能制定一部嚴苛的法律,而是要制定一部符合有芒部落自身特點的法律,一切本著懷柔安撫的思想進行立法,爭取讓有芒部落成為其他部落民眾心中的北斗星,成為世人紛紛想往的幸福樂園和ziyouminzhu的jing神聖地。

經過一番斟酌,劉芒哥終于根據有芒部落當前的具體情況制定了有芒部落也是眼前這個原始社會人類的第一部明文法律法規。雖然這更像一篇鄉規民約,但他還是把它命名為《有芒律》。

《有芒律》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章︰總綱

第1條︰有芒部落是神的兒子芒大王領導的受神指引的父系氏族部落,ziyouminzhu是有芒部落全體民眾追求的最高理想。

第2條︰有芒部落歡迎一切熱愛ziyou熱愛minzhu熱愛和平的人加入本部落。

第3條︰有芒部落的一切權利屬于至高無上的芒大王,芒大王以神的名義管理所有有芒部落的民眾和部落內部的經濟文化等事務。

第4條︰有芒部落對一切部落事務管理行為實行minzhu集中制原則。

minzhu是指民眾有權提出有利于有芒部落的建議和想法。

集中是指一切建議和想法必須經過芒大王的認可才能實行,芒大王代表的是神的意志,神是永遠正確的,芒大王擁有最終否決權。

芒大王所指定的個人和集體可以代表芒大王行使部落管理權利,但必須對芒大王負責。

第5條︰.有芒部落的全體民眾既是平等也是不平等的。

平等是指作為人的基本權利和人格尊嚴,任何人不得歧視婦女兒童和老弱病殘者,也不得歧視剛剛加入有芒部落的民眾,有芒部落所有的民眾都是我們的兄弟姐妹和親人,都有為有芒部落做出貢獻的義務和權利。

不平等是指因個人對部落的貢獻不同而獲得的地位也會不同。

本部落全體民眾實行分級制,根據對部落的貢獻值共分為十個等級,采取有功者升犯錯者降的原則進行獎勵和懲罰。

對在生產建設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個人,包括勤勞勇敢的工作作風和好的建議,要在jing神方面予以表揚,在物質方面給予現實的獎勵,並在級別上予以晉升。

對那些在勞動中主觀能動xing差,jing神面貌萎靡不振,不思進取,經常偷懶怠工的個別後進分子,要秉著治病救人的方針予以說服教育以及降級處理的懲罰措施,直到其改過自新。如經多次批評教育仍不思悔改者,最終的懲罰是沒收全部私人財產並驅逐出本部落,讓他重新回到原始森林中去獨自面對毒蟲猛獸自生自滅,如發現被驅逐者加入其他部落與本部落對抗,一旦俘獲將就地處死。

有芒部落和芒大王鼓勵所有民眾為了有芒部落的利益和至高無上的芒大王而貢獻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

一切平等都是相對的,世上沒有絕對的平等。

第6條︰有芒部落實行依法治理部落,必須讓有芒部落成為一個有法可依的社會。

《有芒律》代表的是神和芒大王的意志,所有有芒部落的民眾都必須維護《有芒律》的統一和尊嚴。

任何個人和集體的意志都不得和《有芒律》相抵觸。

任何個人和集體都必須無條件遵守《有芒律》的相關法規,一切違反《有芒律》的行為都必須得到糾正和嚴肅處理。

任何個人和集體都沒有超越《有芒律》的特權。

第7條︰有芒部落的經濟制度基礎是全部生產資料部落公有制,除了部落統一分配給個人和家庭的基本生活用品,包括生產工具、住房、土地等一切生產資料都實行公有制,任何個人和集體不得擅自侵佔公有生產資料。

第8條︰廢除在原始部落剛剛興起的奴隸制度,有芒部落的所有民眾必須熱愛勞動,任何個人都不得靠剝削他人的勞動成果為生。

第9條︰有芒部落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基本原則,除了部落統一分配給個人和家庭的生活用品以外,一切對本部落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都將得到額外的應有獎勵。

第10條︰對那些確實因為年齡和身體等原因不能參加重體力勞動的居民,要動員他們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簡單工作,並讓他們盡可能地得到全體居民的愛護和供養,力爭做到「幼有所依老有所養」,不放棄不拋棄,讓每一個加入本部落的居民都能做到無後顧之憂並時刻感念芒大王的浩蕩天恩。

第11條︰有芒部落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任何在生產勞動中所獵獲的收成都要交公再分配,任何個人和集體都不得私自據為己有,一經發現將嚴懲不貸,輕則沒收全部私人財產降為最低級別,重則驅逐出本部落;

第12條︰有芒部落民眾依法獲得的私有財產同樣神聖不可侵犯,一切侵佔和破壞私人合法財產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懲罰。

