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軍全民皆兵,將成年男子按居住地點就近編伍,由各郡、縣的郡尉、縣尉統領。戰時,朝廷委派若干「將軍」分領幾個作戰集群,集群下將各地征發的士兵按地域集中編制為某一戰斗部隊,號為「部」,由朝廷委派的「校尉」指揮;部下分為若干個「曲」,約1000人,由軍侯指揮;曲以下按平時基本編制,整編為伍(有伍長)、什(由什長)、隊(50人或100人,有隊率)、屯(500人,有屯長)。另外軍侯以上軍官每人可支配約佔編制10%的另編人員為親衛,擔任警衛、通訊等任務。
秦軍為全面征兵制。田靖的軍隊來源,分為三個部分,後備白馬義從相當于田靖的部曲;胡騎校尉營是朝廷正式編制,通過征兵而來;後期的兵員包括屯兵主要是剿匪的俘虜,剿滅白波的俘虜,以及佔領河東之後從民間挑選精壯入伍。這些人全部成為職業士兵,是田靖軍隊的基礎。未來根據發展還會采用募兵制,與烏桓結盟所領烏桓精騎則屬于部族兵制。總的來說田靖的兵制是職業兵制為主,部分征兵制、募兵制及部族兵制為輔。
田靖征北將軍府軍事編改革之後如下︰
步兵的最小軍事單位為伍,每伍五人,以其中一人為伍長;
兩伍為一什,設一什長,領兵十人;
五什為一屯,設一屯長,領兵五十人;
五屯為一曲,設一軍侯,領兵二百五十人;
五曲為一校(部),設一校尉,領兵一千兩百五十人,同時領親兵一百人;
五校(部)為一營,設一中郎將,領兵六千二百五十人,同時領親兵六百人;
五營為一軍,由征北將軍統領,領兵三萬一千二百五十人,同時領親兵三千人。
同時設立騎軍,騎軍最小軍事單位為什,每一軍事單位領兵數量減半。比如騎軍什長領兵五人;屯長領兵二十五人;軍侯領兵一百二十五人;校尉領兵六百二十五人;中郎軍領兵三千一百二十五人。騎軍的一軍為三營,一軍兵馬為一萬二千五百人。
同時設立諜報營,專司刺探敵情,監視跟蹤,離間反間等工作。諜報營最低編制為什長級,一人;每屯五人;每曲二十五人;每校一百二十五人;一營六百二十五人,由中郎將統領。
郡縣守軍方面,(都)郡尉同校尉之職,領兵之數也相同,邊郡可增設騎都尉;縣尉同軍侯之職,領兵之數也相同,如果是大縣,可設正副兩校尉,領兩曲兵馬守衛縣城。
屯田兵編制同步兵,平時生產、訓練,戰時轉為作戰單位,或為輔兵或為輜重兵,且以屯兵為正兵的主要補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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