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姓劉的律師,瘦瘦高高的,戴著眼鏡,眼鏡後面閃著精明的光。
那是只認錢的眼楮。
這樣的故事,他听過再多不過。
對于面前這個已經講到傷心得不能自己的女人,也完全分不出一分同情心來。
只是一副公事公辦的,向她遞上了合同文本。
在這場離婚官司中,他會盡可能為趙宏偉的老婆爭取到多少?
除了分內的那些,收費是比較低的。
分外那些,趙宏偉的老婆想爭取得到更多的,那個要按百分之十算。按財產估算價格的百分之十計費。
難怪,人家都說,律師是最喜歡看著夫妻反目,公司破產,幾個財產繼承人鬧著分家產這樣的事情發生,因為有利可圖。
對于趙宏偉的老婆有利的條件,那個姓劉的律師給她分析了幾點。
離婚訴訟通常都要解決三個問題︰感情是否破裂,子女如何撫養,財產怎樣分割。這三點她只需要關注一點,就是財產的分割。
感情破裂是肯定的了,丈夫不但在外面有女人,還有兩個私生子。這還不算破裂嗎?
子女的撫養不成問題。都過了十八歲,三個孩子都獨立了,不需要向任何一方索取撫養費和生活開支,也沒有什麼把孩子劃分給哪一方的問題存在。
而財產的分割,對趙宏偉的老婆也是更有利一些的。
首先,她手頭有結婚證,有三個孩子。
其次,趙宏偉在外面有非婚生子女,是人證。
趙宏偉以前的置地,置業,開公司,辦工廠,她都知道,也能拿得出一定的證據。
所謂要走法律程序,不過是一個過場。
如果趙宏偉痛快的把協議簽了,那就是協議離婚。
實在不行,逼上梁山的話再走法律程序。
事實上,果然兩個人走進了法院。
因為協商的結果,誰都不滿意。
趙宏偉對于老婆口中提出的「離婚」是怎麼都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