民眾有對私有合法財產享有ziyou支配和處置的權利,任何個人和集體不得干涉。

民眾有對私人合法財產依法繼承的權利。

如部落確須征用部分私人財產,必須給予合理補償。

第13條︰積極進取大力開拓,不斷發展提升本部落的生產力。

第14條︰為了愛惜勞動成果,有芒部落提倡勤儉節約,杜絕一切浪費行為。

第15條︰有芒部落鼓勵一切個人和家庭在《有芒律》所允許的範圍內,利用節假ri和休息時間進行改善自身生活條件的自主經濟活動,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個人勞動所得歸個人所有。

第16條︰為了提高全體民眾的科學文化水平,有芒部落大力發展公共教育事業,部落全體民眾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學習先進科學文化知識的義務,尤其是適齡兒童必須接受教育,任何個人和集體不得因私利剝奪兒童接受公共教育的權利。

第17條︰有芒部落鼓勵一切發明創造行為,並對取得科學技術成果的個人和集體予以相應的獎勵。

第18條︰有芒部落大力提倡jing神文明建設,提倡愛芒大王、愛部落、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尊老愛幼的公共美德,人與人之間互愛互助,對好人好事要大力弘揚和表彰。

第19條︰反對官僚主義和官本位思想,提倡為人民服務,所有官員都不許在民眾面前作威作福。

第20條︰所有民眾必須忠于有芒部落忠于至高無上的芒大王,不得從事叛逆、泄密等危害有芒部落的犯罪行為,一旦發現將予以毫不留情地鎮壓。

第21條︰有芒部落的所有民眾都有服兵役和保衛部落抵抗外來侵略的義務,有芒部落的武裝力量屬于全體有芒部落民眾,服從至高無上的芒大王指揮。

第22條︰除了分配給個人的女人,本部落所有女人都歸至高無上的芒大王指揮和分配,禁止任何偷情和雜交、群*交行為發生。

第23條︰所有本部落居民都要經常展開「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思想教育,勇于與不良思想和歪風邪氣作斗爭,狠斗猛批自我內心深處的私心雜念,讓靈魂徹底得到偉大的芒思想洗滌。

第24條︰廢除人吃人制度,凡有吃人肉喝人血者,一經發現將嚴懲不貸。

第25條︰為了尊重人權,本部落不實行鞭刑、棒刑等體罰,對違反制度和法典者一律采取十一級懲罰制度,一jing告,二內部批評,三集體公開批判,四罰做共工勞役,五禁閉,六降級並收回部分配偶,七收回全部配偶並沒收部分財產,八沒收全部財產,九驅逐,十判刑並交勞改營改造,十一處死。

第26條︰望廣大民眾嚴格遵守以上制度和法規,不得違犯,凡有違犯者,將按律制裁。

第二章︰關于對神的崇拜

第27條︰有芒部落的大王是全體民眾心中唯一可以崇拜的正神,其他神靈都是邪神,禁止一切個人迷信和崇拜邪神、異教以及巫師的行為。

第28條︰芒大王的話就是神的旨意,不服從芒大王的命令就是褻瀆神靈。

第29條︰所有有芒部落的民眾都必須緊緊團結在以芒大王為中心的領導集體周圍,高舉偉大的芒思想旗幟,沿著芒大王所指引的方向前進。

第30條︰在公眾場合和芒大王講話時,必須先說「我至高無上的大王」,然後才可以繼續發言,而且稱呼大王時必須用「您」,「您」是稱呼大王的專用字眼,普通百姓一律不得擅用。

第31條︰凡是加入本部落的居民,每當享用食物、睡覺、和女人恩愛之前,都要高聲唱讀經言︰信芒大王得永生,我萬能的芒大王,額的神啊,感謝您賜給我的一切!

為什麼劉芒哥要把部落里的居民分成十個等級呢?這不是在有意制造階級嗎?

情況是這樣的,由于劉芒哥深知階級這種東東實際上是無法徹底消滅的,階級就是指某些特定人群之間的具體差別,即便是再小的圈子,人與人之間也會存在差別,大階級里面套著小階級,小階級里面還會有更小的階級,只要人類不消亡,階級就將永遠存在,不是想消滅就能消滅得了的,除非把人類集體變成白痴。

既然階級是一種特定存在的東東,既然階級無法消滅,那就應該學會利用階級的特xing,索xing制造出更多的階級,只要建立一種符合公序良俗的階級晉升制度,建立一個相對公平的社會體系,讓人們看到希望和更加具體的奮斗目標,階級的存在未必不是一種好事。

另外,劉芒哥還在《有芒律》中重點利用了原始人盲目崇拜畏懼神靈的心理,把自己的地位上升到幾乎與神靈平起平坐的地位,這樣更能加強自己的領導地位。

「劉芒啊,你真偉大!」

劉芒哥自己對自己說,他又開始崇拜自己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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