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三卷復仇風雲
第70節第七十章神奇的大富翁
在邊城,人們都知道諸葛一俠將五億元的資金注入了藍靜宜的兩家公司這事。現在,藍靜宜的兩家公司已經起死回生,並走上了坦途,人們自然把這兩家公司得救的功勞算在了諸葛一俠的身上,如果不是這樣,那麼該兩家公司就會轟然倒下,早就倒閉到爪哇島去了。
經過這事,他在邊城的名氣就更大了,因為在人們的想象中,他居然會拿五億元的錢去資助一個完全無知的幼兒,可見這個人的錢是很多很多的了,這個人不是座金山就是個銀海,為此整個邊城就像是刮起了一場十二級以上台風一樣地震撼了。
他的名氣出來後,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這邊城的街頭巷尾,茶余飯後人們無處不在議論他,談論他,傳聞他,把他當成了名聞邇遐威震四方的英雄,這英雄仿佛就是古希臘神話中的普羅密修斯一般。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這個叫諸葛一俠的人名氣一大,傳聞他的人一多,這結果就把他傳進了邊城市政府里去,——他的事著實震顫了市政府里的那些官員們。官員們不禁要問︰人們為什麼會如此瘋狂的去傳聞他?這個人到底是什麼背景?有什麼來頭?到底有多少錢?能拿出多少錢來支持幫助邊城市的建設?抑或是他的錢純屬子虛烏有?本來就是一個江湖騙子?為了慎重起見,謹防上當受騙,市長便派秘書去調查了解,想不到秘書一走訪,得到的是一個完全真實可靠的情況。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這故事是完全不可想象的。故事中的主人公是為了拯救一個只有兩歲的孩子而化去了五億元的錢。這故事帶有濃郁的傳奇色彩,非常的離奇,十分的感動人,但的的確確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沒有半點的虛假。既然他在一個毛小孩的身上能化上這麼多的錢,那麼可以肯定他一定是個很有錢的人了,——他的錢至少有幾億,十幾億,甚至幾十億上百億,人民政府能不抓住這樣的人,叫其在邊城投資,建設邊城嗎?邊城能失去這樣的人,這樣的大富翁嗎?不能!邊城正處于改革開放全面建設的關鍵時期,資金缺口很大,是一個大問題,市長們已經被錢搞得焦頭爛額,現在邊城突然冒出個大富翁—一諸葛—俠來,而這個大富翁所擁有錢的數量簡直可以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了,于是這個大富翁就成了邊城市政府第一個「統戰」的對象了。
首先來找他的是邊城市市長。
一天下午,市長帶了幾個有關部門的頭坐了幾輛小車到諸葛淑亭的新家——別墅找諸葛一俠,想動員他在邊城投資項目,開發建設邊城,想掏出他的錢,剛巧那天他出去不在,在家的是冉白雪和諸葛淑亭。市長和部門的頭等了他許久,一直等到傍晚他還是沒有回來,市長頭頭們等不住,走了。市長頭頭們沒有見到他。不過臨走前,市長留下話︰諸葛一俠回來,請務必轉告他明天上午到市政俯他的辦公室找他,有要事商洽。
那天諸葛一俠回家已經是十一點鐘,冉白雪還沒有睡,她就把下午市長一行來他們家的事告訴他,然而他對市長一行上門拜訪他並不感興趣,第二天上午,他沒有到市政府去找市長。而且從這一天開始,他就經常沒來家里,經常住在外頭了,他躲避著市長,不願意見市長,怕遇上什麼麻煩。他是一個不願拋頭露面的人,不想去當什麼聲名顯赫的大英雄,只想做一個默默無聞的人,一個平凡的人,所以他離市長遠遠的。
可是,他這一走,到底去了哪里呢?人們不知道,就連諸葛淑亭也不清楚,他好像失蹤了一樣。不過冉白雪是知道的,但她不說,因為她不想由于她把諸葛一俠新的住址告訴給市長而打攪了他的生活,對于他以及有關他的事,她不想太張揚。
第二天上午,市長沒能等來諸葛一俠,下午就派了秘書到諸葛淑婷家去請,結果又是沒見到諸葛一俠,一連請了三四天,秘書都沒有見到他,無功而返,市長沒辦法,只好暫時作罷,因為市長心里很清楚︰諸葛一俠不願意見他,不給他面子。
作為一個市長,他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感到很尷尬。在邊城,他是父母官,他想見誰就見誰,哪有他親自出馬帶上那麼多部門的頭去請諸葛一俠請不動呢?而且又派了秘書跑了三四天的功夫也沒請到諸葛一俠,這是怎麼一回事?這要是在其他的人——客商,他們想見他這個市長卻不一定馬上就能見得上哪!因為他很忙。這諸葛一俠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為什麼不見他這個市長?這是高傲?狂妄?還是懼怕見大官?見市長?他這個市長是人民的父母官,不會擺架子,不是老虎,不會吃掉他,他大可不必害怕,他們完全可以交上朋友,成為好朋友的。他不願意見他這個市長,這也許可能有苦衷吧?雖然他有很多很多的錢,但他卻不太好使用和支配他的錢吧?這可能就是他的苦衷吧。這是市長的想法。
不過這事在諸葛一俠來說卻是另有一種考慮。
他是有些錢,不過這錢本不屬于他,但為了扶助蒼生,救藍靜怡母子的命,他拿出五億元的資金去幫助他們,尤其是那個小孩,可誰知這事卻會在邊城引起這麼大的轟動,連市長也上門來,他實在是無法應付這場面,不知道該同市長講什麼。他心里非常清楚,市長來找他,是想他在邊城投資開發建設項目的,而他的錢能用于這種事情當中去嗎?他覺得不能,所以他就回避了市長,免得他和市長都感到尷尬。關于他的錢,他另有安排,是不可以亂動亂用的,對于這錢的使用,前人——這錢真正的主人是有條件的,他必須尊重前人的囑托,他要使用那些錢,是不能不受前人的那些條件所約束的,所以他沒有去見市長,回避了市長,保全了這筆錢。他不去見市長,這可能是他目前避開市長保護他的錢的最好辦法。他要把這筆錢用到應該用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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