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樞閣像一張潑墨山水橫軸,太史走後,又恢復了寧靜。嫣語將書堆收拾干淨,又伏在案邊,開始寫《星宇傳奇》。寫了一會兒,忽然想起了什麼,匆匆收筆掩卷,走出了寰樞閣。
俠之道場。道場節已經開始三天了,嫣語第一次來。
比之空曠寂寥的寰樞閣,這里算是熱鬧多了。
可是這里的熱鬧,卻少了一個重要的人在場,這就是上一屆的大同王何畢妮。她所在的正面席空空如也,那里只有一個席位,為她而留置。她不在,整個正席一個人也沒有。
兩側席倒是不乏熱鬧喧嘩。
嫣語在對面席坐下。按照道場節習慣,對面席又稱客席,在正席又稱主席的對面,不享有發言權;兩側席又稱列席,分別在正席左右兩側,可以對正席發言詰難。發言者首先要走出席位,向前走上三階之台,當眾質問。那稱為不韋台,無論在上面說出怎樣大逆不道的話,都不應受到非議,不韋台面向正席、兩列席,各有三階級高出,但面向客席沒有台階。辯論的結果往往是︰由正席指定席位繼任者,或者,眾列席決議仍由正席連任。
對于正席指定的繼任者,列席可以當場詰難;指定的繼任者而不能繼任,這樣的事也會發生,對于正席是一場羞恥,其本人會將隱退,不再出席道場節,通常也就意味著在彌淵無立足之地。
這樣的慘劇曾發生在一個叫莫名人的身上,他當即選擇離開,遭受了想必他一生也忘不了的懲罰。
道場節還有一個規定︰自開始之日,正席不能在三天之內到位,取消資格。
這是第三天,這一天,要麼何畢妮出現,要麼宣布她不再是大同王,將收回印綬。
何畢妮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遲至現在還沒有出現。
這可是第三天了。
眾列席議論紛紛喧嘩不斷。
一向安靜的客席也是交頭接耳。
似乎每個人都認定,這一屆將發生點什麼不同尋常的。所以都沒有離開的意思,見證奇跡的時候快了,越來越近。
分分秒秒在靠近……
直到何畢妮出現,大家的盼望才算有個終結。何畢妮去了哪里?不用問,她也會自行解釋。
與她一起來的,還有三個頭顱,一個頭顱怒目,一個頭顱神態安詳,而第三個少了一只耳朵。她將三個頭顱一一拋上不韋台,道︰「這三個人,分別是荒山成,梧又同,和包不為。你們可知道我為什麼殺他們?」
「我輩只殺該殺之人,想必你有你的理由?」
「正是。我執掌大同王已經三屆了,十五年來,我只殺了三個人,他們就擺在眼前。十五年來,少兒長成青年,而我等漸入老朽,敢問各位,你們手下的死鬼有多少?」
「大同王第一令,不得擅開殺戒。」眾人口執一詞。
「好個大同王第一令!那麼再問,我今天開了殺戒,諸位,你們打算怎麼樣呢?」
「敢問情由?」
「我們俠之道場,殺該殺之人,諸位豈不是覺得世間並無該殺之人?」
無人回答。
沉默。
她的聲音已經消逝。
但久久回旋。
回旋在每個人的心里。
一根梆子,敲著。
…
殼。
…
碎了。
有一種不存在的東西被觸動了。
本已不存在,現在也不存在。
因為不存在而被觸動了。
這就是……
何畢妮接著道︰「諸位是不是想起了什麼?」
是。
想起了。
…
莫名人。
…
大同王位到他這里,俠之道場數眾潛出彌淵,由雲谷南下,至華域,將整個南陸清洗了一遍。種族復雜的半獸幾近滅絕。
一致聲討他的是︰擅開殺戒。
身為大同王而擅開殺戒。
連太階三台的人都來了,仁之道場和儀之道場也看不下去了。
那一屆,空前絕後的人頭攢動,那個人山人海,只有坐在正席的莫名人身邊空落落的。
他說了很多話。
他為自己辯白解釋。
他想說服一些人。
他想說服更多的人。
他需要做的太多,而他準備的明顯不夠。
其實,他應該做的,很簡單。
讓自己草草了結。
至少在場的每一個人,除他之外,都這麼認為。
越是草率就越是迅疾,就越是能冰釋眾人的怒火。
他從雲谷殺到華域,沒留出一滴血。
而當時,他的嘴皮子磨出了血,他咳了一聲,喉嚨里射出了血,他不停地說話,不停地辯解,他沒有時間喝水。
但
是。
沒有一個人同意。
大同王第一令︰戒殺。
當時人們是這樣闡釋的,大同王第一令︰戒殺。
凡是他做過了,都在「戒」之列。
一項不例外。
一句話也不例外。
事實是。
說再多也沒用。
說再多也挽不回結局。
因為,結局已經發生了。
至少,在每個人的心里早已經發生了。存在了。不可更改地存在了。
…
只是等著發生而已。
只要,等,就可以了。
不用急。
亦無須多言。
…
說再多也沒用。
最後,他也似乎明白了這一點。
終于屈服了。
選擇了合乎慣例的方式,指定他的繼任者。
那是一個和他一起殺到華域的人。他救過他的命。
而此時,那人正站在最激烈反對他的席位上,抖出許多他的血事。
他指出了他的名字︰
…
閔皓卿。
…
但是被指定者本人都反對這樣的指定。當他說出「閔皓卿」三個字的時候,那個叫「閔皓卿」的本人都反對。
太反對了。沒有理由不反對。
他,第一個反對。
他很失望。他心灰意冷。他就此告別大同王,告別俠之道場。
告別曾經浴血奮戰的同事,告別激談的同僚。走進他接受懲罰的地點︰積尸谷。
…
莫名人的事,就這樣了結了。他本可以一句話不說,而他離開的時候,血流不止,污了他的衣裳,他步履蹣跚,他形單影只,他消逝了。
所有人舒了一口氣。
所有人表情平靜。
之後二十年,俠之道場形同虛設,大同王印綬無人問津。
它上面灑滿了血。
它上面布滿了魔。
它上面深深地印下了一個人名字︰莫名人。
依然是,大同王第一令︰不得擅開殺戒。
然後是,何畢妮。
她只听人講過這個名字︰莫名人。
以及關于他的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