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哥講江湖之局中局 第五十四章 都是《金瓶梅》的錯

作者 ︰ 書劍凋零

藏獒先生,因為在獄警吳義面前他是一個李姓人民教師---李老師。所以姑且稱他為藏獒先生吧。

藏獒先生今天一早上起來,在賓館房間就拿本小學語文課本,在那背唐詩宋詞,「鋤禾日當午,離離原上草」,哈就曹桂听著就生氣,就這水平還扮教師呢。

其實昨天哈就更氣,那個吳義已經懷疑藏獒先生的真實身份。這源于一本書----一本叫做《金瓶梅》的小說。這本書害了藏獒。

那天晚上,吳義來王府幼兒園接孩子,冒名為李老師的藏獒已經早早的等在幼兒園門口了。

「李老師,快拿支煙抽」吳義迫不及待的走了上來。近幾日,吳義感覺自己上班無精打采的,在執行看守嚴副市長這麼重要任務的情況下,自己竟然在看守所玩幻化,眼前的嚴副市長不一會就變成了「李老師」,等擦擦眼楮看看,還是嚴崇。

藏獒遞上了一支煙,吳義迫不及待的點著,深吸一口,從頭爽到腳。稍微精神一點後說道︰「李老師,我女兒的老師讓這些孩子們明天每人從家帶一本名著來,和小朋友彼此交流,而且不能帶四大名著,你說帶什麼好呢」。這一下把藏獒難住了,藏獒從小混跡于社會,哪知道什麼名著啊。忽然藏獒眼前一亮,小時候听說過一本書應該是名著,否則不會那麼多人爭著看啊。「我推薦《金瓶梅》」,藏獒文鄒鄒的用了推薦這個詞。

「阿嚏」吳義打了個噴嚏。「李老師,你就這樣為人師表的嗎,讓小女孩帶金瓶梅去交流,虧你想的出」吳義急了,心想現在這教師一定光顧著成天辦班補課掙外快了,怎麼渾到這種程度。

「女孩看怎麼了,俺姐也是從小看著金瓶梅長大的,怎麼了」藏獒感覺自己不能讓吳義看不起自己,就又補充了一句,殊不知這世間又有多少事是欲蓋彌彰、自己騙自己。

吳義瞪大眼楮瞅著李老師,他不懷疑,真不懷疑,這絕對是個精神病。藏獒不敢再說下去,這要是被看出破綻,前功盡棄啊。好歹吳義看在煙的份上,沒再理會藏獒,這要一般人,他敢扒他皮。

藏獒回來後,哈就照慣例給了他六個叫做「美滿」的耳光。然後讓阿郎去街上買了一本唐詩宋詞、一本三字經教藏獒,其實如果不是阿郎臉上那道橫疤,哈就肯定不會讓藏獒去辦這件事。藏獒知道《金瓶梅》是一本那個什麼書之後,心里很那個什麼,這人民教師當的真夠格。

「窗前明月光,地上鞋兩雙,舉頭忘明月,床上郭德剛」藏獒背著背著就把詞給改了,哈就氣得「啪」甩上門就出去了,阿郎直接就抽過去了。

藏獒在酒店三樓背詩,李進在四樓磨刀,這兩伙人誰都沒離開世紀園。李進把血凝送給他的那把木柄匕首磨的錚亮,他發誓如果藏獒再敢挑釁他,他活剖了他。

白家齊在來江凌前,同女兒白小婉見了一面。看到女兒一臉幸福的樣子,白家齊很高興,窮養兒,富養女。從小只要是白小婉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月亮,白家齊也敢弄把梯子試試。

