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爵位
親王補服圖案︰身前身後五爪正龍各一團,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郡王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貝勒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團
貝子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行蟒各一團
鎮國公、輔國公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侯爵、伯爵補服圖案︰身前身後繡九蟒
子爵補服圖案︰身前身後繡麒麟
男爵補服圖案︰身前身後繡獅
2、文官
一品繡鶴
二品繡錦雞
三品繡孔雀
四品繡雁
五品繡鷳
六品繡鷺鷥
七品繡雞敕
八品繡鵪鶉
九品繡練雀
3、武官
一品、鎮國將軍︰繡麒麟
二品、輔國將軍︰繡獅
三品、奉國將軍、一等侍衛︰繡豹
四品、奉恩將軍、二等侍衛︰繡虎
五品、三等侍衛︰繡熊
六品、藍翎侍衛︰繡彪
七品繡犀
八品繡犀
九品繡海馬
三、頂戴(頂珠和花翎)
文武官員的朝冠式樣大致相同,品級的區別,一是在于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質料不同,而更主要的區別是在冠頂鏤花金座上的頂珠,以及頂珠下的翎枝不同。這就是清代官員顯示身份地位的‘頂戴花翎‘。頂珠的質料、顏色依官員品級而不同。一品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硨磲﹝ch q_車渠,一種南海產的大貝,古稱七寶之一﹞,七品用素金,八品鏤花陰紋,金頂無飾,九品鏤花陽紋,金頂。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至乾隆以後,這些冠頂的頂珠,基本上都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稱作亮頂、涅頂的來代替了。如,稱一品為亮紅頂,二品為涅紅頂,三品為亮藍頂,四品為涅藍頂,五品為亮白頂,六品為涅白頂。至于七品的素金頂,也被黃銅所頂替。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琺瑯、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有藍翎、花翎之別。藍翎是羽制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俗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為貴。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以後制定:貝子戴三眼花翎;國公、和碩額駙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護軍各統領等均戴一眼花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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