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難經理 第十三章 最美的過去 要怎麼忘記

作者 ︰ 幸福了幸福

難忘清清嗓子,端起酒杯一個腦的喝完,點上支煙,尋思該從何說起,一段感情,你用心或者不用心,回憶起來總是刺骨的,即便你一點也不喜歡她,只是想和她上床,回憶起來那些星星點點,依舊是抹不掉的痛。

難忘坐正,「那女孩叫沫瑾。是我的女朋友,我們從小在一所大院里長大,我小時候很調皮,偷家里的錢去上網,砸碎鄰居家的玻璃,上課的時候看漫畫,睡覺,老師讓我罰站我會在他的水杯里加一堆堆的泥土,樹枝,所以呢,小時候,家人,鄰居,同學無一例外的討厭我。只有沫瑾陪我在一起,沫瑾說我是個天才,不論是什麼,歌唱比賽我可以拿到學校第一名,可以把土耳其進行曲用水杯敲出來,用彈弓可以打到小鳥,玩傳奇可以不花錢升到42級,于別人看我的眼光完全不同。所以我倆每天都黏在一起,不管是去上學,還是放學一起回家,周末在大院里一起玩耍,我們都在一起。」

高沙看看難忘,又低下頭。這就是,青梅竹馬吧。

「沫瑾有先天性的氣喘病,每當病發的時候都會小臉煞白,喘著粗氣,沫瑾告訴我,發病的時候除了感覺痛苦外,還會讓人感覺時間過的很快。其實才短短幾分鐘的時間,她卻感覺已經過了好幾個小時,甚至好幾天。然後呢,我們升了初中,初一那年的元旦晚會,我報了節目,唱的是周杰倫的《黑色毛衣》。我也一曲成名,那時候我已經開始發育了,不再像小時候那樣又矮又瘦了,變得高大帥氣了。追我的女孩越來越多,沫瑾也一樣,每天都會有不同的小男孩給沫瑾寫信,沫瑾要麼是不看,要麼是給我看看。我也識趣,每天饒有興致的看著那些並不成熟的情書。」

「有一天,上自習,我無聊的翻出那些寫給沫瑾的情書,想以此來打發時間,沫瑾拿筆戳戳我的胳膊,我看她手里遞了張紙條,打開看看︰你什麼時候也可以寫那個給我。」

說著,難忘笑了笑,高沙看出,那眼神有些興奮,也有失落,就沒打斷他,自己一杯接一杯的喝著,邊喝酒邊听自己喜歡的人講他的過去,是件讓高沙陶醉的事情。

「那之後,我們倆就正式在一起了,雖然以前我們偶爾也會拉手,不過都沒有正式交往後那麼激動,每次牽手、擁抱都享受心跳加速的興奮,我開始和所有情侶一樣,每天上學我用單車載她去學校,拉著手進教室,放學再載她回去,周末一起去公園坐摩天輪,打桌球,偶爾約好早起一起看日出。初三那年,沫瑾的病突然更重了,需要住院治理,我就請假一直在病房陪床,我問醫生這病還能治好麼,醫生直搖頭,我心里清楚,沫瑾可能沒多少時間了,我開始更加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時間,給她買所有她愛吃的東西,下最好看的電影一起回來看,親手做冰激凌給她吃。沫瑾要走的那幾天,她開始變得異常的開朗,我還傻傻的以為她好了。她說要出去,醫生也沒有阻攔,因為他也知道這個女孩的生命就要結束了,不想讓她在醫院里續昏暗的離去,于是沫瑾的父母就辦了出院手續。出院以後我們一起去了三亞,她說她喜歡這種海天一色的感覺,我一直笑著陪在她身邊,時刻都小心翼翼,三天後我們回來,剛到家,沫瑾就拉著我的手,難忘,我這輩子最美麗的意外就是遇到了你,沒有你的陪伴或許我早就走了,謝謝你,最後答應我,你要好好的,喜歡就要去愛,免得揮霍我的崇拜。說完這些她就走了。」

初三的元旦晚會,依舊有難忘的節目,難忘對著麥克風淡淡的說了。這首歌,送給我最愛的沫瑾。《童話》。難忘唱完以後就再也沒有來過這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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