但白小婉現在的快樂與父親無關,父親在他心目中就是個小偷。她的幸福來源于郝淨。郝淨回到臨濱後兩個人見了三次面。看看電影、靠在城里的老牆根上發發呆、彼此聊聊過往,郝淨感覺白小婉並不像自己想像的那樣----大小姐架子十足,難以馴服。相反的是她溫柔體貼。是男人比較喜歡的類型。其實男人喜歡的類型可以是可愛懂事、可以是賢惠善良,這個標準統一不了,但男人公認的最討厭的類型卻能統一為︰喜怒無常的,揮霍無度的,不分時間地點情況口不擇言的,不給男人面子,在別人面前嘲諷笑話他的。凋零哥遭遇過,無論有無旁人在場,她都會口無遮攔,不讓你顏面掃地誓不罷休,當時我四處找耗子洞=====想把她塞進去。

白小婉現在與郝淨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但郝淨對她只是簡簡單單的好感而已,對于兩個人的「未來」只界定為6個月到一年時間,完成任務就全線撤退。但白小婉對于和郝淨的未來定義卻是幻想戀愛、結婚、生孩子乃至白頭到老。

白家齊在商場中打拼多年,總結出一點︰就是除了自己的親生骨肉,誰都不能相信,包括自己的老婆。現在他要讓白小婉去做一件事,這件事看似很簡單,卻是他策劃的整個商戰局中很關鍵的一環。

「小婉,這是一張建行的存儲卡,上面有三千萬」白家齊從包中拿出一張銀行卡遞給了白小婉。

「爸爸,您給我這麼多錢干嘛啊」白小婉很吃驚。

「你去北京注冊一個礦業商貿公司,股東就爸爸和你,你先忙手續,該我簽字時我就過去,其中你自己佔90%的股份」白家齊想著也該鍛煉一下小婉了,這孩子在國外學的是這方面的專業,注冊公司的程序對她來說,應該不是問題。

「爸爸,您怎麼又去北京注冊公司啊?要做什麼別的投資嗎」白小婉很好奇,以前從沒听父親說起過。

「小婉,你去做就行了,這件事情不能讓你曹叔知道」白家齊如果知道白小婉現在正在談戀愛,如果知道戀愛中的那個男人是盛邦礦業二殿下江縱南的朋友郝淨,他一定會補充一句「絕對不能讓和盛邦公司有關的人知道這件事」可是白家齊沒有那麼大能耐,也玩不了穿越。凋零哥就感覺最近熱播的那個電視劇《步步驚心》穿越玩得不是很好,如果是真穿越了,若曦見到四阿哥時應該跳起來說道︰「哇,你就是小虎隊的吳奇隆吧」。

白小婉點點頭,說自己明天就去辦。白家齊就是喜歡女兒說干就干這個利落勁兒,將來絕對是能干大事的人,這一點和白家齊很像。

與此同時,江縱北、周佳依回國後,打電話讓血凝到了臨濱市。江縱北本以為血凝會問起信妃子,奇怪的是血凝什麼也不問。

「血凝,沒想到你在日本山口組還曾經那麼風雲過」江縱北真的很崇拜血凝,一個曾經的冷血殺手。

「血凝,閆清歌是你的真實名字吧,名字好靚的」周佳依心里酸酸的,因為血凝的一番俠骨柔情。

「都過去了」血凝淡淡的說道。

「信妃子出差了,我把信留給了村木一郎」江縱北只能說信妃子出差了,也許這樣說能讓這個兄弟心里好受一些。在江縱北心目中,血凝早已經不是他的武門客,而是兄弟。

「哦,我知道了,謝謝」血凝神情很冷,看不出他的任何表情。此時血凝眼前掠過了那年、那月、那天、那晚,自己滿身是血---是別人濺在自己身上的血,拉著那名舞妓奔跑在日本新宿的街頭。

「閆清歌,有件事你去北京做一下,只有周助理咱們三個人知道,一定要保密」江縱北很嚴肅的說道。

江縱北究竟讓血凝去北京做了什麼,後來在與白家齊最後的商業一戰時,凋零哥會告訴你。反正江縱北讓血凝去做的這件事,是江縱北同白家齊爭斗中,最為關鍵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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