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我送你的禮物吧,從認識到現在,我還沒送過你什麼禮物呢,你就把這當見面禮好了。」丁喜波的話,說得那樣漫不經心,好像這兩千多的鞋子,只是他隨手送出的小零食。
「你……你說這是你送我的禮物?見面禮?」劉若楠雖然兩千元陶得肉痛,但自己穿的鞋子,讓一個不是男朋友的男人來買,那無論如何也是不行的,何況,就是男朋友,她,也從來沒有讓良啟桑為她買過這麼貴的禮物,當然,戒指除外,所以,毫無商量的余地,她說。「這鞋子,算我自己買的,明天我還你錢,就這麼說定了。」
看到丁喜波沉著臉,似乎不太高興,她想,丁喜波第一次送她禮物,被這麼斬釘截鐵地拒絕,他心里肯定不舒服,所以,劉若楠想著要給他點面子,她笑了笑,「見面禮,換一樣吧。」換個在地攤上買的,十幾、二十塊錢的裝飾品,就可以了。
「你嫌這見面禮不夠檔次?那好,換一樣就換一樣。」雖然微皺了眉頭,他的聲音,卻听不出一點情緒的波動。
這說的什麼啊?窮人跟有錢人就是無法溝通,他們的消費檔次,他們的思維,完全不在一個層面上,還是,他以為她獅子張大口?趁機敲他一筆?
心里,很不高興,她的語氣頓時有些疏離、有些漠然,「你要這麼說,見面禮的事,還是算了,」定定地看著他的臉,再一次強調。「鞋子的錢,明天還你。」
丁喜波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劉若楠,女孩子不是都很喜歡收到男人送的禮物嗎?每一次,他送禮物給關美蘭或是其他的女孩時,她們都很高興,那個時候,想要她們做什麼,她們就會做什麼,他想在她們身上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怎麼這個劉若楠,說翻臉就翻臉?不過,她不肯要他的鞋子,倒是有點骨氣,笑了笑。「那好吧,你想還錢就還錢,只要你高興。」
高興?有什麼好高興的?這段時間,沒有一件事情,是值得她高興的。
一時間,倆人無話。
夜風漫漫,很涼。
風過處,長發飄舞,酒,自然醒了,臉色蒼白的劉若楠,終于看到了一輛空車,伸手,的士停下,側身,招呼丁喜波。「上車,我們走。」
打車回到住的地方,上了電梯,低頭再走出電梯,在明亮的燈光下,丁喜波覷見劉若楠臉色不是很好,他的手,自然而然的,在劉若楠的腰部,虛扶了一把。
就在這時,劉若楠听到有人冷冷地喊。「劉若楠!」
那樣熟悉的聲音,平時,這聲音都是柔情蜜意,而今天,卻是如刀一般,直插人心。
抬頭,劉若楠望著就靠在電梯對面牆上的良啟桑。「你,怎麼來了?」
這一刻,她沒有注意到,丁喜波虛扶的手,已經實實在在地攔上了她的腰身。
「如果我不來,哪能看到這樣的好戲?你今天中午才跟我說分手,怎麼,這麼急?就找到了新歡?還是,根本就是為了這新歡,你才這麼迫不及待地跟我分手?」良啟桑,目光是那樣地怨恨,盯著如此親密的他們。