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不就是……
一定是畸形的,表兄妹結婚都不可以,更何況是同父異母的兄妹。
完了,自己說為什麼與他總是這般不順,原來竟然是這般。
看來,冥冥之中,只有安排。
難怪她要自己打掉孩子。
確實不能留,可是,自己已經很期待他了,怎麼辦?
「那次他們要離開,大家便喝了酒。」琴香不想舊事重提,可是,現在不得不說了。
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自己在開封街頭賣唱,一日,被地痞無賴給看上了,想強搶去做小老婆了,幸得路過的李謙溥所求,自己芳心暗許,後來,他便把自己安頓在一個茶館賣唱,有時候也獻舞,有一日,他帶了二個朋友過來,一個是他的弟弟,另外一個便是當今皇上。
那時候,他只是個皇子。
李謙溥老家在洛陽,家中來信,要事讓其回去,在離開前,聚餐時,便提議要喝點酒,李溥清硬是讓她也喝一杯,她只是情面難卻,喝了一小口,誰知。
第二天醒來,是在客棧的榻上,榻單上的血跡點點,雖然說是喝醉了酒,但零星的記憶還是有的。
她一直以為是與李謙溥。直到踫到李溥清,問他哥哥在哪?
據他說知,昨夜便已離開。
難道前天晚上與自己上榻是另有其人。
她一下子愣住了,險些站不住,還好他扶住。
她便拿出那天早上桌子上看到的耳環和一些銀票給李溥清看。
他竟說趙義是東西怎麼會在她那?
當時,軒轅仁是皇子,便化名李義。
這也是後來,她被李溥清接回李府才知道,當年的趙義便是當今聖上軒轅仁。
這些事他從不與李說,所以,他認為玉梅是他大哥的女兒,也就沒有多加細說。
後來,趙謙溥要來接她回去,自認為配不上他,便狠心說自己變心了。
他再三求見,她拒而不見,只是說已經喜歡上他的弟弟,不願意離開。
誰知,那次竟然是永別,他上了戰場,便再也沒有回來過。
「喝了酒,不知,你的酒量如何?」
「我一喝便醉。」琴香低下了頭,把自己的情事告訴女兒,真覺得很不好意思。
「那你怎麼可以認定皇上便是我的父親呢?」
你喝醉了,或許是別人,你也認不出來,不是。
琴香指了指她耳朵。
「那對耳環便是證據,第二天,放在桌頭。那是軒轅仁買的。」
那次,自己還很納悶,她怎麼突然對自己難舍難分。
還送自己耳環,原來孫耳環有故事。
她可能是希望皇上看到耳環,便想到她,便認出自己是他的女兒。
是,皇上是看到了,但他後來並沒有對自己特別好啊?神情也很自然。不像是父女相認的樣子。
難道事隔多年,他忘記了。
也不對,自己當時記得很清楚,他認得耳環,說是故人之女。
當時,自己正與他兒子在一起。如果自己是他的女兒,他一定會情緒激動,可是沒有啊!
這里面一定有誤會。
自己必須解開這個誤會。
要不,肚子越來越大,自己的心思也越來越重。
怕畸形,自己都擔心個半死,不要辛苦懷孕,生下一個畸形兒。
丟也不是,養著又鬧心。
不,如果是那樣,一定留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