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難受,別逗我了嘛梁菲菲無比動情的訴求。
沈十三就托住了她的,讓菲菲乖巧的抬起一點,他順勢就從下面把內內扯下去。
美麗的地方展現出來,讓梁菲菲小臉紅的滴血。
雖然第一次,她就那般給沈十三看過,可那次是在藥物的刺激下,瘋狂過後,也沒想過與他再有交際,所以本能驅使,把自己最美麗;被弄的腫起的地方,給拿走自己第一次的男人看。
可現在,他會是自己以後離不開的男人,再給他看,心中就是害羞,于是,小手便護上去遮住。
完了,到把她自己弄的不知怎麼說,因為她並不知道自己哪兒的反應有多強烈,竟然濕成這樣。
沈十三也不怕她用手擋著,俯,壓在上面。
梁菲菲顫抖著聲音嚶嚀起來,感受到觸在自己手背的滾熱家伙,便把雙手挪開一點,沈十三呵呵一笑,心想她這種虛彌彰真的很可愛。
梁菲菲小手挪開一點,卻沒等到沈十三一點點壓下來,不由的就著急了,揚起小腦袋,溢滿水跡的眼眶,閃動著早以動情的熾熱眼珠,又帶著幽怨與渴望看著他。
「老公~~」見沈十三鐵了心要羞她,梁菲菲哭著一聲叫出來。
「下次還遮不遮?」沈十三逼問。
「嗚~~」梁菲菲不說話,感覺他太壞了,這讓自己如何自容。
「寶貝,自己有手,還不會做嗎?」沈十三在她耳邊提醒。
梁菲菲這才驚醒過來,心中也暗罵自己太笨,還放在那里的嬌柔小手,趕緊抓住沈十三的壞家伙,估模位置沒錯,把它的小腦袋擺正,自己含羞的將抬起……沈十三感覺到美妙,很用的力的沉下去。
梁菲菲忍不住發出一聲叫喚,帶著長長吁氣~~~
下午時間並不充足,菲菲7點半就要去上晚自習,這才拖著要累垮的香軀,簡單的沖洗一下,穿回自己的教室職業裝。
沈十三看著她的傲人身材,跟美麗的臉盤,不由的滿足道︰「菲菲,你怎麼這麼會叫呢?」
「哪有!」梁菲菲皺起眉頭疑惑。她感覺美妙時叫喚出的聲音,自己還真沒察覺。
「有沒有,估計旁邊宿舍的同事,以後會問你的!」沈十三哈哈笑道。
「真的有那麼夸張嗎?啊~~你還說!」梁菲菲急了起來,隔壁雖然都是女教師的宿舍,可那些早已開了洋葷,有些連兒女都有了,平時因為自己不找男友就取笑自己,如今要是被她們听見自己那種酥-骨的叫喚,還不知會怎樣拿自己調侃。
不過事也做了,叫了叫了,梁菲菲還能怎樣,拉著他柔情切切的說︰「老公,我要去上晚自習了,你要不在這等我?」
「晚上你還想欺負我?」沈十三驚恐不已。
「哪有~~到底是誰,好好好,就算我欺負你了好不,壞老公梁菲菲說的無比甜蜜。
不過沈十三卻不能在這睡,許可馨她們這段時間很忙,忙的同時,對自己的管束就要嚴厲一些。
跟梁菲菲說明後,菲菲並沒有介意,經歷過前幾次,她的想法早已改變,且結婚跟那張紅本本對她來說,還真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然,她也不會拖到這種年齡。
在她眼里,如果真能做上開心的女人,不是比其它都重要麼。
梁菲菲能這麼理解跟處理這種事,讓沈十三心中又感動不少,不過卻听菲菲又說道︰「上次跟你那個了後,我有做過處理,這一次,我要不處理了
沈十三听不明白,就听菲菲解釋︰「老公,我想要個孩子,要你的孩子,好不好?」完了又道︰「當初跟你那個後,我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天天纏著你拴著你,所以我就想要個孩子,我自己有工作,能撫養的起
「傻瓜!」沈十三心疼的喚她。
他是真的明白了菲菲這種年齡,不在乎婚姻的縛束,可確實想要一個孩子,那樣,在自己不能陪著她的時候,她的心也有個依附之處。
見沈十三允許,梁菲菲又開心不少。
沈十三摟著她說︰「等懷上了再開心也不遲吧
「那你明天再過來嘛,好不好梁菲菲羞澀的央求道。
沈十三哈哈笑著,起來跟她一起出門……這一晚,梁菲菲班的學生肯定會郁悶,為何平時總是一臉憂愁的美女老師,會有事沒事就笑的像個傻瓜。
這段時間,沈十三只有等待,每天都過來陪梁菲菲,好像要把前段時間虧欠她的都補給她,而梁菲菲的電腦里面,開始多了一些東西,被沈十三強行弄進去一些高級動作片。
梁菲菲開始還刪來刪去,可後來,被他逼的跟著學了一些姿勢,發現還挺不錯,便接受了,陪他開心,自己也開心。
只是,過于羞人的玩意,她實在不允許了,因為宿舍的條件有限,隔音效果不是那麼好,太那種的東西,她咬著牙都會忍不住叫出來。
時間的光陰就這樣一寸寸過去,又這樣過了一個星期後,臨海市的商界有了震動,王麗憑借自己的能力,將兩個集團完美的合並,成立了美成集團。
而就在美成集團要向外宣布的前一天,王麗忍不住給沈十三打電話。
沈十三接了,卻拒絕去見她,要掛掉電話時,不料小果兒的聲音響起,大喊著叔叔去看她。
沈十三沒辦法,于是先去了一趟鬧市,打听了不少人,這才找到一家名犬店。
之所以叫名犬店,因為這里不單是純粹的寵物店,還有名貴的猛犬。听說,這家店以前還進購了一頭價值百萬的純種藏獒。
沈十三來這里的目的,就是想給小果兒買一頭‘將軍’。
店主一下看出沈十三的意思,就帶著他繞過那些花俏的寵物,來到里面,讓沈十三見到了不少珍貴的名犬。
不過他的運氣也不是很好,這家店目前沒有藏獒。而沈十三也不是白痴,知道真正的純種血統藏獒,自己還並不一定買的起。
想必作為爺們,都對名犬這種人類最忠實的伙伴尤其鐘愛吧。
先說藏獒,這大家伙就是狗類世界的傳說,狗老大,狗中之王,據說在草原上,它撒點尿,方圓十多里的狼,都得繞道。
可惜,同樣鐘愛這種狗王的沈十三,今天沒有看到。
但他運氣也算可以,看到另外一只名犬︰金毛,只所有這個美稱,就因為它一直都以金色平毛犬的名字而聞名。別名又叫黃尋獵犬,或者俄羅斯獵犬。
它在18世紀由英國蘇格蘭的於蘇格蘭河近郊開始繁殖,用以狩獵及尋回被獵槍射落的水鳥,這種家伙,不管是陸地,還是在水中,都強悍的很。
店主介紹過後,看著沈十三的反應,卻見沈十三舌忝了舌忝嘴,訕笑道︰「這只金毛,怕不是你們店里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